《多爾袞之謎》 最受寵的親王(5)(1 / 2)

(1)愛勝親子

皇太極生有11子,真正在政地、戰場上馳騁有名的隻有長子豪格。其他幼子有的早亡,多數尚未登上政治舞台。從皇太極對豪格和多爾袞的關係中,在一定意義上他更看重多爾袞。可以說愛多爾袞勝似親子。多爾袞在這個時期政治生活比較嚴謹,與阿濟格放肆、多鐸無形不同。他對皇太極的態度多從政治角度處理,亦步亦趨地跟隨。同時,鑒於阿濟格、多鐸常常發泄不滿,他則采取抑製態度。所以,阿濟格不耐煩地說多爾袞“囉唆”。

天聰五年(1631年,崇禎四年)七月,皇太極帶領八旗兵征明,圍攻大淩河。因為圖賴為明兵所誘,冒昧輕進,多爾袞率兵隨軍進擊。皇太極聽到消息,給以特殊關愛,其實這件事與圖賴沒有多大關係。吳拜、準塔有護衛貝勒責任,其自由何能限製。皇太極誠有劉備摔孩子--“刁買人心”之嫌。

皇太極除給多爾袞掌管吏部大權外,有些重要工程也派他監督。崇德二年(1637年,崇禎十年)八月二十一日,決定修築都爾鼻城(今章武)。這本是多羅饒餘貝勒阿巴泰應當管的事,既有阿巴泰率八固山額真,每甲喇章京1員,每牛錄甲士12人,夫役10名,前往興工亦無不可,而皇太極派多爾袞前去“相度基地”,其偏重信任多爾袞勝於其他貝勒。然而,多爾袞確實在皇太極麵前表現不凡。10多年中,阿濟格、多鐸,屢屢觸犯法律,而多爾袞幾乎沒有犯過錯誤。詳細審查,大過小錯各有1件。崇德二年(1637年,崇禎十年)六月二十七日,多爾袞以國舅阿什達爾汗之侄、英俄爾岱之子閑散無甲,私令隨往,受到罰銀200兩處分。這個錯誤,帶有殉情性質。因為英俄爾岱是皇太極耳目大臣,他的親戚是國舅阿什達爾汗,是皇太極親舅。多爾袞為人機靈乖巧就表現在這裏,既違法亦送情。皇太極罰他200兩白銀,在諸貝勒麵前表明雖親不護短,執法如山。同時,亦明正己身,威信更高。多爾袞的大錯是崇德五年(1640年,崇禎十三年),率領八旗兵圍困錦州時,私遣每牛錄甲兵3人,還家1次;私遣每牛錄甲兵5人,每旗章京1員,還家1次;移軍離錦州30裏駐營。引起皇太極憤怒,派遣內大臣昂邦章京圖爾格、固山額真英俄爾岱、內院大學士範文程、希福、剛林,學士羅碩、額色黑等,往詢睿親王等遣兵歸家及離城遠駐之故。從皇太極的憤怒和派人前往審查中,似乎多爾袞這回該大難臨頭了。但皇太極還是法中動情,令內大臣圖爾格等給多爾袞傳話說:“朕之加愛於爾過於諸子弟,良馬鮮衣美饌,齎予獨厚,所以如此加恩者,蓋以爾勤勞國政,恪遵朕命故也。今於圍敵緊要之時,離城遠駐,遣兵歸家,違命如此,朕豈能複加信任哉!”多爾袞聽到皇兄發自肺腑的厚愛,亦非草木,動情地說:“皇上愛臣過於愛子,豈待上諭。舉國臣民以及外藩無不知悉,每思效死竭力,黽勉為國,以報聖恩。但臣識庸慮短,遣兵歸家,離城遠駐,背違上命,尚複何言,有死而已!”其實,多爾袞放人回家並非出於私心,或消極怠戰。他的理由是:“臣集眾議每旗先遣能員一人,率每牛錄兵五人還家修治盔甲器械,牧養馬匹。伊等抵家時,奏聞皇上,更換衣服,可速來軍營。今聞錦州敵兵馬匹皆在他處牧養,內援之兵,皆亦退回養馬,我等兵力有餘,何畏錦州、鬆、杏三城之兵,即使敵兵合侵,我國更番之卒,必相遇而抵之,又何慮乎?眾皆以為然,亦無阻者,是倡議者臣也,遣歸者亦臣也。至離城遠駐,因舊駐之處,青草食盡,所以遠移以就芻牧耳。”顯然,多爾袞作為全軍統帥,根據情況,靈活處置,並無大錯。麵對皇兄責難,內心並不認同,所謂“有死而已”,今既違命,罪實應死,複有何辯的話便是心中不平。皇太極這次發這樣大的火氣,主要是想壓壓多爾袞的傲氣。所謂“今乃敢於欺朕”一語,含義頗深。所以,在處分時,皇太極打破慣例,令多爾袞等自行領罪。聰明的多爾袞表現出大丈夫敢作敢當的英雄氣概,明確表示:“我既總掌兵柄,將所屬之兵議遣還家之時,倡言由我,遣發由我,悖旨之罪甚重,應死。”肅親王豪格受到父親的嚴厲指責:“爾同在軍營,明知睿親王失計,何得緘默靜聽,竟從其言。”自行議罪時,豪格也夠義氣,他說:“睿親王,王也,我亦王也,但因睿親王係叔父,所以令握兵柄耳。彼既失計,我不合隨行,罪亦應死。”同時受到批評和處分的還有阿巴泰、杜度、碩等。其中對碩的批評更加嚴厲,幾乎等於罵他。皇太極說:“爾曾獲罪,朕屢寬宥,以至今日,可惜虛有其表,不思竭力效忠,報朕屢次宥罪之恩,反若事不關己,今後再罹於罪,任法司治之,必不爾宥也!”結果從貝勒至大臣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多爾袞、豪格降為郡王,其餘30多人均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