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一編 儒家智慧(1)(1 / 3)

“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悅而誠服也。”儒家智慧是一種真正的大智慧,它的運謀方法不是謀智,而是謀聖,即從征服人心著手。

儒家智慧概論

如果說道家智謀是中國智謀型文化中最聰明的一頁,法家智謀是其中最刻毒的一頁,兵家智謀是其中最冷峻的一頁,縱橫家智謀是其中最無恥的一頁,陰陽家智謀是其中最神秘的一頁,那麼,儒家智謀就是中國智謀型文化中至為深刻的一頁,是真正的大智謀。

儒家智謀一向與王道理想相聯係,是非常深奧複雜的,我們這裏所要講的隻是選取其智謀性的一麵,即王道理想如何轉化為智謀和儒家智謀仁術治國的特點。

孔子曾經說過:“聽訟,吾猶人,但使無訟。”他的意思是說,處理訴訟案件,我和一般的人一樣,也要按照法律辦事的。但我和一般的人不同的地方在於我要首先實行禮樂教化,從根本上杜絕訴訟案件的發生。這是孔子以禮樂治國思想的基本表述,如果能和司馬遷的另一句話相參照,也許會對孔子的這句話有更深刻的認識。司馬遷說:“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意思是說,禮樂教化對於治國治民來講是更根本的,而法律往往隻是起個“馬後炮”的作用。

中國有關治國治民的智謀基本可以分為兩大類:治標的和治本的。顯然,儒家是“治本”的代表學派,而法家是“治標”的代表學派。

儒家自身似乎是反對在治國治民上使用智謀的,起碼沒有公開提倡過,但實際上在整個中國文化與其智謀型的整體特點中,儒家思想不可避免地轉化為智謀,它的各個方麵都在智謀文化中找到了各自的定位。

簡要地說,儒家的王道理想所考慮的不是個體的人的利益,而是整個社會的利益,在人與社會的關係上,王道理想是要首先指向社會的利益的,但社會的利益又必須犧牲個體的人的利益。這樣看來,在王道理想的實際運作過程中,個體的人與社會之間實際上是一種利害關係。因此,儒家的王道理想在考慮具體的策略時必然要想方設法地趨利避害,實際上也就轉化成了智謀。

如果從價值觀念這個角度來看,也是一樣的。中國人沒有超越而外在的價值觀念,王道理想的價值觀念的出發點就在於現實社會,通俗一點說,在儒家看來,一個人實現了多少現實功業,就是實現了多少人生的價值。由於儒家個人的價值自足定位在現實的世俗功利之中,所以,無論儒家怎樣高唱道德的神聖和超越,它最終還是把這些道德神聖還原為世俗的現實功利,而這些道德神聖和現實功利從根本上來講是沒有區別的,因為他們所向往的都是利,在形態上的區別則是大利和小利。由於大、小利益的懸殊太大,人們往往看不到道德的功利色彩,往往把它誤認為是超功利的。

如此一來,儒家所著重強調的義利之辨,實際上就變成了道德神聖和現實利害如何轉化的問題,而處理這一轉化,儒家比其他各個學派更高明,更具有合理性。

這種高明就在於儒家智謀是一種非智謀的大智謀,它的運謀方法不是謀智,即不是像法家或兵家那樣用強硬而直接的智慧迫使對方服從;而是謀聖,即從征服人心著手,使人主動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以一種審美的態度來為王道理想獻身。

如果用今天的現實來闡釋當年儒家的智謀的話,那就是儒家並不首先向人們宣揚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迫使人們執行,而是非常注重做“政治思想工作”,首先為人們描繪一幅美好的藍圖,並百折不撓地到處宣傳這種理想,直到人們心悅誠服,把儒家的價值觀念內化到自己的靈魂之中。由於儒家的王道理想是最富有人情味、最溫情脈脈的,所以它也就最富有感動人的力量。即使有人明智地認識到自己是在被別人所謀,被一種觀念所謀,他也是心甘情願的。但這已經不是因為儒家謀略的高明,更不是因為儒家謀略比別的學派的謀略狡詐,它已經上升到了人性、人道的範疇,這說明儒家的智謀在其最深處是符合人性和人道的基本原則的。這就是儒家智謀的合理性之所在,也是其成為真正的大智謀的根本原因。

儒家智謀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仁術,仁術的具體表現形式就是我們常說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了。仁術的核心當然在於以仁治國治民,但如何才能實現治國治民呢?法家和兵家用強力來壓服人心,通過改變社會來改變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儒家則主張用個人的人格修養來影響別人,並進而影響到整個社會,通過改變社會中的每一個人來改變整個社會。二者的出發點和走向都恰恰相反。這樣,儒家就把個人的修養看成是實現王道理想的基本出發點。所以,在修、齊、治、平四項當中,修是放在第一位的。以修身為中心,逐漸向更大的社會範圍衍射,從理論上講,衍射的幅度——也就是一個人所取得的現實功業的大小——完全是由個人的修養水平所決定的。在這裏,儒家為人們描繪了一幅無比誘人的藍圖:沒有等級的差別,沒有門第的限製,沒有權力的幹擾,總之,一切外在的束縛統統被取消了,隻有人的內在世界才是真實的,隻要肯提高自己的修養,世界上沒有做不到的事情。的確,儒家學說為人的發展在理論上提供了無限廣闊的天地和美好的發展前景。這就是儒家智謀作為一種無與倫比的大智謀為中華民族所鍾愛的內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