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殺人如麻,嗜血如命(1 / 2)

一個是以“誅”為樂的殺人惡魔,一個是嗜殺成癖的塵世幽靈。他們就像地獄的兩個使者,視人命為草芥,以荼毒為能事,在上海乃至整個淪陷區掀起了殺人狂潮。

他們將槍口對準一切有礙汪偽集團投敵賣國行徑的人。在他們的槍口下,法官喪命,媒體工作者接連身亡,抗日女共產黨員生命之花凋謝……

一件件血案駭人聽聞,一個個事件離奇曲折。漢奸特務們的囂張和瘋狂,仁人誌士的執著和堅強,都在同一個大幕下上演。血腥漫天,讓人們更清楚地看透了漢奸的嘴臉,也更為清晰地看到了國家和民族的希望所在。

曆史將會彰顯所有的光榮,譴責一切的罪惡。

世上的大奸大惡之人並非都是天生一副凶煞模樣,也並非隻會幹那些罪惡勾當。他們中很多人甚至有一些“雅好”,不知情的人很難把他們的雅好和他們的所作所為聯係在一起。

丁默邨在沒有投靠日本做漢奸之前,也曾官至國民黨的少將,也曾是一顆耀眼的新星。那時候,丁默邨的心是廣闊無垠的,理想是輝煌燦爛的。他曾經不止一次幻想過自己有一天當上大官的樣子,也有意無意地為此做過一些準備。練習書法,就是其中一項必修課。

在那個時候,官員是全能的。隻要當官當到了一定的級別,文章是好的,書法是好的,凡是需要說好的地方都是好的。即使你自己都沒覺得好在哪裏,但是說的人多了,自己也就跟著信了。哪怕你的文章寫得狗屁不通,哪怕你的字寫得像胖乎乎的蟲子或是歪七扭八像傳說中蜘蛛爬的!

話又說回來,書法絕對是人的另外一張臉。不管你是做什麼的,隻要能寫得一手好字,自然有人對你肅然起敬。所以,那時候也真有一些官做得大,字也寫得好的人。這就是丁默邨的目標,所以他早早就開始練習書法,據說他練到後來也是有模有樣,可是等到他被排擠出國民黨的軍統時,他練書法這事就有了新的變化。

倒不是他覺得自己當大官無望,幹脆就不練算了。而是他開始變得專一起來,經常隻寫一個字:誅!

他會嚐試著書寫各種字體的“誅”字,有時甚至會連著寫上很多個。沒有人知道他在寫這些字的時候心裏想的是什麼,但有曾經見過的人說,他寫的每一個字都殺氣騰騰。

也許這隻是個傳說,但丁默邨、李士群殺人如麻是人所共知的。他們本性凶殘,綁架、逮捕、暗殺、刑訊逼供,在上海導演了一場又一場流血事件,令許多人家破人亡。76號成了人人聞之色變,避之唯恐不及的魔窟。

76號對擋了他們路子的人,從來都是格殺勿論。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長鬱華,就是因為違背了76號的意誌而被他們暗殺的。

起因是,有一次76號的特務因為製造事端被英國巡捕房抓了進去,並由法院判刑。這些特務的家屬鬧到了76號的總部,為了安撫人心,丁默邨、李士群他們就答應家屬,想辦法把這些被抓進去的特務給撈出來。於是,他們先是請律師上訴,之後又給承審法官鬱華寫了一封恐嚇信,讓鬱華改判那些特務無罪,否則將采取對他不利的措施。

鬱華除了麵對76號的恐嚇之外,還得麵對巡捕房的壓力和社會公眾的輿論,所以隻好維持原判。鬱華的不配合讓76號一幹人等很惱火。丁默邨、李士群二人決定給他點兒顏色看看,否則76號的人還不得天天被抓、日日被判!於是,鬱華很快就被76號的特務暗殺在上班的路上。

對待不能給他們行方便的法官如此,對不能被他們收服的重慶特工也是如此。

1939年9月,軍統派往上海的少將特派員戴星炳被76號的人抓捕。當丁默邨、李士群二人得知戴星炳的來頭後,沒有像對付其他被俘人員那樣,而是把他請進了優待室施以相當高的禮遇。丁、李二人這麼做是有居心的,他們覺得戴星炳的牌子不小,在重慶那邊一定有很多門路,他們想通過戴星炳與軍統高層聯係,也算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戴星炳見丁默邨、李士群二人每日對他好吃好喝好招待,也就假意答應他們與軍統高層進行聯係,並代為陳述丁、李二人的想法,還真的寫了一封信給軍統的最高機構。不久即收到回信,信中表示同意丁默邨和李士群的想法。

這讓兩個漢奸很開心,將來萬一日本人被趕跑了,他們也有個出路。兩人還高高興興地讓戴星炳看他們收到的回信。這一看就看出問題來了,狡詐的李士群覺得戴星炳的反應不對,所以當時就收回了這封信,經他再三研究才揭開了這封信中隱藏的秘密。

原來在這封信裏埋伏著一些粗體字,把這些字連在一起,得出的內容讓李士群覺得腦後涼颼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