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七漢代三部《老子注》(3)(1 / 1)

上古道用時,以人為名,皆行仁義,同相像類,仁義不別。今道不用,人悉弊薄。

老子認為,大道廢棄,才出現了仁義,仁義和道是不能同在的;但《想爾注》卻說“道用”時,人們才都行仁義,把仁義說成是“道用”的直接結果。這和《老子》本義全然相反,卻體現著漢初以來黃老道教的基本精神。由於“道用”時人皆行仁義,治國就要任用仁義之人。《想爾注》解“絕仁棄義,民複孝慈”道:

治國法道,隻任天下仁義之人,勿得強賞也。所以者,尊大其化,廣開道心。人為仁義,自當至誠,天自賞之;不至誠者,天自罰之。

治國法道,要用仁義之人,實際上也就是說,道,乃是仁義之道。《論語》說,孝乃“為仁之本”;老子則認為隻有絕仁棄義,民才能複歸孝慈。這是兩種根本對立的意見。在這個問題上,《想爾注》也站在了儒者一邊。它解釋“國家昏亂,有忠臣”道:

道用時,臣忠子孝,國則易治。時臣子不畏君父也,乃畏天神。

“道用”時,不僅人人皆行仁義,而且臣忠子孝:忠孝仁義都是行道之結果。這樣的道,是黃老之道,更是儒者之道。

當然,清靜無為仍然是道的內容和原則:“道常無欲,樂清靜,故令天地常正。天地,道臣也。王者法道行誡,臣下悉皆自正矣。”(“無欲以靜”解)但是,在《想爾注》中,清靜之道和仁義忠孝是一致的,並不互相抵觸。

君主,乃是天之所命:

國不可一日無君。五帝精生,《河》、《雒》著名,七宿精見,五緯合同,明受天任而令為之。

“五帝精生”,是說君主乃是感應天上五帝之一之精降生,這是漢代儒者上帝觀念的重要內容。依據這個內容,南北朝後期,儒教國家開始祭祀感生帝。“《河》、《雒》著名”,是說《河圖》、《洛書》上寫著君主的名字。《河圖》、《洛書》在漢代,乃是記載天神,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記載上帝言語的天書;上帝言語的基本內容,是說誰該做皇帝。這樣的《河圖》、《洛書》,乃是漢代儒者的重要創造,它是讖緯書的核心內容。在這個問題上,《想爾注》顯然接受了漢代儒學的說法,認為君主都是感應五帝之精降生,做君主是天之所命,並且其名載於《河圖》、《洛書》。

可惜直到今日,不少道教研究者還囿於一種習非成是的說法,認為漢代就已有了黑白點《河圖》、《洛書》,此後在儒者中失傳,卻保存於道教之中。這實在是所見太少,所斷過勇。

前引《想爾注》內容,已經說到臣子畏天神,其目的是“欲蒙天報”;說至誠者“天自賞之”,不至誠者“天自罰之”。其尊天畏天的原則已經非常明白。為了進一步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可引用幾段文字:

人非道言惡,天輒奪算。(“善言無瑕適”解)

王者尊道,吏民企效。不畏法律,乃畏天神。(“民莫之令而自均”解)

然而在《想爾注》的時代,道教已經喪失了參與治國的可能,其注文中不時露出其信徒對現實的不滿,特別是對尊儒、尊孔的不滿:

道甚大,教孔丘為知。後世不信道文,但上孔書,以為無上。道故明之,告後賢。(“孔德之容,唯道是從”解)

不滿於隻尊儒經,他們就極力抬高自己。其表現,首先是抬高道。所謂“天地,道臣也”,就是抬高道。這種說法,在《太平經》還沒有出現。《太平經》還希望在天之下,在君主之下,去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想爾注》把天地說成是道之臣,表明道教已經不再抱有這種希望,而要另尋出路了。

出路之一,就是把更多的精力用於求成仙長生。和河上公《老子注》相比,《想爾注》中以方術求長生的內容更多了。它把“其中有信”說成是“古仙人寶精以生”,把“國有利器,不可以示人”說成是“寶精勿費”。它解“穀神不死”道:“欲令神不死,當結精自守。”它認為“道重繼嗣,種類不絕”,說“不知長生之道,身皆屍行”。它似乎反對托名黃帝、容成之類的房中術,隻是主張“寶精勿費”。並且認為單是寶精也不能長生,而要“百行當修,萬善當著”(“其中有信”解),似乎仍然留滯於以善道教化天下。然而過多地談論寶精長生,也就預示著方術內容的膨脹,成為方術內容大量湧入道教的先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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