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邏輯
南宋朱熹時,有人稱頌太祖說:“漢高祖和本朝太祖有聖人之材。『言*情*首*發”並以為“太祖受命,盡除五代弊法,所以能易亂為治”。朱熹不同意這個說法,他解釋說:
“不然。太祖隻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條目多仍其舊。大凡做事底人,多是先其大綱,其他節目可因則因,此方是英雄手段。如王介甫大綱都不曾理會,卻纖悉於細微之間,所以弊也。”(《朱子語類》)
曆史上評論趙匡胤,可能有種種讚美,但我認為,朱熹這段話,是對老趙最為公允精當的讚美。他看到了老趙的根本,那就是古典保守主義精神。
當然,你也可以界定“趙匡胤時代”就是“大宋帝國”的邏輯起點,二者可以重合,或者你也可以說,整個五代史,從後梁朱溫建國開始,都可以算作“趙匡胤時代”,等等,但這樣一來,那就是你的講述,而不是我的講述。我相信如果是你的講述,一定會有另外的邏輯或發現。千年時光,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它已經預先埋伏了無數可能性。但現在由我講述“趙匡胤時代”,就有了絕大的自由,來確定一個起點,作為曆史邏輯的開始。
曆史的解釋因人而異——近代以來的曆史哲學已經說清了這個問題。
不存在所謂“客觀的、真實的曆史”,隻存在修昔底德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馬基雅維利的《佛羅倫薩史》、蒙森的《羅馬史》、勒費弗爾的《拿破侖時代》,以及孔夫子的《春秋》、司馬遷的《史記》、司馬光的《資治通鑒》、陸遊的《南唐書》、徐中約的《中國近代史:1600-2000,中國的奮鬥》等等。如果不是修昔底德,而是蒙森,來寫“伯羅奔尼撒史”,今天的讀者看到的就會是另外的“曆史現場”;如果不是徐中約,而是其他什麼人,來寫“中國近代史”,讀者也將會獲得不同的“曆史感覺”。
中國曆史文獻記錄中的“歧異”,往往需要後人反複“考異”“考辨”,那原因,也是因為出自不同人(!)的記錄,而出現了曆史文本的不同。這是一個經驗事實。這一事實涉及一門艱澀的學問——曆史哲學。我想老老實實地告訴願意讀我書的朋友:這是我願意並能夠理解、接受的“趙匡胤時代”,顯然,這不一定是他人願意並能夠理解、接受的“趙匡胤時代”。但是假如你願意並能夠理解、接受我的“趙匡胤時代”,我會很愉快。千千萬萬的文本作者都有一點小小的虛榮:尋求自己的知音。我也不例外。
曆史,作為過去的事件,確實存在著“事件的外部”和“事件的內部”這樣可以感覺到的經驗事實。
我可以把這個看似艱澀的曆史哲學問題說清楚。
譬如,凱撒大帝帶著一撥人馬渡過了盧比康河,或者,凱撒大帝的血在某一個時刻流在了元老院的地麵上。這類可以用他們的身體和運動來加以描述的事務,就是“事件的外部”。凱撒大帝對羅馬共和國法律的蔑視,或者他與謀殺者在羅馬憲法政策間的理念衝突,則是“事件的內部”。而人物的“行動”則包孕了事件的內部和外部。
那個我所欽佩的曆史哲學家R。G。科林伍德先生,很早就解釋了這個關係。他在名著《曆史的觀念》中宣稱:曆史學家對凱撒大帝渡過盧比康河感興趣,實在是在於這件事和共和國的法律有關係;曆史學家對凱撒大帝流血感興趣,實在是在於這件事與一場憲法衝突有關係。曆史學家應該注意到“行動”背後的意義。但是這樣還不夠,還需要“把自己放到這個行動中去思想,去辨識出其行動者的思想”。意義,可以被講述者重新賦予。
“把自己放到這個行動中去思想”,這句話預示了兩個重要意見:做一個“親曆者”;這個“親曆者”要“重新思想”。
如果我的讀者看明白了這一段話,就會懂得科林伍德的著名論斷:“一切曆史都是思想史。”
關於曆史哲學問題,我還有機會慢慢講述,盡管也許還不過是零星的講述,本書不是曆史哲學專著,而是一篇“曆史大隨筆”。這個體裁限製了我,它適合於“講故實”而不適合於“講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