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571 惡意的煉成進行時(3 / 3)

如果說是在這裏失敗了的話,那麼到了最後。這些死亡的本身也就沒有意義了,自己所犧牲的,所付出的一切都將成為空談,那種事情的話,絕對是自己不能夠忍受的吧。

於屍山血海當中前進。魔王的王座需要鮮血的澆築而成,白骨還有哀嚎將會築成他的宮殿,死者的絕望還有眼睛將會是他征戰的利器——那種事情,是當然的。

麵對著指責,麵對著惡意,隻有一路前進而不能有任何回頭,而越來越多,曾經自己所殺死的,自己所打倒的敵人也出現在了自己的眼前——今川義元,三好長慶,北畠晴具,毛利元就等等……而即使是如此,他的手也不會有任何的顫抖,即使是冤魂纏身,時光倒流,他也不過是會穩穩的用手裏的劍重新再殺死他們一次而已。

長良川的數千死者,金華山的數千死者,長島的數萬,三河的數萬,整個近畿的數十萬,整個一向宗的門徒……為了自己能夠建立一個足以讓某個家夥覺得高興,相對幹淨的世界的願望,他已經殺死了太多人了,而這個願望的沉重程度,就好像一個相當暴戾而又壓榨到了極致的奴役主一樣——高高在上的趕著一匹瘦弱嶙峋的,即將倒地的馬而前進。沿途踏碎無數奴隸的屍骨,就為了那個“建立平安樂土”的夢想而努力著。若是讓自己重新麵對那些死屍的結果,他也可以心安理得的找出大量的結論來證明他們的死是如何的有價值然後重複那個過程——不過,按照他的脾氣的話,是不會那麼說,而是直接動手的吧。

路已前進大半,而若是後退的話,也不過是在自己已經殺死了的對象身上重複碾壓一遍而已,所以,自己早已經不可能還有退路,而那些溫暖的ri常在此刻的話,也成為了絕望的一部分。

曾經會比誰都幸福的男人,但是到了最後會比誰都絕望的男人說的就是這種家夥吧——若是放棄某個主公的夢想,而安心於自己的小生活,那麼他就會比誰都要幸福,上條景嗣,本就不是一個有雄心壯誌的人,要是可以的話,他寧願在小小的田園裏過著自己的ri子。若非機緣巧合,那麼這家夥即使穿越了,也隻是一個普通的大眾,頂多默默無聞的做些小生意,接著就被那樣子一點不留的淹沒在了曆史當中吧。

這也是修正的一種方式,不作出任何足以改變未來的事情的話,那麼時間也會樂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然後放過這個家夥苟且偷生,然而隻是為了一些女孩們天真到了極限,從各種意義上來說都是幻想的夢想而努力著的人,也隻有他了吧。

“從來都沒有想過自己能夠做到,不過現在已經到了這裏的話,那麼也就幹脆努力到了最後吧,就算是幻想,那麼也有成真的一天,哪怕用著最卑劣的手段,也要成就最美好的夢想。縱然無法長久,但是隻要真的能夠讓這個世界稍稍好上一些,距離那個夢想稍微近一點的話,那麼就足夠了。”

一個疲憊的追著夢想的男人,一個為了追逐夢想而付出諸多的男人,這些都不是可悲的理由,畢竟若是能夠為了自己的夢想而努力的話,那麼即使是敗北也會有值得誇讚的地方,就好像是誇父追ri,倒下也會有人讚許,然而真正可悲的地方,卻是這個男人是為了別人的夢想而在努力這一點吧。

他的人生當中,所接觸的人和事,隻有兩種,一種是已經失去了的,另外一種,是將要失去了的。然而他的特質當中,也包括了強悍到了沒有辦法將解釋的修我修複能力——但是,這種能力並不是什麼優點,相反來說倒是一種相當可怕的折磨吧。

受傷然後結繭,加強了那個部位的防禦的話,那麼下次總會少上一些痛苦,但是修複能力強大的話,早在結繭之前就重新的愈合了的話,那麼下次受傷的時候,也隻會遭遇同樣的,和最初一樣的痛苦。

伸出手想要抓住什麼的話,這是一件難以實現的事情,自己的身上充滿著的是硝煙還有鮮血的味道,揮之不去,洗之不盡,那樣子滿滿都是罪惡的雙手,是沒有辦法擁抱那被自己保護著的東西。

若是共同的犯罪的話,那麼也的確也是一種幸福,有誰攜手共進的話,那麼不管到了哪裏都不會是一個人,然而這種距離是自己可以拉開,劃分出了純潔還有罪惡,希望還有絕望的兩條路的時候,才會發現所謂距離的真正含義。

自己堆砌了磚頭,構成了一座遠離兩人的歎息之牆,背對背靠著牆壁,而難以傳遞心意,這些年間,自己的故事和那個丫頭漸行漸遠的感覺並不是錯覺,倒不如說是那樣也是自己樂於看到吧。

所以……麵對這份痛苦的話,多數人會選擇真正的絕望,屈居於絕望之下,然後成為其傀儡——簡單的來說,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手段,因為太過於痛苦,所以抹消自己的人格,而讓身體的生命活動得以保全,這是一種自我防禦機製,也是所謂的本能。就像是遭遇了一些不能承受的打擊而失憶一樣,那樣的話,僅僅隻是沒有人格的身體,也就和行屍走肉以及機器人一樣了吧。

“但是……不能輸給絕望,不能輸給命運所帶來的壓力啊,這一點的話,是肯定的。”

是想久遠的活下去而那麼做的麼?不……當然不是那種原因,對於魔王來說的話,肯定不是這樣的吧,自己這次的話,可不是想要成為命運的傀儡或者說是絕望的奴隸的啊,那種事情,並不是自己的風格。

“我啊……隻知道奴役和征服,所以啊,向這種情況低頭是不可能的,所以……”(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