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收複香港的曆史考察(轉)(3 / 3)

11月13日,國民政府就英方草案提出一份《修訂草案》,其中加上了廢止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內容:“英方在九龍租借地之行政與管理權,連同其官有資產與官有債務,應移交中華民國政府。”應該說,這裏僅提出歸還九龍租借地,未要求歸還整個香港地區,已屬妥協退讓。是時重慶輿論激昂,反對任何外國繼續占領中國領土,美國公眾意見也同情和支持中國的正當要求。形勢於中國有利。

當英國收到中方《修訂草案》後,急忙研究對策。英國外交部遠東司司長格善理(克拉克)提出三個可供選擇的方案:(1)接受要求;(2)斷然拒絕;(3)盡量拖延。他認為第一個方案不行,因為新界在經濟和戰略上對香港至關重要;第二個方案也不行,會引起美國的不滿和非議(戰時英國對美國有很大的依賴性)。因此,他認為應該選擇第三個方案,能拖就拖。對於這位司長的主張,外交大臣艾登認為是既不堅決又不明朗,竭力表示反對。他傾向采取第二個方案,即斷然宣布九龍租借地不屬於本條約的討論範圍,拒絕歸還。艾登的主張得到丘吉爾的大力支持,並在11月30日英國戰時內閣會議上作出了相應的決議。英國對九龍租借地的政策,因以大定。

11月30日,薛穆按照英國政府的指示,向宋子文宣布英國不準備同中國談判九龍租借地問題。宋子文反複重申了中國收回該租借地的原則立場。雙方發生爭執,未有結果。蔣介石得知這一情況後表示,中英新約內如果不包括收回新界的內容,他就拒絕在條約上簽字。談判陷於僵局。

在此情況下,中方首席代表宋子文發生了動搖。他為了打破談判僵局,準備拿原則做交易,在九龍租借地問題上對英讓步。但他不敢對蔣介石直陳他的主張,於是請求當時正回國述職的外交界元老、駐英大使顧維鈞去勸說蔣介石對英讓步。顧維鈞受托前往,對蔣介石說,他“明白委員長的意思,說送來的禮物應當一次送來,可是英國願意分兩次送”,“依我看還是先收下這第一份為宜,可以暗示我們正等待這第二份禮物的到來,這樣可以不致引起什麼誤解”;而且,戰時盟國間的“團結一致”“極為重要”。顧維鈞的勸說對蔣介石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在此後的談判中,英方繼續堅持殖民主義的頑固立場。宋子文為了使談判不致完全破裂,退而要求英方發表一項表示今後願歸還九龍租借地意向的聲明,為此中方在戰爭結束前決不催促英國歸還九龍租借地,同時著重宣布,如果英方連這樣的意向也不表示,中國將不在條約上簽字。對此,英國隻同意“於取得戰爭勝利後討論該租借地的前途問題”,不願就戰後歸還該租借地作出任何承諾,甚至以英方也要“拒絕簽訂新約”相威脅。恰在此時,正對中國進行血腥野蠻侵略的日本,為了攪亂人心、挑撥盟國間關係,提出“盡速撤消”日本在華租界及治外法權等特權,以示“中日親善”,以圖搶在中美、中英之前與汪偽訂約。蔣介石在英國“拒簽新約”、日偽可能搶在中英之先訂約的雙重壓力下,向英國作了根本性的讓步,於1942年12月31日指示國民政府正式同意不將收回九龍租借地問題與取消治外法權等問題合並提出。他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對英外交,頗費心神”,“九龍(租借地)交還問題英堅不願在新約內同時解決”,他隻得“暫忍之”,同意在中英條約上簽字;“待我簽字之後,另用書麵對彼說明,交還九龍問題暫作保留,以待將來繼續談判,為日後交涉之根據。”他還信誓旦旦地寫道,作為“最後手段”,他準備“一俟戰後,用軍事手段(將九龍租借地)由日軍手中取回。則彼雖狡猾,亦必無可如何。”

蔣介石的本意是趕在日偽之前於1943年元旦簽訂中美、中英新約。但由於英國拖延,直到1943年1月11日才簽訂這兩個條約(日偽條約已於1月9日簽字)。在當天於重慶簽字的《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特權條約》中,隻字沒有涉及九龍租借地問題。同一天,宋子文照會薛穆,聲明中國政府對九龍租借地“保留日後提出討論之權。”戰時中國收回九龍租借地的交涉,至此又以中國的失敗而告終。

1942年是中國廢除列強在華特權和不平等條約的有利時機。不能諱言,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政府,雖然對英美有嚴重的依賴性,但當時確想乘機收回盡可能多的外人在華利權。通過1943年1月的中英新約,中國廢除了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和1901年的辛醜條約,收回了北平使館租界及上海、廈門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權,收回了天津、廣州的英租界,如此等等。這件事發生在英國用炮艦打開中國大門、逼簽中英《南京條約》,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100周年之際,不能不說是曆史的巧合。這是中華民族廢除不平等條約鬥爭史上的一件大事。這個成就的取得,從根本上說,應當歸功於正與日寇浴血奮戰的中國人民。

然而應該指出,此次交涉中未能收回九龍租借地,確是國民政府的無能。國民政府在中美、中英新約簽訂後的第二天發表的文告中,宣布中國自此已獲得與各國“並駕齊驅”的“完全獨立平等自由之地位”,未免言過其實。此次中國未能收回九龍租借地,固然是英國堅持殖民主義所致,但與國民政府爭取不力、態度軟弱也有直接關係。如上所述,當時收回九龍租借地,有絕好的國際國內條件。本應把握時機,據理力爭,堅持原則,以求成功。即使英國頑固不讓,也不妨拒簽新約,以待來日。即便如此,英國亦無法責難中國破壞盟國團結。相反,英國作為中國盟國,抓住在華租借地這種特權不放,倒是有害於盟國團結的。故條約不成,失理仍在英方。在當時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民族解放浪潮空前高漲,帝國主義殖民體係的崩潰已經不可逆轉。即使新約暫時不訂,戰爭勝利以後,英國豈能長期保持在華特權和租借地不放?宋子文作為中方首席代表,不能洞察世界大勢,目光短淺,心理軟弱,企圖以妥協退讓來換取與英國的“團結”,結果中國愈退,英國愈進,終於造成中方有理而受挫,英方無理而製勝的局麵。對此,宋子文是不能辭其咎的。至於蔣介石,他雖然想收回九龍租借地,並為此作了一些努力,但在英國死硬的立場麵前,仍沒有堅持到底,最終還是對英國委曲求全,致使收回九龍租借地一事功虧一簣,坐失良機。

1945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後,收複香港的良機再至。可是,由於蔣介石奉行矛頭對內、堅決*的錯誤政策,急於搶奪抗戰勝利果實,他早已把自己關於戰後重新提出交涉和“用軍事力量從日軍手中取回”九龍租借地的誓言忘到九霄雲外;相反,倒是急急忙忙地向英國宣布他對香港“沒有野心”。結果是讓英國搶先重新占領了香港。不僅如此,蔣介石作為同盟國中國戰區(香港屬於中國戰區)的最高統帥,本有權接受香港日軍的投降,可是最後連這個受降權事實上也被英國人奪去。這是國民政府在收複香港問題上的第二次坐失良機,是對“四強”之一中國的莫大諷刺,也是它的曆史悲哀。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宣告了中國半殖民地時代的終結,第一次為香港地區的回歸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隨著我國國力的日趨強盛、香港新界租期的行將屆滿和國際形勢出現有利的變化,到80年代初,收回香港提上了議事日程。1984年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原則上最終解決了香港的回歸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久前產生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任命了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香港的順利回歸和平穩過渡已在意料之中。這是“一國兩製”偉大構想和港人治港方針的成功實踐。百年屈辱,即將滌蕩殆盡,國人無不為此而揚眉吐氣,並對回歸後香港的繁榮穩定充滿信心。

在歡慶香港即將回歸的同時,我們切不可忘記收複香港的漫長而艱苦的曆程,當思今日成就的取得來之不易。收複香港的百餘年曆史,再一次向我們證明了落後必挨打、弱國無外交這個顛撲不破的真理,證明了一個閉關自守、不求革新、內部不穩、國力不振、**落後的國家,是斷不能保持自身的獨立和領土完整的,要求它“重頭收拾舊山河”,也是不可能的。隻有在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的中國**領導下,堅持社會主義,才能最終實現中華民族幾代人為之奮鬥的夙願,隻有改革開放,保持穩定團結,自立自強,力爭先進,不斷增強國力,才是唯一的衛國興邦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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