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我來到劍橋,開始了新的學習旅程。在此之前,對英國人矜持內斂的民族性格有所了解,加上初訪劍橋時目睹他們身著長袍、講究禮數的一套,心裏頗有點忌憚。美國人以熱情大方、不拘小節著稱,在美國我還經曆了那麼長一段磕磕碰碰,到了英國豈不是更加不適應?比如說,中國人不熟悉吃西餐禮儀,也不習慣用刀叉,但這在美國不是問題。美國人比較隨便,平時吃飯——就算是晚宴也不那麼循規蹈矩,高興起來,他們自己也會十指大動,用手拿起來吃,沒有人會覺得這是多大問題,這一點讓中國人覺得很舒服。英國人吃飯的刀叉功夫,就是一招一式有板有眼的。衣著方麵,美國人也隨意得多,學校裏的教授有西裝革履的,也有輕裝便衣的。劍橋則不然,校園裏的教授、學生身著古老的長袍用餐、上課、參加典禮,這種傳統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人們用“袍”和“鎮”的稱呼來區分學校師生和鎮上的居民。哈佛是自由奔放的,劍橋有800多年積累,清規戒律多,有等級色彩,我能適應嗎?心裏有點打鼓。
沒想到,我適應得非常快。有了哈佛的經驗,輕車熟路安排聽課、泡圖書館、鍛煉,主動聯係教授、導師,單調而充實的生活,很快找回節奏。在哈佛,由於我幾乎是從零開始,多多少少有點怯場,即便有了主動的能力,仍然做不到主動。在劍橋開始的時候,不管語言上還是經驗上都有一定基礎,使得我敢於主動,也能夠主動,學習和生活的圈子一下子打開了。
跟學院對接,確定猶太宗教和文化為研究方向。彭布魯克學院對研究開展的質量和時間要求很高。賽門·勒蒙特教授給我列了書單,我一看,跟猶太主題沒什麼關係。拿回家一讀,明白了,這幾本書都是告訴一個沒有受過係統訓練的人:社會學科課題研究應該怎麼開展,論文應該怎麼寫,都是一些方法論的東西,基礎訓練。一個月之後,學院又向我推薦,猶太文化研究中什麼問題可以登門請教哪位教授,什麼問題又可以去聽哪位教授的課,指點給我清晰的研究路徑。劍橋對訪問學者的要求之嚴謹,路徑之清晰,給我留下深刻印象。
這也讓我想起了一個問題:我在哈佛的時候,是誰來扮演這個角色?哈佛有一個傳統,高年級學生帶低年級學生,包括介紹課程,推薦教授,交流心得,指點竅門……我既不是本科生又不是研究生,也就沒有高年級學生來傳幫帶。到哈佛之後,我和常征來往比較密切。原本認為,作為前萬科員工,常征出於熱心,也出於對公司的感情,免不了經常拜訪前老板,聊聊天。現在想起來,在這種有意無意的頻繁交流中,常征和我就是一種高年級學生和低年級學生、指路入門的關係。
在這裏也遇到很多有趣的老師。彭布魯克學院給我介紹一位老師提高英文。這位老師訓練辦法之獨特、有效,讓我想起《國王的演講》電影的故事。從來沒有人這樣訓練過我,我也從來沒學得這麼快過。我跟老師說,我學的是美國英語,不熟悉英國英語,老師回答:“不存在什麼美國英語,世界上隻有兩種英語,一種是英國英語,一種是錯誤的英語!”
在劍橋,衣著是個大問題。比如,這次放假之前,我所在的彭布魯克學院要在聖誕節之前召集教授團、學者團晚宴,通知上沒有要求穿正裝,而是寫著“請打黑領帶”。什麼意思?我特地問秘書:“你確定是打黑領帶?”“確定。”我就琢磨,黑領帶是什麼意思?可能隻是人家一個習慣說法——我想聖誕前夜的晚餐,肯定很正規吧?就穿上晚禮服。不過又擔心:如果“請打黑領帶”就真的隻是要求打黑領帶,到了現場隻有我一個人穿禮服,也會很狼狽。於是背了一個包,裏邊塞一套便裝。到了宴會場地外邊,偷偷往裏瞥一眼,果然全都穿著晚禮服,猜對了。
劍橋處處能感受到等級。例如,每個學院門外,隻有fellowship才有停車位,隻有fellowship才能把自行車停在門洞裏,隻有fellowship才有資格在草坪上走。正式集會場合,從每位fellowship的長袍能看出不同等級序列。每天學院晚餐,如果院長在場,一聲鍾響過後,身著長袍的他會站起來,用拉丁語誦禱文,然後請大家開始用餐。如果院長不在,很自然地,最資深的那位fellowship會站起來執行這個職責。取食的時候也一樣,依照等級資曆,等級高的在先,依次排隊。通過長袍一眼就能看明白,沒有人會亂了秩序。理論上,如果各位fellowship、學者都不去晚餐,隻有我去,用拉丁文領禱的職責就會落到我身上了。問題是我既不會祈禱,也不懂拉丁文,如果真出現這樣的極端情況,那還真夠尷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