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與偏見》是奧斯汀最成功的作品之一。書中她借貝內特小姐的口說:“沒有愛情千萬不要結婚。”
也許,你會說,這是多麼古老的婚姻模式啊,現在男女,講究平等,隻要脾氣對味,條件合適,看著順眼,就能結婚。誰還管愛情呢,那也太累人了吧。
是,我們總是容易將真愛與浪漫的愛混淆起來,以為愛就是湧動的海洋,泛著白色的泡沫,充盈著彼此的酒杯,卻忽略了,愛當中也會有孤獨、疏離、甚至枷鎖。
在某種意義上,婦女運動,為我們理解真愛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夫妻雙方需要奉獻和關心,需要為彼此的成長,付出努力。而這個方向,最需要的,就是對對方的尊敬、愛戴和感激。
最近,我接到了這樣一封讀者來信:
和他又吵架了,這次的導火索是某同事發來的四條曖昧信息。
事實是,我跟短信那頭的人關係不一般,我會跟他說很多心事,他也喜歡我,但是他有家有子;我們經常發信息,也有過私下幽會。我老公是80後潮汕人,且是獨子。我們的婚禮在城中最高級的5星級酒店舉行,大宴700賓客。而且,他家在城中豪宅有置業。
我在同齡人中至少是10%的優秀,雖然個子不高,但是身材勻稱健康,笑容和聲音都很甜美,臉蛋也算漂亮,且家庭教養很好,為人處世也很有分寸。
我們因為急於父母的催促和年齡尷尬(都快30了),賭博一樣地結婚了。當然,前提是,我們彼此還是喜歡的,但是離深愛,還有很大距離。
我在他身上得不到情感期待,因為他總是忽略我的感受,總是冷漠對待我的小情緒和小心思,覺得那不值一提,總是對我為婚姻做出的犧牲認為理所當然(包括容忍和他父母同住,容忍他半夜三更談生意不回家,容忍他對家裏大小事務一概撒手等等)。我們也沒有太多共同的興趣,比如我覺得旅遊很有意思,他就覺得一定要哪裏有生意可做才會去,否則就是浪費時間。
今天的結果是,他對我重申了3條原則:1,他不會因為這次以後就不看我的手機,因為我們的信任要重建,這是督查的手段之一;2,他無法保證自己在肉體上不出軌,因為他的圈子裏朋友逢場作戲的生意人很多,如果不參與就沒有辦法融入他們打開局麵;3,如果我仍然認為要在其他人身上找他沒有辦法給的情感依賴和寄托(哪怕隻是一小部分),我們就趁早離婚,他不是我要找的人,他也沒有辦法容忍這種做法。說的很絕,也很嚴厲,我當場就被怔住了。
但是回頭一想,我何嚐不是這個婚姻的受害者呢?他在點滴的生活中沒有給我想要的關懷愛護和謙讓,也沒有讓我看到他的事業心和家庭責任感,反而是一味的懶散和拖延,我每天早晨起來他在睡懶覺,我晚上休息他還沒有回,公婆總催促快點要小孩,殊不知他還在外麵喝酒而且完全不顧我的周期ML,以至於我的婦科病加重;每次吵架基本都是我先求和,他愛理不理地一笑置之。
當愛和婚姻不相配時,就像露出鞋子的腳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