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老同學從美國回來探家,我們倆有七八年沒見了。他的情況還不錯:雖然薪水不很多,但兩口子都掙錢,所以還算寬裕。自從美國一別,他的房子買到了第三所,汽車換到了第四輛,至於PC機,隻要聽說新出來一種更快的,他馬上就去買一台,手上過了多少就沒了數了。老婆還沒有換,也沒有這種打算,這正是我喜歡他的地方。雖然沒坐過羅爾斯?羅伊斯,沒住過棕櫚海灘的豪華別墅,手裏沒有巨額股票,倒有一屁股的饑荒,但就像東北人說的,他起碼也"造"了個痛快。我現在房無一間地無一隴,當然隻有羨慕的份兒。但我們見麵不是光聊這些--這就太過庸俗了。
我們哥倆都闖蕩過四方,種過地,放過牧,當過工人,二十年前在大學裏同窗時,心裏都曾燃燒起雄心壯誌,要開創偉大的事業。所謂偉大的事業,就是要讓自己的夢想成真。那時想了些什麼,現在我都不好意思說,隻好拿別人做例子。比方說微軟公司的大老板比爾?蓋茨,年輕時想過:要把當時看著不起眼的微處理機做成一種能用的計算機,讓人人都能擁有和使用計算機,這樣,科學的時代就真正降臨人世了--這種夢想的偉大之處就在這裏。現在這種夢想在很大程度上變成了真實,他在其中有很大的貢獻,這是值得佩服的。至於他在商業上的成功,照我看還不太值得佩服。還有一個例子是馬丁?路德?金曾經高呼,"我有一個夢想",今天在美國的校園裏,有時能看到高大英俊的黑人小夥子和白人姑娘擁抱在一起。從這種特別美麗的景象裏,可以體會到金博士夢想的偉大。時至今日,我說多了沒有意思,臉上也發熱。我隻能說,像這樣的夢想我們也曾有過。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這些夢想不見得都是偉大事業的起點。魯迅先生的雜文裏提到有這樣的人,他夢想的最高境界是在雪天,嘔上半口血,由丫環扶著,懶懶地到院子裏去看梅花。我看了以後著實生氣:人怎麼能想這樣的事!同時我還想:假如這位先生不那麼考究,不要下雪、梅花、丫環攙著等等,光要嘔血的話,這件事我倒能幫上忙。那時我是個小夥子,胳臂很有勁兒,拳頭也夠硬。現在當然不想幫這種忙,過了那個年齡。現在偶爾照照鏡子,裏麵那個人滿臉皺紋,我不大認識。走在街上,迎麵過來一個龐然大物,仔細從眉眼上辨認,居然是自己當年的夢中情人,於是不免倒吸一口涼氣。涼氣吸多了就會忘事,所以要趕緊把要說的事說清楚。夢想雖不見得都是偉大事業的起點,但每種偉大的事業必定源於一種夢想--我對這件事很有把握。
現在的青年裏有"追星族","上班族",但想要開創偉大事業的人卻沒有名目,就叫他們"偉大一族"好了。過去這樣的人在校園裏(不管是中國校園還是美國校園)是很多的。當蓋茨先生穿著一身便裝,蓬著一頭亂發出現在校園裏時,和我們當年一樣,屬於"偉大一族"。剛回中國時,我帶過的那些學生起碼有一半屬偉大一族,因為他們眼睛裏閃爍著夢想的光芒。誰是、誰不是這一族,我一眼就能看出來,但這一族的人數是越來越少了,將來也許會像恐龍一樣滅絕掉。我問我哥們兒,現在幹嘛呢,他說坐在那裏給人家操作軟件包,氣得我吼了起來:咱們這樣的人應該做研究工作--誰給他打軟件包?但是他說,人家給錢就得了,管它幹什麼。我一想也對。誰要是給我一年三四萬美元讓我"打"軟件包,我也給他"打"去了。這說明現在連我也不屬偉大一族。但在年輕時,我們有過很宏偉的夢想。偉大一族不是空想家,不是隻會從眾起哄的狂熱分子,更不是連事情還沒弄清就熱血沸騰的青年。他們相信,任何美好的夢想都有可能成真--換言之,不能成真的夢想本身就是不美好的。假如事情沒做成,那是做的不得法;假如做成了,卻不美好,倒像是一場惡夢,那是因為從開始就想得不對頭。不管結局是怎樣,這條路總是存在的--必須準備夢想,準備為夢想工作。這種想法對不對,現在我也沒有把握。我有把握的隻是:確實有這樣的一族。
有關"給點氣氛"
我相信,總有些人會渴望有趣的事情,討厭呆板無趣的生活。假如我有什麼特殊之處,那就是:這是我對生活主要的要求。大約十五年前,讀過一篇匈牙利小說,題目叫作《會說話的豬》,講到有一群國營農場的種豬聚在一起發牢騷--這些動物的主要工作是傳種。在科技發達的現代,它們總是對著一個被叫做"母豬架子"的人造母豬傳種。該架子新的時候大概還有幾分像母豬,用了十幾年,早就被磨得光禿禿的了--那些種豬天天挺著大肚子往母豬架子上跳,感覺有如一砣凍肉被摔上了案板,難免口出怨言,它們的牢騷是:哪怕在架子背上粘幾撮毛,給我們點氣氛也好!這故事的結局是相當有教育意義的:那些發牢騷的種豬都被敲掉了。但我總是從反麵理解問題:如果連豬都會要求一點氣氛,那麼對於我來說,一些有趣的事情幹脆是必不可少。
活在某些時代,持有我這種見解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我就經曆過這樣的年代--書沒得看,電影電影沒得看。整個生活就像個磨得光禿禿的母豬架子,好在我還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就是發牢騷--發牢騷就是架子上殘存的一撮毛。大家聚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人人妙語連珠,就這樣把麻煩惹上身了。好在我還沒有被敲掉,隻是給自己招來了很多批評幫助。這時候我發現,人和人其實是很隔膜的。有些人喜歡有趣,有些人喜歡無趣,這種區別看來是天生的。作為一個喜歡有趣的人,我當然不會放棄閱讀這種獲得有趣的機會。結果就發現,作家裏有些人擁護有趣,還有些人是反對有趣的。馬克?吐溫是和我是一頭的,或者還有蕭伯納--但我沒什麼把握。我最有把握的是哲學家羅素先生,他肯定是個讚成有趣的人。摩爾爵士設想了一個烏托邦,企圖給人們營造一種最美好的生活方式,為此他對人應該怎樣生活作了極詳盡的規定,包括新娘新郎該幹點什麼--看過《烏托邦》的人一定記得,這個規定是:在結婚之前,應該脫光了眼子讓對方看一看,以防身上暗藏了什麼毛病。這個用意不能說不好,但規定得如此之細就十足讓人倒胃,在某些季節裏,還可能導致感冒。羅素先生一眼就看出烏托邦是個母豬架子,乍看起來美輪美奐,使上一段,磨得光禿禿,你才會知道它有多糟糕--他沒有在任何烏托邦裏生活過,就有如此見識,這種先知先覺讓人佩服得五體投地--他老人家還說,須知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反過來說,呆板無趣就是不幸福--正是這句話使我對他有了把握。一般來說,主張扼殺有趣的人總是這麼說的:為了營造至善,我們必須做出這種犧牲,但卻忘記了讓人們活著得到樂趣,這本身就是善;因為這點小小的疏忽,至善就變成了至惡......這篇文章是從豬要求給點氣氛說起的。不同意我看法的人必然會說,人和豬是有區別的。我也認為人豬有別,這體現在人比豬要求得更多,而不是更少。除此之外,喜歡有趣的人不該像那群種豬一樣,隻會發一通牢騷,然後就被閹掉。這些人應該有些勇氣,作一番鬥爭,來維護自己的愛好。這個道理我直到最近才領悟到。
我常聽人說:這世界上哪有那麼多有趣的事情。人對現實世界有這種評價、這種感慨,恐怕不能說是錯誤的。問題就在於應該做點什麼。這句感慨是個四通八達的路口,所有的人都到達過這個地方,然後在此分手。有些人去開創有趣的事業,有些人去開創無趣的事業。前者以為,既然有趣的事不多,我們才要做有趣的事。後者經過這一番感慨,就自以為知道了天命,此後板起臉來對別人進行說教。我以為自己是前一種人,我寫作的起因就是:既然這世界上有趣的書是有限的,我何不去試著寫幾本--至於我寫成了還是沒寫成,這是另一個問題,我很願意就這後一個問題進行討論,但很不願有人就頭一個問題來和我商榷。前不久有讀者給我打電話,說:你應該寫雜文,別寫小說了。我很認真的傾聽著,他又說:你的小說不夠正經--這話我就不愛聽了。誰說小說非得是正經的呢。不管怎麼說罷,我總把讀者當作友人,朋友之間是無話不說的:我必須聲明,在我的雜文裏也沒什麼正經。我所說的一切,無非是提醒後到達這個路口的人,那裏絕不是隻有一條路,而是四通八達的。你可以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