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就喜歡讀小說,並且一直以為自己可以寫小說,直到二十七八歲時,讀到了圖尼埃爾(Tournier,M.)的一篇小說,才改變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覺之中,小說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代小說和古典小說的區別,就像汽車和馬車的區別一樣大。現代小說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為了讓讀者同意我的意見,讓我來舉一個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經老下。......"無限滄桑盡在其中。如果你仔細讀下去,就會發現,每句話的寫法大體都是這樣的,我對現代小說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來的。現代小說的名篇總是包含了極多的信息,而且極端精美,讓讀小說的人狂喜,讓打算寫小說的人害怕。在經典作家裏,隻有俄國的契訶夫(Chekhov,A.P.)偶爾有幾筆寫成這樣,但遠不是通篇都讓人敬畏。必須承認,現代小說家曾經使我大受驚嚇。我讀過的圖尼埃爾的那篇小說,叫做《少女與死》.它隻是一係列驚嚇的開始。
因為這個發現,我曾經放棄了寫小說,有整整十年在幹別的事,直到將近四十歲,才回頭又來嚐試寫小說。這時我發現,就是寫過一些名篇的現代小說家,平常寫的小說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倫馬特(Durrenmatt,F.)寫完了他的書篇《法官和他的劊子手》之後,坦白說,這個長中篇耗去了他好幾年的光陰,而且說,今後他不準備再這樣寫下去了。此後他寫很多長篇,雖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劊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說,《情人》經過反複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過。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說都不如《情人》好。他們的話讓人看了放心,說明現代小說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們有些驚世駭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長。雖然如此,我還是認為,現代小說中幾個中篇,如《情人》之類,比之經典作家的宏篇絲毫不遜色,愛好古典文學的人也許不會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沒打算說服他們。但我還是要說,我也愛好過古典文學;而在影視發達的現代,如果沒有現代小說,托爾斯泰並不能讓我保持閱讀的習慣。
我認為,現代小說的成就建築在不多幾個名篇上,雖然憑這幾篇小說很難評上諾貝爾文學獎,但現代小說藝術的頂峰就在其中。我的抱負也是要在一兩篇作品裏達到這個水平。我也特別喜歡寫長中篇(六萬字左右),比如我的《未來世界》,就是這麼長。《情人》、《法官和他的劊子手》等名篇也是這麼長。當然,這樣做有東施效顰之嫌,在我寫過的小說裏,《黃金時代》(《聯合報》第十三屆中篇小說獎)是最滿意的,但是還沒達到我希望的水準,所以還要繼續努力。
小說的藝術朋友給我寄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遺囑》,這是本談小說藝術的書。書很長,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沒看懂(這本書裏夾雜著五線譜,但我不識譜,家裏更沒有鋼琴);但還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對此書有種特別的不滿,那就是作者絲毫沒有提到現代小說的最高成就:卡爾維諾、尤瑟娜爾、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諾,還有一位不常寫小說的作者,瑪格麗特?杜拉,早在半世紀以前,沃威格就抱怨說,哪怕是大帥的作品,也有純屬冗餘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現在,看到現代小說家的作品,這些怨言就沒有了。昆德拉不提現代小說的這種成就,是因為同行嫉妒,還是藝術上見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當然,昆德拉提誰、不提誰,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來寫這本書,一定要把這件事寫上。不管怎麼說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見,的確存在一種小說的藝術,這種藝術遠不是誰都懂得。昆德拉說:不懂開心的人不會懂得任何小說藝術,除了懂得開心,還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說的藝術。但若連開心都不懂,那就隻能把小說讀糟蹋了。歸根結底,昆德拉的話並沒有錯。
我自己對讀小說有一種真正的愛好,這種愛好不可能由閱讀任何其他類型的作品所滿足。我自己也寫小說,寫得好時得到的樂趣,絕非任何其他的快樂可以替代。這就是說,我對小說有種真正的愛好;而這種愛好就是對小說藝術的愛好--在這一點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溝通。我想象一般的讀者並非如此,他們隻是對文化生活有種泛泛的愛好。現在有種論點,認為當代文學的主要成就是雜文,這或者是事實,但我對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讀雜文,有時還寫點雜文。照我看,雜文無非是講理,你看到理在哪裏,徑直一講就可,當然,把道理講得透徹、講得漂亮,讀起來也有種暢快淋漓的快感。但畢竟和讀小說是兩道勁兒。寫小說則需要深得虛構之美,也需要些無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這件事做好。所以,我雖能把理講好,但不覺得這是長處,甚至覺得這是一種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誠然,作為一個人,要負道義的責任,憋不住就得說,這就是我寫雜文的動機。所以也隻能適當克服,還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報上看到一種論點,說現在雜文取代了小說,負起了社會道義的責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說來負道義責任,那就如希臘人所說,鞍子扣到頭上來了--但這是僅就文學內部而言。從整個社會而言,道義責任全扣在提筆為文的人身上還是不大對頭。從另一方麵來看,負道義責任可不是藝術標準;尤其不是小說藝術的標準。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書也主要是說這個問題。寫小說的人要讓人開心,他要有虛構的才能,並要有施展這種才能的動力--我認為這是主要之點。昆德拉則說,看小說的人要想開心,能夠欣賞虛構,並已能寬容虛構的東西--他說這是主要之點。我倒不存這種奢望。小說的藝術首先會形成在小說家的意願之中,以後會不會遭人背叛,那是以後的事。首先要有這種東西,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說,小說傳統是歐洲的傳統;但若說小說的藝術在中國從未受到重視,那也是不對的。在很多年的,曾有過一個曆史的瞬間:年輕的張愛玲初露頭角,顯示出寫小說的才能,傅雷先生發現了這一點,馬上寫文章說:小說的技巧值得注意。那個時候連張春橋都化名寫小說,僅就藝術而言,可算是一團糟。張愛玲確是萬綠叢中一點紅--但若說有什麼遺囑被背叛了,可不是張愛玲的遺囑,而是傅雷的遺囑。天知道張愛玲後來寫的那叫什麼東西。她把自己的病態當作才能了......人有才能還不叫藝術家,知道珍視自己的才能才叫藝術家呢。筆者行文至此,就欲結束。但對小說的藝術隻說了它不是什麼,它到底是什麼,還一字未提。假如讀者想要明白的話,從昆德拉的書裏也看不到;應該徑直找兩本好小說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則好,不能明白也就無法可想了,可以去試試別的東西;千萬別聽任何人講理,越聽越糊塗。任何一門藝術隻有從作品裏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話說,隻喜歡看雜文、看評論、看簡介的人,是不會懂得任何一種藝術的。
從《黃金時代》談小說藝術《黃金時代》這本書裏,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說。其中《黃金時代》一篇,從二十歲時就開始寫,到將近四十歲時才完篇,其間很多次地重寫。現在重讀當年的舊稿,幾乎每句話都會使我汗顏,隻有最後的定稿讀起來感覺不同。這篇三萬多字的小說裏,當然還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後,絲毫也沒有改動的衝動。這說明小說有這樣一種寫法,雖然困難,但還不是不可能。這種寫法就叫做追求對作者自己來說的完美。我相信對每個作者來說,完美都是存在的,隻是不能經常去追求它。據說迪倫馬特寫《法官和他的劊子手》,也寫了很多年。寫完以後說:今後再也不能這樣寫小說了。這說明他也這樣寫過。一個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裏做到完美,但是完美當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個女孩子問我怎樣寫小說,並且說她正有要寫小說的念頭。我把寫《黃金時代》的過程告訴了她。下次再見麵,問她的小說寫得怎樣了,她說,聽說小說這麼難寫,她已經把這個念頭放下了。其實在這本書裏,大多數章節不是這樣嘔心瀝血地寫成的,但我主張,任何寫小說的人都不妨試試這種寫法。這對自己是有好處的。
這本書裏有很多地方寫到性。這種寫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議,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為什麼,就這樣寫了出來。現在回憶起來,這樣寫既不是為了找些非議,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對過去時代的回顧。眾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國處於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裏,性才會成為生活主題,正如饑餓的年代裏吃會成為生活的主題。古人說:食色性也。想愛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為人性的障礙。
然而,在我的小說裏,這些障礙本身又不是主題。真正的主題,還是對人的生存狀態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個邏輯是:我們的生活有這麼多的障礙,真他媽的有意思。這種邏輯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覺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氣質,是天生的。我小說裏的人也總是在笑,從來就不哭,我以為這樣比較有趣。喜歡我小說的人總說,從頭笑到尾,覺得很有趣等等。這說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讀者群。當然,也有些作者以為哭比較使人感動。他們筆下的人物從來就不笑,總在哭。這也是一種寫法。他們也有自己的讀者群。有位朋友說,我的小說從來沒讓她感動過。她就是個愛哭的人,誤讀了我的小說,感到很失落。我這樣說,是為了讓讀者不再因為誤讀我的小說感到失落。
現在嚴肅小說的讀者少了,但讀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現代社會裏,小說的地位和舞台劇一樣,正在成為一種高雅藝術。小說會失去一些讀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讀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讀者,感到性壓抑、尋找發泄渠道的讀者,無所事事想要消磨時光的讀者;剩下一些真正讀小說的人。小說也會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會去下海經商,或者搞影視劇本,最後隻剩下一些真正寫小說的人。我以為這是一件好事。
卡爾維諾與未來的一千年朋友寄來一本書,卡爾維諾的《未來千年備忘錄》,我正在看著。這本書是他的講演稿,還沒來得及講,稿也沒寫完,人就死了。這些講演稿分別冠以如下題目:清逸、迅速、易見、確切和繁複。還有一篇"連貫",沒有動筆寫;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會寫些什麼,什麼叫做"連貫"。卡爾維諾指出,在未來的一千年裏,文學會繼續繁榮,而這六項文學遺產也會被發揚光大。我一直喜歡卡爾維諾,看了這本書,就更加喜歡他了。
卡爾維諾的《我們的祖先》,看過的人都喜歡。這是他年輕時的作品,我以為這本書是"清逸"的典範。中年以後,他開始探索小說藝術的無限可能,這時期的作品我看過《看不見的城市》--這本書不見得人人都會喜歡。我也不能強求大家喜歡他的每一本書,但是我覺得必須喜歡他的主意:小說藝術有無限種可能性。難道這不好嗎?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說,對我說道:看來小說還能有新的寫法--這種評價使我汗顏:我還沒有探索無限,比卡爾維諾差得遠。我覺得這位朋友的想法有問題--假如他不是學文學的博士而是個一般讀者的話,那就沒有問題了。
編輯先生邀我給名人茶座寫個小稿,我竟扯到了卡爾維諾和文學遺產,這可不是茶座裏的談資。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什麼可以在茶座裏閑扯的事。我既不養貓,也不養狗,更沒有汽車。別人弄貓弄狗的時候,我或則在鼓搗電腦,或則想點文學上的事--假如你想聽聽電腦,我可以說,現在在中關村花二百五十塊錢可以買到八兆內存條,便宜死了......我想這更不是茶座裏的談資。可能我也會養貓養狗,再買輛汽車,給自己找點罪受--順便說一句,我覺得汽車的價格很無恥。一輛韓國低檔車賣三幾十萬,全世界都沒聽說過。至於貓啊狗啊,我覺得是食物一類。我吃掉過一隻貓,五隻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從愛貓愛狗者的角度來看,我是個"啃你飽"(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隻能談談卡爾維諾......卡爾維諾的《看不見的城市》是這麼個故事:馬可?波羅站在蒙古大汗麵前,講述他東來旅途中所見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種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見。看完那本書我做了一夜的夢,隻見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狀的孔明燈浮在一片虛空之中。一般的文學讀者會說,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講這座城裏的故事吧--對卡爾維諾那個無所不能的頭腦來說,講個故事又有何難。但他一個故事都沒講,還在列舉著新的城市,極盡確切之能事一直到全書結束也沒列舉完。我大體上明白卡爾維諾想要做的事:對一個作者來說,他想要擁有一切文學素質:完備的清逸、迅速、易見、確切和繁複,再加上連貫。等這些都有了以後,寫出來的書肯定好看,可以滿足一切文學讀者。很不幸的是,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須一試--這是為了保證讀者在未來的一千年裏有書看。我想這題目也沒人會感興趣--但是沒辦法,我就知道這些。
蓋茨的緊身衣比爾?蓋茨在《未來之路》一書裏寫道: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工程師已有能力營造真實的感覺。他們可以給人戴上顯示彩色圖像的眼鏡,再給你戴上立體聲耳機,你的所見所聞都由計算機來控製。隻要軟硬件都過硬,人分不出電子音像和真聲真像的區別。可能現在的軟硬件還稱不上過硬,尚做不到這一點,但過去二十年裏,技術的進步是驚人的,所以對這一天的到來,一定要有心理準備。
光看到和聽到還不算身曆其境,還要模擬身體的感覺。蓋茨先生想出一種東西,叫做VR緊身衣,這是一種機電設備,像一件衣服,內表麵上有很多伸縮的觸頭,用電腦來控製,這樣就可以模仿人的觸覺。照他的說法,隻要有二十五到三十萬個觸點,就可以完全模擬人全身的觸感--從電腦技術的角度來說,控製這些觸頭簡直是小兒科。有了這身衣服,一切都大不一樣。比方說,電腦向你輸出一陣風,你不但可以看到風吹楊柳,聽到風過樹梢,還可以感到風從臉上流過--假如電腦輸出的是美人,那就不僅是她的音容笑貌,還有她的發絲從你麵頰上滑過--這是友好的美人,假如不友好,來的就是大耳刮子--VR緊身衣的概念就是如此。作為學食品科技的人,我覺得還該有個麵罩連著一些香水瓶,由電腦控製的閥門決定你該聞到什麼氣味,但假若你患有鼻炎,就會覺得麵罩沒有必要。總而言之,VR緊身衣的概念就是如此。估計要不了二十年,科學就能把它造出來,而且讓它很便宜,像今天的電子遊戲機一樣,在街上出售;穿上它就能前往另一個世界,假如軟件豐富,想上哪兒就能上哪兒,想遇上誰就能遇上誰,想幹啥就能幹啥,而且不花什麼代價--頂多出點軟件錢。到了那一天,不知人們還有沒有心思閱讀文本,甚至識不識字都不一定。我靠寫作為生,現在該作出何種決定呢?
大概是在六七十年代吧,法國有些小說家就這樣提出問題:在電影時代,小說應該怎麼寫?該看到的電影都演出來了,該聽到的廣播也播出來了。托爾斯泰在《戰爭與和平》裏花幾十頁寫出的東西,用寬銀幕電影幾個鏡頭就能解決。還照經典作家的寫法,沒有人愛看,頂多給電影提供腳本--如我們所知,這叫生產初級產品,在現代社會裏地位很低。在那時,電影電視就像比爾?蓋茨的緊身衣,對藝術家來說,是天大的災難。有人提出,小說應該向詩歌的方向發展。還有人說,小說該著重去寫人內心的感受。這樣就有了法國的新小說。還有人除了寫小說,還去搞搞電影,比如已故的瑪格麗特?杜拉斯。我對這些作品很感興趣,但憑良心說,除杜拉斯的《情人》之外,近十幾年來沒讀到過什麼令人滿意的小說。有人也許會提出最近風靡一時的《廊橋遺夢》,但我以為,那不過是一部文字化的電影。假如把它編成軟件,鑽到比爾?蓋茨的緊身衣裏去享受,會更過癮一些。相比之下,我寧願要一本五迷三道的法國新小說,也不要一部《廊橋遺夢》,這是因為,從小說自身的前途來看,寫出這種東西解決不了問題。
真正的小說家不會喜歡把小說寫得像電影。我記得米蘭?昆德拉說過,小說和音樂是同質的東西。我討厭這個說法,因為好像這世界上沒有了音樂,就說不出小說該像什麼了;但也不能不承認,這種說法有些道理。小說該寫人內在的感覺,這是沒有疑問的。但僅此還不夠,還要使這些感覺組成韻律。音樂有種連貫的、使人神往的東西,小說也該有。既然難以言狀,就叫它韻律好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紀念已故的杜拉斯,談談她的小說《情人》,誰知扯得這樣遠--現在可以進入主題。我喜歡過不少小說,比方說,喬治?奧威爾的《1984》,還有些別的書。但這些小說對我的意義都不能和《情人》相比。《1984》這樣的書對我有幫助,是幫我解決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決的是有關小說自身的疑惑。這本書的絕頂美好之處在於,它寫出一種人生的韻律。書中的性愛和生活中別的事件,都按一種韻律來組織,使我完全滿意了。就如達?芬奇畫出了他的傑作,別人不肯看,那是別人的錯,不是達?芬奇的錯;米開朗琪羅雕出了他的傑作,別人不肯看,那是別人的錯,不是米開朗琪羅的錯。現代小說有這樣的傑作,人若不肯看小說,那是人的錯,不是小說的錯。杜拉斯寫過《華北情人》後說,我最終還原成小說家了。這就是說,隻有書寫文本能使她獲得敘事藝術的精髓。這個結論使我滿意,既不羨慕電影的鏡頭,也不羨慕比爾?蓋茨的緊身衣。
關於文體自從我開始寫作,就想找人談談文體的問題,但總是找不到。和不寫作的人談,對方覺得這個題目索然無味;和寫作的人談,又有點談不開。既然寫作,必有文體,不能光說別人不說自己。文體之於作者,就如性之於尋常人一樣敏感。
把時尚排除在外,在文學以內討論問題,我認為最好的文體都是翻譯家創造出來的。傅雷先生的文體很好,汝龍先生的文體更好。查良錚先生的譯詩、王道乾先生翻譯的小說--這兩種文體是我終生學習的榜樣。必須承認,我對文體有特殊的愛好,別人未必和我一樣。但我相信愛好文學的人會同意我這句話:優秀文體的動人之處,在於它對韻律和節奏的控製。閱讀優美的文字會給我帶來極大的快感。好多年以前,我在雲南插隊,當地的傣族少女身材極好。看到她們穿著合身的筒裙婀娜多姿地走路,我不知不覺就想跟上去。閱讀帶來的快感可以和這種感覺相比。我開始寫作,是因為受了好文章的誘惑--我自己寫得怎樣,當然要另說。
前輩作家中,有一部分用方言來寫作,或者在行文中帶出方言的影響來,我叫它方言體。其中以河北和山西兩地的方言最為常見。河北人說話較慢,河北方言體難免拖遝。至於山西方言體,我認為它有難懂的毛病--最起碼"圪蛋"(據說山西某些地區管大幹部叫大"圪蛋")這個詞對山西以外的讀者來說,就不夠通俗。"文化革命"中出版的文藝作品方言體的很多,當時的作者以為這樣寫更鄉土些,更鄉土就更貼近工農兵,更貼近工農兵也就更革命--所以說,方言體也就是革命體。當然,不是每種方言都能讓人聯想到革命。必須是老根據地所在省份的方言才有革命的氣味。用蘇白寫篇小說,就沒有什麼革命的氣味。
自方言體之後,影響最大的文體應該是蘇曉康寫報告文學的文體,或稱曉康體。這種文體浮囂而華麗,到現在還有人模仿。念起來時最好拖著長腔,韻味才足,並且好用三個字的詞組,比如"共和國"、"啟示錄"之類。在曉康體裏,前者是指政府,後者是指啟示,都屬誤用。曉康體寫多了,人會退化成文盲的。
現在似乎出現了一種新的文體。我們常看到馬曉晴和葛優在電視屏幕上說一種話,什麼"特"這個,"特"那個,其實是包含了特多的傻氣,這種文體與之相似。所以我們就叫它撒嬌打癡體好了。其實用撒嬌打癡體的作者不一定寫特字,但是肯定覺得做個聰明人特累。時下一些女散文作家(尤其是漂亮的)開始用撒嬌打癡體寫作。這種文體不用寫多了,隻消寫上一句,作者就像個大頭傻子。我也覺得自己活得特累,但不敢學她的樣子。我全憑自己的聰明混飯吃。這種傻話本該是看不進去的,但把書往前一翻,看到了作者像:她蠻漂亮的,就感覺她是在搔首弄姿,而且是朝我來的。雖然相片漂亮,真人未必漂亮;就算滿臉大麻子,拍照前還不會用膩子膩住?但不管怎麼說吧,那本書我還真看下去了--當然,讀完就後悔了。趕緊努力把這些傻話都忘掉,以免受到影響。作者怕讀壞文章,就是怕受壞影響。
以上三種文體的流行,都受到了時尚的左右。方言體流行時,大家都羨慕老革命;曉康體流行時,大家都在虛聲恫嚇;而撒嬌打癡體之流行,使我感覺到一些年輕的女性正努力使自己可愛一些。一個漂亮女孩冒點傻氣,顯得比較可愛--馬曉晴就是這麼表演的。我們還知道西施有心絞痛並因此更加可愛,心絞痛也該可以形成一種文體。以此類推,更可愛的文體應該是:"拿硝酸甘油來!"但這種可愛我們消受不了。我們已經有了一些醫學知識,知道心絞痛隨時有可能變成心肌梗塞,塞住了未必還能活著。大美人隨時可能死得直翹翹,也就不可愛了。
如前所說,文體對於作者,就如性對尋常人一樣重要。我應該舉個例子說明我對惡劣文體的感受。大約是在七○年,盛夏時節,我路過淮河邊上一座城市,當時它是一大片低矮的平房。白天熱,晚上更熱。在旅館裏睡不著,我出來走走,發現所有的人都在樹下乘涼。有件事很怪:當地的男人還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婦女幾乎一律赤膊。於是,水銀燈下呈現出一片恐怖的場麵。當時我想:假如我是個天閹,感覺可能會更好一點。惡劣的文字給我的感受與此類似:假如我不識字,感覺可能會更好。
關於格調最近我出版了一本小說《黃金時代》,有人說它格調不高,引起了我對格調問題的興趣。各種作品、各種人,尤其是各種事件,既然有高有低,就有了尺度問題。眾所周知,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格調高,但總免不了要幹些格調低的事。這就使得格調問題帶有了一定的複雜性。
當年有人問孟子,既然男女授受不親,嫂子掉到水裏,要不要伸手去拉。這涉及了一個帶根本性的問題,假如"禮"是那麼重要,人命就不要了嗎?孟子的回答是:用手去拉嫂子是非禮,不去救嫂子則"是豺狼也",所以隻好從權,寧願非禮而不做豺狼。必須指出,在非禮和豺狼之中做一選擇是痛苦的,但這要怪嫂子幹嗎要掉進水裏。這個答案有不能令人滿意的地方,但不是最壞,因為他沒有說戴上了手套再去拉嫂子,或者拉過了以後再把手臂剁下來。他也沒有回答假如落水的不是嫂子而是別的女人,是不是該去救。但是你不能對孟子說,在生活裏,人命是最重要的,犯不著為了些虛禮犧牲它--說了孟夫子準要和你翻臉。另一個例子是舜曾經不通知父親就結了婚。孟子認為,他們父子關係很壞,假如請示的話,可能一輩子結不了婚;他還扯上了一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話,結論是舜隻好從權了。這個結論同樣不能令人滿意,因為假如舜的父親稍稍寬容,許可舜和一個極為惡毒的女人結婚,不知孟子的答案是怎樣的。假如讓舜這樣一位聖賢娶上一個惡毒的婦人,從此在痛苦中生活,我以為不夠恰當。倘若你說,在由活裏,幸福是最重要的,孟老夫子也肯定要和你翻臉。但不管怎麼說,一個理論裏隻要有了"從權"這種說法,總是有點欠嚴謹。好在孟子又有些補充說明,聽上去更有道理。
有關禮與色孰重的問題,孟子說,禮比色重,正如金比草重。雖然一車草能比一小塊金重,但是按我的估計,金子和草的比重大致是一百比一--搞精確是不可能的,因為草和草還不一樣。這樣我們就有了一個換算關係,可以作為生活的指南,雖然怎麼使用還是個問題。不管怎麼說,孟子的意思是明白的,生活裏有些東西重,有些東西輕。正如我們現在說,有些事格調高,有些事格調低。假如我們重視格調高的東西,輕視格調低的東西,自己的格調就能提升。
作為一個前理科學生,我有些混賬想法,可能會讓真正的人文知識分子看了身上長雞皮疙瘩。對於"禮"和"色",大致可以有三到四種不同的說法。其一,它們是不同質的東西,沒有可比性;其二,禮重色輕,但是它們沒有共同的度量;最後是有這種度量,禮比色重若幹,或者一單位的禮相當於若幹單位的色;以上的分類恰恰就是科學上說的定類(nominal)、定序(ordinal)、定距(interval)和定比(ratio)這四種尺度(定距和定比的區別不太重要)。這四種尺度越靠後的越精密、格調既然有高低之分,顯然屬於定序以後的尺度。然而,說格調僅僅是定序的尺度還不能令人滿意--按定序的尺度,禮比色重,順序既定,不可更改,舜就該打一輩子光棍。如果再想引入事急從權的說法,那就隻能把格調定為更加精密的尺度,以便回答什麼時候從權,什麼時候不可從權的問題--如果沒個尺度,想從權就從權,禮重色輕就成了一句空話。於是,孟子的格調之說應視為定比的尺度,以格調來度量,一份禮大致等於一百份色。假如有一份禮,九十九份色,我們不可從權;遇到了一百零一份色就該從權了。前一種情形是在一百和九十九中選了一百,後者是從一百和一百零一中選了一百零一。在生活中,作出正確的選擇,就能使自己的總格調得以提高。
對於作品來說,提升格調也是要緊的事。改革開放之初有部電影,還得過獎的,是個愛情故事。男女主角在熱戀之中,不說"我愛你",而是大喊"I love my motherland!"場景是在廬山上,喊起來地動山搖,格調就很高雅,但是離題太遠。國外的電影拍到這類情節,必然是男女主角擁抱熱吻一番,這樣格調雖低,但比較切題。就愛情電影而言,顯然有兩種表達方式,一種格調高雅,但是晦澀難解。另一種較為直接,但是格調低下。按照前一種方式,邏輯是這樣的:當男主角立於廬山之上對著女主角時,心中有各種感情:愛祖國、愛人民、愛領袖、愛父母,等等。最後,並非完全不重要,他也愛女主角。而這最後一點,他正急於使女主角知道。但是經過權衡,前麵那些愛變得很重,必須首先表達之,愛她這件事就很難提到。而女主角的格調也很高雅,她知道提到愛祖國、愛人民等等,正是說到愛她的前奏,所以她耐心地等待著。我記得電影裏沒有演到說出"I love you",按照這種節奏,拍上十幾個鍾頭就可以演到。改革開放之初沒有幾十集的連續劇,所以真正的愛情場麵很難看到。外國人在這方麵缺少訓練,所以對這部影片的評價是:雖然女主角很迷人,但不知拍了些啥。
按照後一種方式,男主角在女主角麵前時,心裏也愛祖國、愛上帝,等等。但是此時此地,他覺得愛女主角最為急迫,於是說,我愛你,並且開始帶有性愛意味的身體接觸。不言而喻,這種格調甚為低下。這兩種方式的區別隻在於有無經過格調方麵的加權運算,這種運算本身就極複雜,導致的行為就更加複雜。後一種方式沒有這個步驟,顯得特別簡捷,用現時流行的一個名詞,就是較為"直露"。這兩種方式的區別在於前者以愛對方為契機,把祖國人民等等一一愛到,得到了最高的總格調。而後者徑直去愛對方,故而損失很大,隻得到了最低的總格調。
說到了作品,大家都知道,提升格調要受到某種製約。"文革"裏有一類作品隻顧提升格調,結果產生了高大全的人物和高大全的故事,使人望之生厭。因為這個緣故,領導上也說,要做到政治性與藝術性的統一--作品裏假如隻有格調,就不成個東西。這就是說,格調不是評價作品唯一的尺度。由此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另外那種東西和格調是個什麼關係?這個問題孟子肯定會這麼回答:藝術與格調,猶色與禮也。作品裏的藝術性,或則按事急從權的原則,最低限度地出現;或則按得到最高格調的原則,合理地搭配。比如說,徑直去寫男女之愛,得分為一,搭配成革命的愛情故事,就可以得到一百零一分。不管怎麼說,最後總要得到高大全。
我反對把一切統一到格調上,這是因為它會把整個生活變成一種得分遊戲。一個得分遊戲不管多麼引人入勝,總不能包容全部生活,包容藝術,何況它根本就沒什麼意思。假如我要寫什麼。我就根本不管它格調不格調;正如談戀愛時我決不從愛祖國談起。
現在可以談談為什麼別人說我的作品格調低--這是因為其中寫到了性。因為書中人物不是按順序幹完了格調高的事才來幹這件格調低的事,所以它得分就不高。好在評論界沒有按禮與色一百比一的比例來算它的格調,所以在真正的文學圈子裏對它的評價不低,在海外還得過獎。假如說,這些人數學不好,不會算格調,我是不能承認的。不說別人,我自己的數學相當好,任何一種格調公式我都能掌握、我寫這些作品是有所追求的,但這些追求在格調之外。除此之外,我還懷疑,人得到太多的格調分,除了使別人詫異之外,沒有實際的用處。
坦白地說,我對色情文學的曆史有一點了解。任何年代都有些不爭氣的家夥寫些丫丫的黃色東西,但是真正有分量的色情文學都是出在"格調最高"的時代。這是因為食色性也,隻要還沒把小命根一刀割掉,格調不可能完全高。比方說,英國維多利亞時期出了一大批色情小說,作者可以說有相當的文學素質;再比方說,"文化革命"裏流傳的手抄小說,作者的素質在當時也算不錯。要使一個社會中一流的作者去寫色情文學,必須有極嚴酷的社會環境和最不正常的性心理。在這種情況下,色情文學是對假正經的反擊。我認為目前自己尚寫不出真正的色情文學,也許是因為對環境感覺魯鈍。前些時候我國的一位知名作者寫了《廢都》,我還沒有看。有人說它是色情文學,但願它不是的,否則就有說明意義了。
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人和"文革"時的中國人一樣,性心理都不正常。正常的性心理是把性當作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但不是全部。不正常則要麼不承認有這麼回事,要麼除此什麼都不想。假如一個社會的性心理不正常,那就會兩樣全占。這是因為這個社會裏有這樣一種格調,使一部分人不肯提到此事,另一部分人則事急從權,總而言之,沒有一個人有平常心。作為作者,我知道怎麼把作品寫得格調極高,但是不肯寫。對於一件愚蠢的事,你隻能唱唱反調。
關於幽閉型小說張愛玲的小說有種不同凡響之處,在於她對女人的生活理解得很深刻。中國有種老女人,麵對著年輕的女人,隻要後者不是她自己生的,就要想方設法給她罪受:讓她幹這幹那,一刻也不能得閑,幹完了又說她幹得不好;從早嘮叨到晚,說些尖酸刻薄的話--捕風捉影,指桑罵槐。現在的年輕人去過這種生活,一天也熬不下來。但是傳統社會裏的女人都得這麼熬。直到多年的媳婦熬成了婆,這女人也變得和過去的婆婆一樣刁。張愛玲對這種生活了解得很透,小說寫得很地道。但說句良心話,我不喜歡。我總覺得小說可以寫痛苦,寫絕望,不能寫讓人心煩的事,理由很簡單:看了以後不煩也要煩,煩了更要煩,而心煩這件事,正是多數中國人最大的苦難。也有些人煩到一定程度就不煩了--他也"熬成婆"了。
像這種人給人罪受的事,不光女人中有,男人中也有,不光中國有,外國也有。我在一些描寫航海生活的故事裏看到過這類事,這個折磨人的家夥不是婆婆,而是水手長。有個故事好像是馬克?吐溫寫的:有這麼個千刁萬惡的水手長,整天督著手下的水手洗甲板,擦玻璃,洗桅杆。講衛生雖是好事,但甲板一天洗二十遍也未免過分。有一天,水手們報告說,一切都洗幹淨了。他老人家爬到甲板上看看,發現所有的地方都一塵不染,挑不出毛病,就說:好吧,讓他們把船錨洗洗吧。整天這樣洗東西,水手們有多心煩,也就不必再說了,但也無法可想:四周是汪洋大海,就算想辭活不幹,也得等到船靠碼頭。實際上,中國的舊式家庭,對女人來說也是一條海船,而且永遠也靠不了碼頭。你要是煩得不行,就隻有跳海一途。這倒不是亂講的,舊式女人對自殺這件事,似乎比較熟練。由此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這種故事發生的場景,總是一個封閉的地方,人們在那裏浪費著生命;這種故事也就帶點幽囚恐怖症的意味。
本文的主旨,不是談張愛玲,也不是談航海小說,而是在談小說裏幽閉、壓抑的情調。家庭也好,海船也罷,對個人來說,是太小的囚籠,對人類來說,是太小的噩夢。更大的噩夢是社會,更準確地說,是人文生存環境。假如一個社會長時間不進步,生活不發展,也沒有什麼新思想出現,對知識分子來說,就是一種噩夢。這種噩夢會在文學上表現出來。這正是中國文學的一個傳統。這是因為,中國人相信天不變道亦不變,在生活中感到煩躁時,就帶有最深刻的虛無感。這方麵最好的例子,是明清的筆記小說,張愛玲的小說也帶有這種味道:有憂傷,無憤怒;有絕望,無仇恨;看上去像個臨死的人寫的。我初次讀張愛玲,是在美國,覺得她怪怪的。回到中國看當代中青年作家的作品,都是這麼股味。這時才想到:也許不是別人怪,是我怪。
所謂幽閉類型的小說,有這麼個特征:那就是把囚籠和噩夢當作一切來寫。或者當媳婦,被人煩;或者當婆婆,去煩人;或者自怨自艾;或者顧影自憐;總之,是在不幸之中品來品去。這種想法我很難同意。我原是學理科的,學理科的不承認有牢不可破的囚籠,更不信有擺不脫的噩夢;人生唯一的不幸就是自己的無能。舉例來說,對數學家來說,隻要他能證明費爾馬定理,就可以獲得全球數學家的崇敬,自己也可以得到極大的快感,問題在於你證不出來。物理學家發明了常溫核聚變的方法,也可馬上體驗幸福的感覺,但你也發明不出來。由此就得出這樣的結論,要努力去做事,拚命地想問題,這才是自己的救星。
懷著這樣的信念,我投身於文學事業。我總覺得一門心思寫單位裏那些爛事,或者寫些不愉快的人際衝突,不是唯一可做的事情。舉例來說,可以寫《愛麗絲漫遊奇境記》這樣的作品,或者,像卡爾維諾《我們的祖先》那樣的小說。文學事業可以像科學事業那樣,成為無邊界的領域,人在其中可以投入澎湃的想象力。當然,這很可能是個餿主意。我自己就寫了這樣一批小說,其中既沒有海船,也沒有囚籠,隻有在它們之外的一些事情。遺憾的是,這些小說現在還在主編手裏壓著出不來,他還用一種本體論的口吻說道:他從哪裏來?他是誰?他到底寫了些什麼?
文明與反諷據說在基督教早期,有位傳教士(死後被封為聖徒)被一幫野蠻的異教徒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著,準備拿他做一道菜。該聖徒看到自己身體的下半截被烤得滋滋冒泡,上半截還紋絲未動,就說:喂!下麵已經烤好了,該翻翻個了。
烤肉比廚師還關心烹調過程,聽上去很有點諷刺的味道。那些野蠻人也沒辦他的大不敬罪──這倒不是因為他們寬容。人都在烤著了,還能拿他怎麼辦。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過不去。烤肉還沒斷氣,一棍子打下去,將來吃起來就是一塊淤血疙瘩,很不好吃。
這個例子說明的是:隻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沒有什麼阻止你說俏皮話。但那些野蠻人聽了多半是不笑的:總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這種幽默──所以,幽默的聖徒就這樣被沒滋沒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談談反諷──照我看,任何一個文明都該容許反諷的存在,這是一種解毒劑,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幹到沒滋沒味的程度。誰知動筆一寫,竟寫出件燒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
讓我們進入正題,且說維多利亞女王時期,英國的風氣極是假正經。上等人說話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連褲子這個字眼都不說,更不要說屁股和大腿。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聯想,連鋼琴腿都用布遮了起來。
還有樁怪事,在餐桌上,雞胸脯不叫雞胸脯,叫作白肉。雞大腿不叫雞大腿,叫作黑肉──不分公雞母雞都是這麼叫。這麼稱呼雞肉,簡直是腦子有點毛病。照我看,人若是連雞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麵對,就該去吃塊磚頭。問題不在於該不該禁欲,而在於這麼搞實在是沒勁透了。
英國人就這麼沒滋沒味的活著,結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維多利亞時期,英國出現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說,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讀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國逛書店,假如看到書架上釘塊牌子,上書"維多利亞時期",架子上放的準不是假正經,而是真色情......坦白地說,維多利亞時期的地下小說我讀了不少──你愛說我什麼就說什麼好了。
我不愛看色情書,但喜歡這種逆潮流而動的事──看了一些就開始覺得沒勁。這些小說和時下書攤上署名"黑鬆林"的下流小冊子還是有區別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其中有一些書,還能稱得上是種文學現象。有一本還有劍橋文學教授作的序,要是沒有品,教授也不會給它寫序。
我覺得一部分作者是律師或者商人,還有幾位是貴族。這是從內容推測出來的。至於書裏寫到的事,當然是不敢恭維。看來起初的一些作者還懷有反諷的動機,一麵捧腹大笑,一麵胡寫亂寫;搞到後來就開始變得沒滋沒味,把性都寫到了荒誕不經的程度。所以,問題還不在於該不該寫性,而在於不該寫得沒勁。
過了一個世紀,英國的風氣又是一變。無論是機場還是車站,附近都有個書店,布置得怪模怪樣,霓虹燈亂閃,寫著小孩不準入內,有的進門還要收點錢。就這麼一驚一乍的,裏麵有點啥?還是維多利亞時期的小說以及它們的現代翻寫本,這回簡直是在犯貧。
終於,福爾斯先生朝這種現象開了火。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國人並不陌生,《法國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嬌》,國內都有譯本。特別是後一本書,假如你讀過維多利亞時期的原本,才能覺出逗來。有本維多利亞時期的地下小說,寫一個光棍漢綁架了一個小姑娘,經過一段時間,那女孩愛上他了──這個故事被些無聊的家夥翻寫來翻寫去,翻到徹底沒了勁。福爾斯先生的小說也寫了這麼個故事,隻是那姑娘被關在地下室裏,先是感冒了,後來得了肺炎,然後就死掉了。
當然,福爾斯對女孩沒有惡意,他隻是在反對犯貧。總而言之,當一種現象(不管是社會現象還是文學現象)開始貧了的時候,就該兜頭給它一瓢涼水。要不然它還會貧下去,就如美國人說的,散發出屁眼氣味──我是福爾斯先生熱烈的擁護者。
我總覺得文學的使命就是製止整個社會變得無趣......當然,你要說福爾斯是反色情的義士,我也沒什麼可說的。你有權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無趣處理解。但我總覺得福爾斯要是生活在維多利亞時期,恐怕也不會滿足於把雞腿叫作黑肉。他總要鬧點事,寫地下小說或者還不至於,但可能像王爾德一樣,給自己招惹些麻煩。我覺得福爾斯是個反無趣的義士。
假如我是福爾斯那樣的人,現在該寫點啥?我總禁不住想向《紅樓夢》開火。其實我還有更大的題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幾年興文化衫,有人在胸口印了幾個字:活著沒勁,覺得自己有了點幽默感,但所有寫應景文章的人都要和這個人玩命,說他頹廢──反諷別的就算了罷,這回隻談文學。
曹雪芹本人不貧,但寫各種"後夢"的人可是真夠貧的。然後又鬧了小一個世紀的紅學。我覺得全中國無聊的男人都以為自己是賈寶玉,以為自己不是賈寶玉的,還算不上是個無聊的男人。看來我得把《紅樓夢》反著寫一下──當然,這本書不會印出來的:剛到主編的手裏,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現成的:褻瀆文化遺產,民族虛無主義。那位聖徒被烤的故事在我們這裏,也不能那樣講,隻能改作:該聖徒在烤架上不斷高呼"我主基督萬歲","聖母瑪利亞萬歲","打倒異教徒",直至完全烤熟。連這個故事也變得很沒勁了。
長蟲?草帽?細高挑近來買了本新出的《哈克貝利?芬曆險記》。這本書我小時候很愛看,現在這本是新譯的--眾所周知,新譯的書總是沒有老版本好。不過新版本也不是全無長處,篇首多了一篇吐溫瞎編的兵工署長通告,而老版本把它刪了。通告裏說:如有人膽敢在本書裏尋找什麼結構、道德寓意等等,一律逮捕、流放,乃至槍斃。馬克?吐溫膽子不小,要是現在國內哪位作家膽敢仿此通告一番:如有人敢在我的書裏尋找文化源流或可供解構的東西,一律把他逮捕、流放、槍斃,我看他會第一個被槍斃。現在各種哲學,甚至是文化人類學的觀點,都浩浩蕩蕩殺入了文學的領域。作家都成了文化批評的對象,或者說,成了老太太的尿盆--挨呲兒的貨。連他們自己都從哲學或人類學上給自己找寫作的依據,看起來著實可憐,這就叫人想起了電影《霸王別姬》裏張豐毅演的角色,屁股上挨了板子,還要說:打得好,師傅保重。哲學家說,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一種情形既然出現了,就必然有它的原因;再說,批評也是為了作家好。但我現在靠寫作為生,見了這種情形,總覺得憋氣。
我家鄉有句歇後語:長蟲戴草帽,混充細高挑--老家人以為細高挑是種極美麗的身材,連長蟲也來冒充。文化批評就是揭去作家頭上的草帽,使他們暴露出爬行動物的本色。所謂文學是不存在的,存在的隻有文化--這是一種特殊的混沌,大家帶著各種醜惡的心態生活在其中。這些心態總要流露出來,這種流露就是寫作--假如這種指責是成立的,作家們就一點正經的都沒有,是幫混混。我不敢說自己是作家,也不認識幾個作家,沒理由為作家叫屈。說實在的,按學曆我該站在批評的一方,而不是站在受批評的一方。但若說文學事業的根基--寫作,是這樣一種東西,我還是不能同意。
過去我是學理科的。按照C?P?格林的觀點,正如文學是文學家的文化,科學也是科學家的文化。對科學的文化批評尚未興起,而且我不認為它有可能興起。但這不是說沒人想要批評科學。人文學者,尤其是哲學家,總想拿數學、物理說事,給它們若幹指導。說歸說,數學家、物理學家總是不理,說得實在外行時,就拿它當個笑話講。我當研究生時,有位著名的女人類學家對統計學提出了批評,說沒必要搞得這麼複雜、高深。很顯然,這位女士想要"解構"數學的這一分支。上課之前老師把這批評給大家念了念,師生一起捧腹大笑,其樂也融融--但文學家很少有這種歡笑的機會。數學家笑,是因為假如一個人不演算,也不做公式推導,哪怕你後現代哲學懂得再多,也沒有理由對數學說三道四;但這句話文學家就不敢說。同樣是文化,怎麼會有這種不同的境遇呢?這原因大家恐怕都想到了:文學好像人人都懂,而數學,則遠不是人人都懂得。
羅素先生說得好:人人理應平等,實際上卻遠不是這樣--特別是人與人有知識的差別。這一點在大學裏看得最明白:搞科學哲學的教授,盡管名聲很大,實際上見了學物理的研究生都要巴結,而物理學家見了數學家,氣焰也要減幾分,因為就連愛因斯坦都有求職業數學家幫忙的時候。說起一門學問,我會你不會,咱倆就沒法平等。看起來,作家們必須從反麵理解這種差別:他要巴結的不僅是文藝批評家、文藝理論家,還有哲學家、人類學家、社會學家,甚至要包括每一個文科畢業的學生--隻要該學生不是個作家,因為不管誰說出句話來,你聽不懂,就隻好撅屁股挨打,打你的人火氣還特大,我總覺得這事有點不對頭。假如挨兩下能換來學問,也算挨得值,但就怕碰上蒙事、打幾下便宜手的人。我知道一句話,估計除了德宏州的景頗人誰也聽不懂:嗚!阿靠!卡路來!似乎批評家要想知道意思也得讓我打兩下,但我沒這麼壞,不打人也肯把意思說出來:這話是我插隊時學來的,意思是:喂,大哥,上哪兒去呀?就憑一句別人聽不懂的景頗話打人,我也未免太心黑了一點--那也沒有憑幾句哲學咒符打人黑。
文化批評還不全是"嗚阿靠卡路來"。它有很大的正麵意義,其中最重要的是可以鼓舞作家自愛、自強、自重。一種跨學科的統治一切的欲望,像幽靈一樣四處遊蕩--可怎麼偏偏是你遇上了這個鬼?俗話說,老太太買柿子,揀軟的捏。但一枚柿子不能怪人家來捏你,要反省自己為什麼被捏。對羅素先生的話也可以做適度的推廣:人與人不獨有知識的差異,還有能力的差異--我的意思是說,寫作一道,雖沒有很深的學問,也遠不是人人都會。作家可以在兩個方麵表現這種差異:其一是文體,傅雷、汝龍、王道乾,這些優秀翻譯家都是文體大師。誰要想解構就去解好了,反正那樣的文章你寫不出來。其二是想象力,像卡爾維諾《我們的祖先》,尤瑟娜爾的《東方奇觀》,裏麵充滿了天外飛龍般的想象力,這可是個硬指標,而且和哲學、人類學、社會學都不搭界。捏不動的硬柿子還有一些,比方說,馬克?吐溫的幽默。在所有的柿子裏,最硬的是莎翁,從文字到故事都無與倫比。當然,搞文化批評的人早就向莎翁開戰了,說他的《馴悍記》是男性中心主義的作品。說這個沒用,他老人家是人,又沒學會喝風屙煙,編幾個小劇本到小劇場裏搞搞笑,賺幾個小錢,這又有什麼。再說,人家還有四大悲劇哩--你敢挑四大悲劇的毛病嗎?我現在靠寫作為生,寫上一輩子,總得寫出些讓別人解構不了的東西。我也不敢期望過高,寫到有幾分像莎翁就行了。到那時誰想摘我的草帽,就讓他摘好了:不摘草帽是個細高挑,摘了還是個細高挑......卡拉OK和驢鳴鎮有一次,愁容騎士堂?吉訶德和他忠實的侍從桑喬?潘薩走在路上,遇到一夥手持刀杖去打冤家的鄉下人。這位高尚的騎士問鄉下人為什麼要廝殺,聽到了這麼一個故事:在一個鎮子上,住了兩個朋友。有一天,其中一位走失了一條驢子,就找朋友幫忙。他們進山去找--那位幫忙的朋友說:山這麼大,怎麼找呢。我有一樣不登大雅的雕蟲小技,假如你也會一點,事情就好辦了。失驢的朋友說:這是怎樣的技巧呢?那位幫忙者說:他會學驢叫。假如失驢者也會,大家就可以分頭學著驢叫在山上巡遊,那迷途的驢子聽到同類的呼喚,肯定會走出來和他們會合。那失驢者答道:好計策!至於學驢叫,我豈止是會一點,簡直是很精通啊!讓我們依計而行吧。於是,兩位朋友分頭走進了山間小道,整個荒山上響起了陣陣驢鳴......我住的這座樓隔音很壞,往往有不少人買了卡拉OK機器,從早唱到晚。黑更半夜,我躺在床上聽到OK之聲,一麵把腦袋往被窩裏紮,一麵就想起了這個故事--且聽我把故事講完:這兩位朋友分頭去尋驢,在林子深處相會了。失驢的朋友說:怎麼,竟是你嗎!我是不輕易恭維人的,但我要說,僅從聲音上判斷,你和一頭驢子是沒有任何區別的......那幫忙的朋友答道:朋友,同樣的話我正要用來說你!你的聲音很洪亮,音度很堅強,節奏很準確。在我的長項上,我從不佩服任何人的,但我對你要五體投地,俯首稱臣了!--這也正是筆者的感觸。你可以去查七八級人民大學新生的體檢記錄,我的肺活量在兩千人裏排第一,可以長嚎一分鍾不換氣,引得全校的人都想掐死我;但總想在半夜敲鄰居的門,告訴她,在嚎叫方麵我對他已是五體投地--現在言歸正傳,那失驢者聽到讚譽之後說:以前,我以為自己是個一無所長的人。現在聽了你的讚譽,再不敢妄自菲薄,我也是有一技之長的人了......後來,這兩位朋友又去尋驢,每次都把對方當成驢,聚在了一起。最後,總算是找到了,這可憐的畜生被狼吃得隻剩些殘餘。那幫忙的朋友說:我說它怎麼不答應!就算它死了,隻要是完整的,聽了你的召喚,也一定會起來回答。而那失驢的朋友卻說:雖然失了驢,但也發現了自己的才能,我很開心!於是,這兩個朋友下山去,把這故事告訴路人:不想給本鎮招來了"驢鳴鎮"的惡名--隱含的意思就是鎮上全是驢。故事開始時見到的那夥人,就是因為被人稱為驢鳴鎮人,而去拚命。如前所述,我覺得自己住在驢鳴樓裏,但不想為此和人拚命。
我總想提醒大家一句,人在歌唱時聽不到自己的聲音。在卡拉OK時,麵對五彩畫麵覺得挺美時,也許發出的全不類人聲。茶餘酒後,想過把歌星癮時,也可以唱唱。但幹這種勾當,最好在歌廳酒樓等吵不著人的地方;就是嗓子好,也請把嗓門放低些,留點餘地--別給餐廳留下"驢鳴餐廳"的惡名。
外國電影裏的幽默近來和影視圈裏的朋友談電影,我經常要提起烏迪?艾倫。這些朋友說,艾倫的片子難懂,因為裏麵充滿了外國人的幽默。幽默這種東西很深奧,一般人沒有這麼大的學問,就看不懂。我說,我覺得這些片子很好懂。他們說:您是個最有學問的人哪。就因為能看懂艾倫的電影,我賺了這麼一頂高帽。艾倫有部電影叫做《傻瓜》(Banana),寫的也是個傻瓜,走在街上看到別人倒車,就過去指揮,非把人家指揮到牆上才算;看到別人坐在橋欄杆上,就要當胸推上一把,讓人家拖著一聲怪叫掉到水裏--就這麼個能把人氣樂了的家夥,居然參加了遊擊隊,當了南美的革命領袖......當然,這部電影想在中國上演是不容易的,但也沒有什麼高深的學問在內。
艾倫還有部片子,叫做《性--你想知道又不敢問的事情》,從名字就能看出來,這片子有點暈,不在引進之列,但也不難懂。我在街道工廠學過徒,我估計我們廠的師傅看到這部片子都能笑出來;但也會有人看了不想笑。有位英國演員得了奧斯卡金像獎之後,僅僅因為他是男的,追星族的少女就對他很熱情。他感慨道:我現在才知道,原來四十多歲,禿頂,腆著個大肚子(這就是他老兄當年的形象),這就是性感的標誌啊。我也有同樣感慨:原來"傻瓜"、"想知道又不敢問的事",這就是高深的學問啊。
最近看過美國電影《低級小說》(又譯《黑色通緝令》),裏麵有個笑話是這樣的:一次大戰時,有個美國軍人給愛人買了一塊金表,未來得及給她,就上了前線。他帶著這塊表出生入死,終於回來,把表交給了她,兩人結婚生子,這塊表就成了這一家的傳家寶。這家的第二代又是軍人,帶著金表去越南打仗,被越共逮住,進了戰俘營。越共常常搜戰俘的身,但此人想道:我要把這傳家寶藏好,交給我兒子,就把它藏在了屁眼裏,一連藏了五年,直到不幸死去。在臨終時,他把表托付給戰友,讓他一定把表給兒子。這位戰友也沒地方藏,又把它藏在了屁眼裏,又藏了兩年,才被釋放。最後,這家的第三代還是個孩子時,有一天,來了一位軍官(就是那位受托的戰友),給他講了這個故事,並把這件帶有兩個人體溫,七年色、香、味的寶物,放到孩子手心裏。這孩子直到四十多歲,還常常在夢裏見到這一幕,然後怪叫一聲嚇醒。
魯迅先生也講過一個類似的故事:民國時,一位前清的遺少把玩著一件珍貴的國寶--放在手裏把玩,還拿來刮鼻子,就差含在嘴裏--原來這國寶是古人大殮時夾在屁眼裏的石頭。從這兩個故事的相似之處可以看出幽默是沒有國界的,用不到什麼高深學問就能欣賞它;但你若是美國的老軍官,就不喜歡《黑色通緝令》,你要是中國的遺老,就會不喜歡魯迅先生的笑話。在這種情況下,人就會說:聽不懂。
除了不想懂,還有不敢懂的情形。美國的年輕人常愛用這樣一句感歎語:Holy shit!信教的老太太就聽不懂。holy這個詞常用在宗教方麵,就如中國人說:偉大、光榮、正確,shit是屎。連在一起來說,好多人就不敢懂了。
在美國,教會、軍隊,還有社會的上層人物,受宗教和等級觀念製約,時常犯有假正經的毛病,所以就成為嘲諷的對象。這種幽默中國沒有,但卻不難理解。中國為什麼沒有這種幽默,道理是明擺著的:這裏的權力不容許幽默,隻容許假正經。開玩笑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我喜歡說幾句笑話,別人就總說:你在五七年,準是個右派。五七年有好多漫畫家都當了右派。直到現在,中國還是世界上少數幾個沒有政治漫畫的國家。於是,幽默在這個國家就成了高深莫測的學問。
有一部根據同名小說改編的電影《玫瑰之名》,講了這麼一個故事:中世紀的意大利,有座修道院,院裏藏了一本禁書,有很多青年僧侶冒著生命危險去偷看這本書,又有一個老古板,把每個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毒死了。該老古板說道,這本禁書毒害人的心靈,動搖人的信仰,破壞教會在人間的統治--為此,他不但殺人,還放了火,把這本禁書和整個修道院都燒掉了。這是個陰森恐怖的故事,由始至終貫穿著一個懸念--這是一本什麼書?可以想象,這書裏肯定寫了些你想知道又不敢問的事情。在電影結束時,披露了書名,它就像《低級小說》裏那塊沉重的金表,放進了你的掌心:它是亞裏士多德久已失傳的《詩學》第二部。這本書隻談了一件事:什麼叫做幽默。這個故事的背景也可以放在現代中國。
電影?韭菜?舊報紙看來,國產電影又要進入一個重視宣傳教育的時期。我國電影的從業人員,必須作好艱苦奮鬥的思想準備--這是我們的光榮傳統。七十年代中期,我在北京的街道工廠當工人,經常看電影,從沒花錢買過電影票,都是上麵發票。從理論上說、電影票是工會買的,但工會的錢又從哪裏來?我們每月隻交五分錢的會費。這些錢歸根結底是國家出的。嚴格地說,當時的電影沒有票房價值,國家出錢養電影。今後可能也是這樣。正如大家常說的,國家也不寬裕,電影工作者不能期望過高。這些都是正經話。
國家出錢讓大家看電影。就是為了宣傳和教育。坦白地說,這些電影我沒怎麼看。七四年、七五年我閑著沒事。還去看過幾次,到了七七、七八年,我一場電影都沒看。那時期我在複習功課考大學,每分鍾都很寶貴。除我以外,別的青工也不肯去看。有人要打家具,準備結婚,有人在談朋友;總之,大家都忙。年輕人都讓老師傅去看,但我們廠的師傅女的居多、她們說,電影院裏太黑,沒法打毛衣--雖然摸著黑也可以打毛衣,但師傅們說:還沒學會這種本領。其結果就是,我們廠上午發的電影票,下午都到了字紙簍裏。我想說的是,電影要收到宣傳教育的結果,必須有人看才成。這可是個嚴肅的問題。除了編導想辦法,別人也要幫著想辦法。根據我的切身經曆,我有如下建議:假如放映工會包場,電影院裏應該有適當的照明,使女工可以一麵看電影,一麵打毛衣,這樣就能把人留在場裏。
當然,電影的宣傳教育功能不光體現在城市,還體現在廣闊的農村、在這方麵我又有切身體驗。七十年代初,我在雲南插隊。在那個地方,電影絕不缺少觀眾。任何電影都有人看,包括《新聞簡報》。但你也不要想到票房收入上去。有觀眾,沒票房,這倒不是因為觀眾不肯掏錢買票,而是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錢。我覺得在農村放電影,更能體現電影的宣傳、教育功能。打個比方說,在城市的電影院放電影,因為賣票,就像是職業體育;在農村放電影,就像業餘體育。業餘體育更符合奧林匹克精神。但是幹這種事必需敬業,有獻身精神--為此,我提醒電影工作者要艱苦奮鬥;放電影的人尤其要有這種精神。我插隊時盡和放映員打交道,很了解這件事情。那時候我在隊裏趕牛車,旱季裏,隔上十天半月,總要去接一次放映員,和他們搞得很熟......有一位心寬體胖的師傅分管我們隊,他很健談,可惜我把他的名字忘掉了。我不光接他,還要接他的設備。這些設備裏不光有放映機,還有盛在一個鐵箱裏的汽油發電機。這樣他就不用使腳踏機來發電了。趕著牛車往回走時,我對他的工作表示羨慕:想想看,他不用下大田,免了風吹日曬,又有機器可用、省掉了自己的腿,豈不是輕省得很。但是他說,我說得太輕巧,不知道放映員擔多大責任。別的不說,片子演到銀幕上,萬一大頭朝下,就能嚇出一頭冷汗。假如銀幕上有偉大領袖在內,就隻好當眾下跪,左右開弓扇自己的嘴巴,請求全體革命群眾的原諒。原諒了還好,要是不原諒,捅了上去,還得住班房--這種事情是有的,而且時常發生。也不知為什麼,放映員越怕,就越要出這種事。他說放電影還不如下大田。這是特殊年代裏的特殊事件,沒有什麼普遍意義。但他還說:宣傳工作不好幹--這就有普遍意義了。就拿放電影來說吧,假如你放商業片,放壞了,是你不敬業;假如這片子有政治意義,放壞了,除了不敬業,還要加一條政治問題。放電影的是這樣,拍電影的更是這樣。這問題很明白,我就不多說了。
越不好幹的工作,就越是要幹,應該有這種精神。我接的這位師傅就是這樣。他給我們放電影,既沒有報酬,更談不上紅包。我們隻管他的飯,就在我們的食堂裏吃。這件事說起來很崇高,實際上沒這麼崇高。我所在的地方是個國營農場,他是農場電影隊的,大家同在一個係統,沒什麼客套。走著走著,他問起我們隊的夥食怎樣。這可不是瞎問:我們雖是農場,卻什麼家當都沒有,用兩隻手種地,自己種自己吃,和農民沒兩樣。那時候地種得很壞,我就坦白地說,夥食很糟。種了一些花生,遭了病害,通通死光,已經一年沒油吃。他問我有沒有菜吃,我說有。他說,這還好。有的隊菜地遭了災,連菜都沒有,隻能拿豆湯當菜。他已經吃了好幾頓豆湯,不想再吃了。我們那裏有個很壞的風氣,叫作看人下菜碟。首長下來視察就不必說了,就是獸醫來閹牛,也會給他煎個荷包蛋。就是放映員來了,什麼招待也沒有。我也不知是為什麼。
我講這個故事,是想要說明,搞電影工作要艱苦奮鬥。沒報酬不叫艱苦奮鬥,沒油吃不叫艱苦奮鬥,真正的艱苦馬上就要講到。回到隊裏,幫他卸下東西,我就去廚房--除了趕牛車,我還要幫廚。那天和往常一樣,吃涼拌韭菜。因為沒有油,隻有這種吃法。我到廚房時,這道菜已經泡製好了,我就給幫著打飯打菜。那位熟悉的放映員來時、我還狠狠地給了他兩勺韭菜,讓他多吃一些。然後我也收拾家當,準備收攤;就在這時,放映員仁兄從外麵猛衝了進來,右手扼住了自己的脖子,舌頭還拖出半截,和吊死鬼一般無二。當然,他還有左手:這隻於舉著飯盆讓我看--韭菜裏有一塊舊報紙。照我看這也沒有什麼。他問我:韭菜洗了沒有,我說洗大概是洗了的,但不能保證洗得仔細。但他又問:你們隊的韭菜是不是用大糞來澆?我說:大概也不會用別的東西來澆......然後才想了起來,這大概是隊部的舊報紙。舊報紙上隻要沒有寶像,就有人扯去方便用,報紙就和糞到了一起--這樣一想,我也覺得惡心起來,這頓韭菜我也沒吃。可欽可佩的是,這位仁兄幹嘔了一陣,又去放電影了。以後再到了我們隊放電影,都是自己帶飯,有時來不及帶飯,就站在風口處,張大嘴巴說道;我喝點西北風就飽了--他還有點幽默感。需要說明的是,洗韭菜的不是我;假如是我洗的,讓我不得好死。這些事是我親眼所見,放映員同誌提心吊膽,在韭菜裏吃出紙頭,喝著西北風,這就是艱苦奮鬥的故事。相比之下,今天的電影院經理。一門心思地隻想放商業片,追求經濟效益,不把社會效益、宣傳工作放在心上,豈不可恥!但活又說回來,光喝西北風如何飽肚,這還需要認真研究。
商業片與藝術片去年,好萊塢十部大片在中國上演,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轟動。這類片子我在美國時看了不少,但我遠不是個電影迷。初到美國時英文不好,看電影來學習英文--除了在電影院著,還租帶子,在有線電視上看,前後看了大約也有上千部。片子看多了,就能分出好壞來;但我是個中國的知識分子,既不買好萊塢電影俗套的賬,也不吃美國文化那一套,評判電影另有一套標準。實際上,世界上所有的文化人評判美國電影、標準都和我差不多。用這個標準來看這十部大片,就是一些不錯的商業片,談不上好。美國電影裏有一些真好的藝術片,可不是這個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