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1 / 1)

朗剛每念一個名字,我就在合影裏把他找出來,指給他看。排除掉三個女性,照片上還剩五個男性:兩位藏族司機,達娃和丹增,合同上沒有他們簽名,這份合同與他倆無關。但朗剛並沒有放過這兩人,他根據合影上的人像對他們身高進行了推測,達娃、丹增與死者身高明顯懸殊太多,比死者矮近十五公分,麵部特征也存有很大差異。剩下的是我、胡超和羅益。

胡超和羅益的身高,與死者基本吻合。

“在高原上風吹日曬,再加經受冰霜雨雪,一個人可以在很短時間內將外貌特征手術般改變得麵目全非。何況二十年?”朗剛說,“但是身高基本不變。”

“死者有腳趾頭嗎?”我問朗剛。

朗剛愣了一下,他沒有回答我,而是遞給我一遝照片。是死者的特征照,在殯儀館裏拍攝的,有死者躺在冷櫃裏的全身照,也有各部位特寫。在死者的腳部照片上,可以清晰看到他的雙腳十趾健全。三米三花三在三線三書三庫三book

死者不是胡超。

羅益?難道世上真有這種力量,它能將一個青春四溢激情飛揚的英俊青年變成死者這副模樣?我不相信。

“會不會是一個不相幹的人?他撿到的這張紙條?”我對朗剛說。

“他把這張紙條當命一樣珍藏。好幾年前就有人發現他收著它。沒有包,也沒有箱子,他就把它一直放在胸前的口袋裏,汗水浸過,雨水淋過,都爛成這樣了,還收著。紙條不會是撿來的,它一定和他生命裏的某見事情有著非同一般的聯係。除了這張紙,死者身上沒留下任何其他更有價值的東西,連一分錢也沒有。雖然還不能確定死者就在這張合影中,但有一點可以確定:他至少應該和合影裏的某個人存在著不一般的關係。”

臨別,朗剛說西藏這些年變化很大,許多地方你會認不出來的。但他又勸我先在拉薩適應幾天,別急著往遠處跑。

和我握過手,朗剛並沒有立即走開,而是望著遠處的紅山,說:“屍體會保留三個月,然後火化。”我送他到樓梯口,等下到樓梯的拐角處,他又回頭說:“我們會留DNA資料。還會在報上刊登認領啟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