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隱之大者(6)(2 / 3)

陶淵明是一位高雅的自然體悟者、實踐者,卻不是一位富於思辨的哲學家。而李贄二者兼而有之。不但如此,他還有和嵇康一樣的剛烈脾氣。說到他最後的自殺,簡直和嵇康的被殺同樣慘烈。

其實,李贄在數年前就為自己選定了“榮死詔獄”的最後歸宿,並稱這是“天下第一等好死”。那時,他在山西上黨劉東星家中躲避當局的迫害,曾對前來問學的汪本鈳透露了自己對“最後一著”的這一打算,並不無欣慰地說:“到那時名滿天下,快活,快活!”隻不過,李贄之死並沒有像他曾希望的那樣,如“將頭臨白刃,一似斬春風”般快捷便當,而是在生命最後的血路泥濘中一步步走向煉獄之門的。

李贄是當今學術界公認的晚明啟蒙思潮的旗幟。他的死,人們無不認定是封建統治者對他的迫害。不錯,李贄是死在皇城監獄裏,是萬曆皇帝親自下令把他逮捕究治的。從這一角度看,李贄無疑是封建統治者消滅異端思想家的又一典例。但曆史的吊詭常常變成今人的尷尬:李贄明明是以自殺來“成就此生”的,萬曆並無欲殺李贄的奪命朱批,大金吾的司法建議也隻是“大略止回籍耳”。李贄完全可以回籍終老,甚至可憑退休知府的身份逍遙鄉裏。究竟是什麼原因促使李贄走上了自殺之路?更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在當時代表社會進步傾向而被稱為世人“津梁”的思想家李贄,為什麼偏偏是被同樣具有進步傾向的東林黨人告發而身陷囹圄?為什麼李贄死後仍然遭到他的後繼者們的誤解和謾罵?為何時至今日仍有學者指責他並無“絲毫自我犧牲的意味”,缺乏對舊世界“與汝偕亡”的精神?跟隨李贄而與他亦師亦友的袁宏道、袁中道等人,對李贄“所以致禍之故”,尚持“真有不可知者”,“豈亦命數適與之會歟”的困惑和感歎,甚至對李贄的著作雖遭禁錮而仍流行於世的現象,歸因於“本朝之寬大與士大夫之淳厚就連自信“稱事先生之久者無如鈳、宜知先生之真者亦無如鈳”的汪本鈳,對李贄決定以身殉道的最後交代,也不信其為李贄的“真實語”。相知者況且如此,官方向皇帝奏報的文件說李贄是“懼罪不食死”,則完全是對李贄的肆意汙蔑了。可見,李贄被封建統治者迫害致死的說法,確有不可不辨之處。

凡是真正了解李贄的人,都不難體認李贄臨終前講“七十老翁何所求”這句話的隱衷。他的死“不知於世人”,他一生的思想學術同樣是“超出於千萬劫之世人”的。作為一名啟蒙思想家他的一生正是要“手辟鴻蒙破混茫,浪翻古今是非場”;他的死,同樣是為了成就自身的曆史使命。總之,李贄的一生,“求之近世,絕罕其儔”。在“如今男子知多少,卻道高官即是仙”的時代,天下士子無不為能一朝踏進官僚階層的幸福之門而皓首窮經,而李贄卻有官棄官、有家棄家,自悔“五十年前真一犬也”的讀書仕進生涯。在天下人皆以衛道為己任,扛著聖教的招牌文其偽、售其奸、謀其私的時代,李贄卻公然背叛千年相延的封建道統和花樣翻新的造神運動“開古今未開之眼開古今未開之口”“攄賢聖之腎腸,寒偽學之心膽”。當道賢哲堅信不疑“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而李贄則說“道無絕續人具隻眼”,提倡“自然真道學”主張一切“條教禁約皆不必用”,呼喚人的理性自覺和自由發展,培植多元文化心態。官場和文壇充滿了假人、假事和假文,乃至舉人、進士的頭銜也無不有假,大家行不顧言、言不顧行,陽為謙恭而實為諂媚,雍容揖讓而暗伏殺機,“局瑣取容,埋頭顧影,竊取聖人之名,以益其貪位固寵之私”,又是李贄敢於揭破世相,識其真機,向被愚弄被蒙蔽的百姓們指出“儒者不可以治天下國家”,“君子之尤能誤國也”,主張“各遂千萬人之欲”,高呼“庶人可言貴,侯王可言賤”,強調利在百姓的社會功利和人格平等的道德氛圍。在“逢人便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的格言盛行的官場,孟子關於“為官不難,不得罪於巨室”的遺訓,實際上成為各級官府的施政原則,致使許多善良的人為遷就這樣一個以假為榮的社會而扭曲靈魂的時代,還是李贄公然對抗“千古有君臣、無朋友”,“天下盡市道之交”的社會,一生“以友朋為性命”,痛斥“今之從政者,隻是一個無恥”,毅然站出來為得民心而不得官心的何心隱、海瑞等人鳴不平。道學家視女人為禍水,以禁欲為高尚,暗地裏卻妻妾成群,過著“眼中有妓、心中無妓”“笑擁如花歌落梅”的生活,仍是李贄在尊重“真情”和人格尊嚴的基礎上,鼓吹“大道不分男女”,寫出驚世駭俗的《答以女子學道為見短書》的千古宏文,與“女子其身而男子其見”的相知者談學論道,提倡婦女追求個人幸福和基於真情的男女社會交往。正因為李贄以純真的童心看待汙濁的世界,以犀利的筆鋒“掊擊道學,挾摘情偽”,才使“胥天下之偽學者莫不膽張心動,惡其害己,於是鹹以為妖為幻,噪而逐之”。李贄與當時的社會發生尖銳的衝突,不但道學家疾其叛道,同仁不滿其“多怪少可”,連方外人士也惡其超逸內典,乃至他“真像是與千百萬人為敵”,弄得“世皆欲殺身殂獄”,不為天下人所容。李贄自己說大概讀書食祿之家意見皆同。以餘之見質之,不以為狂,則以為可殺也。”“通身是膽通身識”的李贄一生漂流四外,知者難覓,最後隻能“死於不知己者以泄怒”,“蒙利益於不知我者,得容死詔獄”,以這種方式“成就此生”,向世人表白自己的“不見知己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