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機構改革(三)(3 / 3)

元老可以任意雇傭經過淨化。政審合格的歸化民進行家庭服務。但是不得進行生產經營性活動。

元老不得接受土著或者歸化民投獻,除非是得到元老院的批準的職務行為――投獻的財產亦屬於元老院。而非個人。

元老私人長期資助歸化民和土著的,或者私人收徒的,必須向辦公廳報備,上報受資助人姓名、家庭情況、受資助內容等項目。不得籍此建立任何形式的主從關係。

除執行相關任務,獲得元老院授權,否則任何元老或者元老家屬不得以參股、受雇、代理、合作等形式參與歸化民和土著的開辦的企業;元老和元老家屬不得與歸化民和土著建立信貸關係。元老個人不得開設私有企業,允許元老家屬開設獨資企業,不得與他人合股經營。

蕭子山心想,這些規定倒是在一定程度上遏製了元老培植私人勢力的可能性。又給元老弄“白手套”賺錢留下了通路――元老家屬能經商,和元老本人能經商有什麼兩樣?倒是不許和歸化民土著合股算是堵了個漏洞。

其實按照某些元老的看法,這些限製與土著的合作都不應該有。隻有這樣才能更快的與本時空的人民融合。不過占據元老院主流的民意認為,這樣不加任何限製的合作隻會使得元老院迅速的在土著的汪洋大海被融合掉――而融合的對象又是本時空的上層,這個階層在明末的動蕩中已經證明自己即**又無能。與他們融合,隻會使得元老院迅速的腐化墮落,無法達到改造社會的目的。因而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來保持元老的相對獨立性

但是有很多元老是抱著開創大財團,掙下大筆財產,子子孫孫當人上人的夢想來到這個時空的。在他們看來理想、榮譽或者未來的政治地位都沒有現在掙下海量的財富來得實惠。既然在經營企業上對他們進行了限製,在其他方麵就要有足夠的補償。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理想主義者。

想到吳南海、洪璜楠還有那位鄧主任都和自己來嘀咕過元老經營自有企業的事情,吳南海的算盤不大,是想把南海咖啡館私有化。至於洪璜楠,不用說是那還沒正式營業的82號――現在還頂著辦公廳的牌子。鄧主任打得是廣州私立醫院的主意――不過這肯定過不了元老院那一關……

蕭子山想,或許可以把這些企業改為元老院基金會所有?算是元老院共同財產。這樣在股份持有上就可以動動腦筋了。

他又想起全會召開前,程棟等財金口的人專門就設立元老存款問題召開過一個經濟工作會議。他也去參加了會議。會議上除了關於設立元老院基金會之外重點討論如何如何消化元老分紅儲蓄的問題――目前元老的分紅數字隻是存折上的一個數字,每個月可提取的分紅款是有限額的。本質上是通過所謂分紅和強製性儲蓄。沉積掉了大量超發流通券,使流通券通貨膨脹顯得不是那麼劇烈。

但是這麼一來元老的意見很大:看得見,用不了。而且儲蓄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累積下來的巨額存款等於是“籠中之虎”。

辦公廳搞特供商店,販賣歐洲和中東的女奴,批準洪璜楠的82號店計劃……除了促進元老的福利之外也有消耗元老儲蓄的意思在內。但是奢侈品消費對目前的巨額存款的消耗是很有限的。

所以程棟在這次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應該讓國有企業麵向元老發行非累積性優先股,以充分利用這部分積澱資金來彌補財政預算的不足,另一方麵,也給元老逐年累積下來的巨額分紅款找一個出路。

“……這樣還有一個好處是增加元老的主人翁意識。畢竟我們已經準備將元老院所有和國有分開了。一部分元老必然會產生一種‘我還是不是國家主人翁’的意識。通過持股可以有效的化解他們的情緒。”

既然國有企業可以麵向元老發行非累積性優先股,那麼元老院基金會亦可以通過同樣的辦法來發行股票辦企業……這個82號什麼的,大可叫大家都來參股麼!

蕭子山忽然像發現了一個新大陸:對了,元老院辦公廳目前為元老提供的各項生活服務,都可以商業化――成立一個元老聯合服務公司,元老們也可以來參股……

正當他思索著一係列陌生的名詞的時候,盤算著怎麼把元老的分紅儲蓄都給扒拉出來“支援國家建設”的時候,姬信的發言已經結束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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