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找人太難(1 / 1)

“小於,我過來是傳達一下我家男人的話。你幫了村裏大忙,救了一條性命,他想問你需要什麼?隻要是村子裏有的,盡管拿沒關係。就算是村子裏沒有的,他也會盡量幫你做到。”

於悅救人也沒想過要回報,隻是為了無愧於心四個字罷了。但轉念一想,自己現如今不是正有一件急事需要幫忙嗎?便對月娘說道:“既然理正都這樣說了,那我就不客氣了。”

“說吧!我們一定盡全力為你做到。”

於悅斟酌了會兒,說道:“我當初在鎮上潘員外家做事,也在那裏和我家相公成了親,有了赫赫。如今我們因為一些意外失散了。我在鎮上也找了一些人幫我尋找他,可到現在,也沒什麼有用的消息。眼看著個把月過去了,我心裏是越來越急。所以,能不能麻煩理正大伯給我想想辦法,幫我找找我家相公?”

月娘一聽,於悅心裏還藏著這樣的事兒,便點點頭說道:

“行,我回去就跟我家男人說。”

於悅想起鐵蛋,那孩子先是把赫赫推到陷阱裏,後又把石頭推到井裏,前後差點害死兩條人命,這樣的人簡直是個不定時的炸彈,隨時會爆炸,便想了解一下理正打算怎麼處理,要不要報官。

月娘想了想,說道:“嗯,這事你放心,鐵蛋接連在村子裏害人,這次村裏不會輕易饒過他了。明日族裏會開祠堂討論此事。”

於悅心下了然,這個時代,人們大多尊崇“家醜不外揚”,一個村子裏的人多少都有點或近或遠的親戚關係,這家鬧出醜事,那家也別想幸免。如果讓外人知道了什麼,整個村子裏的年輕後生以後談婚論嫁都會受到連累。因此,除非不得已,大家都默認內部解決矛盾,是不會報官,把事情傳出去的。

想到這裏,於悅也不再多問,反正明天也就什麼都知道了。

笑著送走了月娘和被連拖帶拽地拉走了的虎頭,於悅笑著重新拿起碗,快樂地吃起來。

赫赫已經吃飽了,懂事地把碗放到了灶台上,然後到餐桌看著媽媽吃飯。

他要好好看著媽媽,不能再讓她去做危險的事情!

……

那邊,好久不見的易楚堯為了尋找沒良心的於悅母子,已經來到了省城越州。

當初會來到越州,其實也完全是陰差陽錯。

那天易楚堯正在路邊散步,突然聽到一小攤販正在叫賣:

“手撕兔肉手撕雞,又香又辣好味道嘞!保你沒吃過,不好吃不要錢嘞!”

心念一動,於悅的手撕兔肉是一絕,也不知道……

循著聲音找去,發現是一家酒樓的小二在攬客,便上前詢問道:

“這位小哥,請問店裏的手撕雞和手撕兔是最近的新菜麼?”

石頭站在蘇記大門口賣力地把客人們往店裏招呼呢,聽到易楚堯的詢問,眼睛滴溜一轉,回到:

“這位客官,我們這手撕兔和手撕雞正是省城傳來的新菜式,在整個靠山鎮隻此一家有這道菜。您要不要嚐嚐,我石頭跟您保證,不好吃不要錢!”

易楚堯進店一嚐,便知道是於悅的手藝,雖然口味上稍微有些不同,但這估計也是調料不足的緣故。

想到這裏,易楚堯心下不由得一鬆,他基本可以確定母子倆也穿越到了這裏,那找到她們就是遲早的事。

又想跟石頭打聽這兔肉出自何人之手,如何找到她,機靈的石頭以為他是競爭對手派來探消息的,就是不肯告訴他。

沒得到全部信息,易楚堯便打算去省城找找看,興許能找到於悅和孩子。

易楚堯身上已經不剩多少銀錢,在去省城的路上走得很是拮據。直到他無意間救了一個差點被搶劫的員外,這才得以乘坐他的馬車一起進城,順便借住到他家,還解決了吃飯的難題。

一到越城,易楚堯迫不及待地打聽起了賣手撕肉的酒樓。

誰知,今日城裏手撕肉的名聲傳得太響亮,如今半個越城的大小酒樓都推出了這道菜,而且都說自家的是正宗的。

易楚堯頭都大了。這麼多店,要是一家家吃過去,就算他有這個時間,也沒這麼多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