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9日晚上,21:35。
在昏暗的小巷子裏,一對情侶手牽著手,一邊唱著歌,一邊往不遠處的粉色建築走去。
路燈的照耀下,能看出女生已經喝得醉醺醺,而男生則需要時不時扶一下將要倒地的女生。
“吳恒,你說我真的要去嗎?”女生打了個嗝兒,大聲地問道,“我覺得那家咖啡店的老板,老是色眯眯地看著我。如果你覺得他有問題的話,我就立刻拒絕了。畢竟,我賺錢,也隻是想給你買一件生日禮物。”
“沒關係的,你是在店裏上班。來來往往有其他店員,還有顧客。他膽子再大也不敢做些什麼吧?更何況,你隨時可以走出店麵,打電話報警。”被稱做吳恒的男人,領著女生走上粉色的階梯,小聲在對方耳邊說道,“尹月,你聽我說。在上樓的時候,一定要小聲點。這間情人酒店,是難得不用身份證登記的地方。我們現在從後麵進去,直接坐電梯上七樓。如果被人發現,我們還未成年的話,事情就麻煩了。”
“好的,我不說話了。”尹月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跌跌撞撞地跟在吳恒身後,來到了702號房。
“不行了,差不多到睡覺的時間了,我一定要躺下來了。”剛走進房間,尹月就睡倒在了門口的地毯上,口中念叨道,“如果睡晚了,媽媽又要罵我了。”
言畢,吳恒關上了房門,在讀卡器插上房卡,歎了口氣,對尹月說道:“不能喝酒的話,就別勉強自己喝嘛?看你一杯接一杯,還以為你酒量很好呢?結果,剛走出餐廳,你就醉到快不省人事了。真不知道,你明天是不是真的能趕上咖啡店的崗前培訓。”
言畢,吳恒從尹月挎包裏,拿出了對方的手機,將對方的時間調整到了一小時之後,說道:“不好意思了,我必須這樣做,才能夠讓一切走向正軌。”
緊接著,他將手機放回挎包,再拖著尹月的身體上床。
他脫掉了尹月的外套,鞋子,以及白色的大腿襪,再給尹月枕上枕頭,蓋上被子。
之後,他打開了一瓶酒店附贈的礦泉水,猛地喝了一口。
他找到了遙控器,打開了酒店的電視,開始百無聊賴地看著一檔娛樂節目。
“差點忘了你了。”突然,他走到電視機,取下了放置在電視機上方的掛鍾,將它的時間也延遲了個小時。
“天啊!”這時候,尹月大聲叫了起來。
這一叫,嚇得吳恒趕緊回到了尹月床邊,用手捂住了尹月的嘴巴,小聲地說道:“你回來了,對嗎?聽我說,現在是你來到迷宮的前一天晚上。因為我的生日在周二,所以,你想趁著周末和我一起提前慶祝。因為周六晚上,你媽媽要在加油站上夜班。所以,你隻要在明天早上十點半左右回到家裏,和你媽媽打聲招呼,就不會被發現了。之後,你還可以趕上十二點咖啡店的崗前培訓……你現在想起來,自己為什麼會身處在酒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