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從嚴拿出了三萬,劉從富拿出了兩萬,剩下的李豔說自己可以去娘家拿到。
這樣一家人便把錢湊得差不多了。馬玲表示自己明天會和劉從強,一起聯係這些銀行或機構,申請下減免或者分期還還。
但是借這個錢,不是白借的,劉從強在全家的見證下,做了保證,以後絕對不再賭博,不出去鬼混。
李豔也借此表態如果劉從強再有此類問題,自己就和他離婚。這樣一場欠款風波,便在看似順利的協調下,平靜的解決了。
隻是李豔從這次事情後,無論性子還是脾氣都變得溫和了很多,甚至也多了一份對他人得關愛。
也許是劉從強的行為導致了村裏人無盡的猜疑和亂七八糟的流言,深深刺激了這個強勢,且臉皮薄的女人,因此慢慢學會了收斂和低調吧。
但不管怎樣,這個本來就和三姑多少有點兒親戚關係的大妹子,在這個事情後對待三姑家態度愈發的好了起來。
大年初二的早上,三姑悲痛的哭聲傳到村裏時,李豔也是早早趕過去的那一個。
當然她也是親眼見到了已經躺在床上臉色蒼白的三姑父和撕心裂肺,痛哭流涕的三姑和兩個孩子,那一刻在硬的心也會隨著柔軟吧。
李豔此後便隔三岔五的去看看三姑,眼看正月十五即將到來。
往常三姑會去街上提前買點小煙花,放放給孩子們看,即使孩子已經很大了,也會買的。今年三姑也好,丹丹也罷都沒有買任何的玩意兒。
李豔和家裏商量著,今年正月十五多買點兒湯圓吧,到時喊著三姑過來一起吃。
劉從強自然沒有話說,劉勝臣想了一會兒說著:“還是算了吧,她不回來的。再說了家裏剛出完事,是不興隨便去別人家的。”
李豔和劉從強聽老爺子這樣說便也不再作聲。
丹丹從辭職以後,這段時間一直在家裏,除了偶爾去街上和三姑擺攤,便再沒有別的事情,但青春的活力,豈是悲傷能打壓的了的呢,何況她還記得自己要給姐姐掙學費。
於是丹丹開始和以前的同事和早早外出打工的同學谘詢打工的事情,遺憾的是自己離十八歲成年還差兩年,出去也是不可能的。現在這階段三姑時好時壞的精神狀態也令自己擔心著。
丹丹突然發現自己考慮事情的維度似乎比之前多了很多,以前帶著好奇和掙錢買手機的想法去努力,變成了現在想努力守護這個家,守護這個家裏的人而努力。
人們常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其實哪有那麼多孩子在本該活蹦亂跳的年紀裏,願意擔起那些令大人們都氣喘籲籲的生活重擔啊。無過於沒有辦法而已。
因為生存的本能會驅使這樣的孩子,隻能奔跑,隻有奔跑才不會被生活的苦難所打倒,隻有跑下去才不會讓自己親愛的家人受到侵襲。
不是他們願意堅強,而是背後的靠山已風雨飄搖,他們知道是時候做出點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