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城市的功用(4)(2 / 3)

是“重視工業、輕視城市”使然嗎?不好說。那頂多是從行為的結果推測動機罷了。不難理解中國人對工業的普遍重視,那是從近代洋務運動就開始了的共識。畢竟“船堅炮利”的教訓,國人皆不會忘記。後來毛澤東所言“落後就要挨打”,大體上也包含“工業落後必定挨打”的意思。整體而言,中國人的“重工”傾向,不是從民生消費或生產率出發,而是從國家主權、國防、國際環境的角度加以衡量的結果。

當然,中國的經濟思想、戰略與政策,一般也“重農”。不過我的感受,那也是為“重工”服務的。沒有農業和農產品的支持,工業想快也快不起來。真想重視工業特別是重工業嗎?那就非重視農業不可。這是《論十大關係》的點睛之筆,也證明“重工”才是真正的重心所在。

比較費解的是為什麼要“輕視城市”?工業不靠光合作用,總要講聚集,達到一定的密度就是城市,所以工業與城市分不開,一般也不容易對立起來。我沒有看到有明確阻遏中國城鎮發展的論述、文件和言論。找不到“輕視城市”的動機,卻收到了輕城之效果,何以如此,下文再談吧。

城市偏向導致城市化滯後

說來不易相信,長期以來我國工業化超前、城市化滯後,居然與一套“城市偏向”的觀念、製度與政策有關。真可謂“不是冤家不聚頭”:原來重工輕城並不是“輕視城市”的產物,恰恰相反,是“維護城市”的偏向主導了體製與政策,才強力阻撓了人們擇城而入、擇地而居的自發傾向。

容我從較遠的地方說起。1991年我到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後,選過一門講英國人口的課程。老師是劍橋來的斯科菲爾德(R.S.Schofield)教授,曾多年主持頗有聲望的“曆史人口小組”的工作,利用散見於英國各地教區的洗禮、婚禮、葬禮登記資料,還原了工業革命前幾百年的英國經濟社會人口變遷。就在那門課上,我才知曉早在出國前就自以為耳熟能詳的城市化,從觀察到概念的形成別有一番來曆。

最早是人口統計方麵的發現。例如17世紀的人口統計學先驅約翰·格朗特(JohnGraunt)(1620~1674),在分析當時倫敦的洗禮與殯葬數據時,發現本地的殯葬數遠遠大於本地出生的人數。他估算,從鄉村和小城鎮到倫敦的淨遷入人口,平均每年高達6000人。作為交叉檢驗,他又分析靠近南安普頓一個小鎮的數據,發現90年間這個小鎮共增加了1059人,其中300人留在原地,400人移民美洲,300~400人遷入倫敦。這就是說,倫敦城從一開始就是人口遷徙的產物。更一般地說,城市是城市化的結果—居民從聚集程度很低的鄉村流動到密度較高的城市。

是城市的熱鬧與收入機會等等把人口“拉”上了城市化之路嗎?至少開頭不是。不少鄉村人口是被“趕”出來的。哪些人呢?那些沒有機會繼承家庭農地或手工作坊的年輕人。兒子也無權平分家產嗎?是的。原來那裏的傳統,家產是家長的財產,要按家長的意願交給後代繼承。沒有老子的意願表達即遺囑,兒子無權染指家產。從收集到的遺囑看,多數給了長子,但也不是鐵定的長子繼承製,因為傳給女兒、親戚、家仆甚至外人的,也都有。比較可靠的準則隻有一條,就是家產按家長意願傳給後代。

無權繼承農莊的,隻好走人。人群中天然牢不可破的血緣、地緣關係網,就這樣被無情地撕開了一道口子。從這裏跑出來的,注定是姥姥不疼、舅舅不愛之輩,同是天涯淪落人,誰與誰也沒個宗法紐帶,隻好發展陌生人之間的平等契約,合作起來討生活。後來所說的“自由民”、“市民”或“市民社會”,就是這樣來的;以市立城、作為自治體的“城市”,也是這樣來的。

與行政中心或軍事重鎮之“城”不同,“城市”在很長時間裏可不是錦上添花的繁華之地。也是這位老師在課上講到的,包括倫敦城在內的諸多英國城市,多少年來的人口死亡率要遠高於鄉村地區,預期壽命則遠低於鄉村地區。原因簡單,密度達到臨界點就要基礎設施建設的跟進,但早期多數自治城市滿足不了,建築通風、道路、上下水管道、防火等等,一律乏善可陳。新鮮食物的供應,當然更談不到。簡言之,生活質量城不如鄉,這似乎是英國早期城市化的常態。那裏的上流社會推崇田園生活,是不是也由此而來?《英國女王》說伊麗莎白得空就下鄉,《凱恩斯傳》說這位經濟學的天之驕子隔三差五去倫敦郊外休閑,怕都是在那個時代城鄉差距過大下趨利避害的行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