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當然也有交易。即便在自然經濟和計劃時代,至少“皇糧”還是要交的。那其實是一道實物形態的土地稅。至於納稅算不算人民與國家之間的交易,學術上有不同的看法。過去的廣義契約論,把政府承擔國防、治安、秩序等職責,看成是國家抽取老百姓納稅的對價。或有道理,但此交易帶有單方麵的強製性,也不容置疑。凡帶強製性的抽稅,多少會引發躲稅、避稅以及逃稅傾向——因國家體製有效性而有所不同。
這樣看,測量的統一與國家征稅脫不得幹係。說秦始皇統一度量衡便利了全國市場的流通,即便真有這回事,那也是一項製度的副產品。正品是什麼?我以為統一度量衡首先是便利了朝廷抽取皇糧國稅。
有意思的是,度、量、衡分別是對長度、容積和重量的測度,卻不包括量土地的麵積。始皇帝沒有統一量地,以後曆朝曆代也沒有完全做到。如古籍裏有“一夫耕百畝”的記載,今人讀來千萬別以為春秋戰國時1個勞力可耕100畝地——那也是一種古畝,不過比較小,約等於當今市畝的30%。“一夫耕百畝”雲雲,不過是近代北方農民的理想:“30畝地1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
早就統一度量衡,但土地麵積的測度卻一直不統一,這說明國家抽稅也講究成本收益。度、量、衡都是管量度產品的,反正農民有了產出,無論種出的糧食還是織出的絹布,你想賣錢,國家就抽個頭。產品稅、流轉稅為主的稅收體係,其實就是這麼來的。經濟學家當然會說資源稅更有效,因為不打擊生產和交換的意圖。但是,資源稅的困難是要統一度量資源。
中國的曆史上也搞過土地稅和人頭稅,前提當然是國家要量得準土地、數得清人頭。不過很遺憾,我們這麼個泱泱大國,量地和數人的工作卻總也做不到位。以土地計稅,時間長了逃稅傾向就演變為土地麵積減少——原因當然是各式各樣的。等到可計稅的土地麵積少到太不像話的程度,朝廷因稅基銳減而混不下去的當口,就要變法了,譬如改人頭稅。同樣的邏輯平移,假以時日,結果是人頭又數不出個準數來了。看來規律是:國家抽土地稅,土地的數目字就偏少報;抽人頭稅,人口數偏少報。不抽稅呢?輪到土地,土地的數目字會變多,輪到人口,人口數又可能變多。
難怪黃仁宇把“可以在數目字上實行管理”,列為中國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標誌。這位對明代財政下過功夫、本人又曾當過20世紀40年代國民黨下級軍官的曆史學家,對中國這個超大一統國家的治理難題,當有過人的認知。受他的啟發,我們不難直麵一個誇張的表征,我們這個綿延數千年的偉大文明,滿大街的現代化新事物令人目不暇接,但到今天為止,卻還常常搞不清最簡單的事實:到底中國有多少耕地、多少人口?在京城的殿堂上聽來的是一回事,到蘭田村以及更蘭田村的那些地方走走,是另外一回事。
既然文化和測度技術不是決定性的,那我們的探查就轉向另外一個方向:什麼在妨礙土地的流轉和交易,從而妨礙清清楚楚地測度土地並對土地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