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當庭長讓自己發表意見的時候,“不對”,自己應該這樣更為清楚地表明態度。自己不是像檢察官說的那樣,單純、幼稚、沒有一點兒判斷能力;不是極端的自以為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個人主義。隻是那個時候,超越了理智,不由自主地扼住了對方的喉嚨,發現的時候人已經死了。事情僅此而已。菊治覺得隻是在那一瞬間,自己仿佛陷入了一個與理性不同的空白世界之中,於是就照冬香說的,唯有一直掐住她的脖子。
站在證人席上的時候,菊治真正想說的就是這件事情。
然而一下子卻沒說出話來,隻能左右晃頭。那種說不出話的焦躁,身體首先進行了反應,就這樣自己沒發一聲,庭審就結束了。
“真是一個笨家夥……”
菊治責備自己,嘖嘖咂嘴。
“幹什麼呢?怎麼呆頭呆腦的?”
然而,現在再怎麼後悔也晚了。
庭審這種儀式已經按照計劃全部結束了,菊治又回到臨時監押處,再乘押送車返回拘留所。
外麵的天空還是晴空萬裏,明媚的陽光不知是否知曉菊治心中的懊悔,仍從車窗照到車內。
菊治重新感受到大自然給人類的恩惠。
無論是大街上自由行走的人,站著等巴士的乘客,檢察官求刑十年的被告,陽光都平等地照耀在每一個人身上。
菊治用雙手掬起一捧陽光,輕輕地捂在了自己臉上。
菊治重新回到單人牢房,又開始重複一成不變的單調生活。
但是,他的心情卻平靜不下來。
菊治覺得在最後發言的時候,自己還是有什麼重要的事情忘了說似的。後來後悔和羞愧的念頭一直徘徊在他的腦海當中。
現在,庭長一定正在考慮判決書的寫法了吧?那個時候沒有開口說話,默不出聲,是否等於全麵默認了檢察官的看法?菊治忍不下去了,向北岡律師打聽:“事情到底怎麼樣?”
“等著判決吧。”律師幹脆點頭說。
“我們連錄音都交出去了,能做的事情,我們也盡可能都做了,明白的人應該會明白的。”
話雖這樣說,最重要的是法官們的意見。量刑由他們決定,所以他們不能理解的話,就沒有任何意義。
“刑期有可能比檢察官要求的十年更長嗎?”
“不,我覺得那不會的。隻是那個檢察官過於嚴厲了。委托殺人的最高刑期是七年,這就等於對方根本不承認委托殺人。不過你是初犯,而且我覺得你對死者家屬的謝罪做得相當不錯。因此,我認為一定會酌情量刑,所以刑期不會比控方要求的還長。”
那樣一來,刑期將會多長?菊治想問的就是這個,可北岡律師似乎知道的也就這些。
“總之,你靜下心來慢慢等待吧。”
聽到律師的安慰,菊治雖默不作聲,而不安不會因此消失。
北岡律師離開之後,單人牢房裏隻剩下菊治一個人,“十年……”他再次嘟噥。
最壞的情況,菊治要做好判十年刑的心理準備,果真如此,又會怎麼樣呢?
今後,真要在監獄中囚禁十年的話,十年後菊治已經六十六歲了。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年齡?菊治根本無法想象。五十多歲知天命的年代已經結束,過了整整一個甲子,一般人在社會上已經退休,那是進入老境的年齡。
那個時候被釋放出來,自己究竟還能剩下些什麼呢?單憑想象,菊治就因時間的漫長,變得如坐針氈,快要發瘋了一般。
從一月中旬開始,菊治身體就一直不舒服。
白天,無意中站起來的一瞬間,菊治馬上就會覺得頭暈目眩,當場縮成一團。
就這樣過了半小時以後,頭暈雖然好了,菊治的整個身體卻輕飄飄地在搖晃似的,一點兒力氣都沒有。
同時,菊治耳朵也開始有點兒失聰,別人叫他的聲音,也變得聽不真切了。
實際上,在菊治感到身體不適的第二天早晨,似乎沒有聽見看守叫他,結果被看守大吼一句:“109號,你在幹什麼?!”
菊治身體不適的主要原因,源於平時得不到人的待遇,總是被看守用數字呼來喚去,也許是身體出於反抗,故意造成的失聰吧。
總之,這樣下去的話,到法院判決那天,恐怕會出現障礙。菊治這樣一想,便向看守提出要派遣醫生進行診治,結果被醫生判斷為“美尼爾綜合征”。
據醫生講,在一絲不苟、較為神經質的那類人當中,由於精神上的不安定或精神壓力過大,很多人容易患上這種病。醫生囑咐菊治除了打針、吃藥,還需要靜養,可是造成菊治精神上不安定的最大因素,還是來自聽到檢察官求刑十年的影響。
總之,菊治希望判決之日索性早些到來。那樣可以清楚聽到自己到底被判了多少年,心裏也就踏實了,說不定還可以治好頭暈。
不過,菊治對自己的脆弱還是非常吃驚。以前菊治私底下極為自信,認為自己不會輸給同年齡的人,沒想到自己竟會變得如此不堪一擊。
不對,自己是在被捕之後,才變得脆弱起來的。一旦被囚禁在一個地方,自由遭到剝奪,對人的折磨原來會如此之大。
菊治發現自己的自信日益減少,在宣布判決的頭兩天,中瀨前來探視。
中瀨在看到菊治的瞬間,立即發現了什麼似的:“你顯得有些疲憊,不要緊吧?”
“還行……”
菊治口氣曖昧地回答,中瀨告訴菊治,《虛無與激情》又增印了五萬冊。
不過,中瀨卻發現菊治沒有顯得特別興奮。
“那天的求刑實在太過分了。因此我們全都站在你那一邊。法院判決肯定會比求刑要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