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進了自己寫的書中,不巧,是個無名無姓的路人甲。
原身修為不俗,又是孑然一身,我過得很好,也漸漸歇了想要回去的心思。
挺不錯的,不是嗎?
日子慢悠悠地走著,我一個人雖自由但偶爾也會感到有些孤寂,於是,我撿了一個少年回來,是個瞎子。
沒事,瞎了也挺好。我想,他會一直陪著我吧。
可我忘了,我的書中曾有這麼一個少年,愛女主入骨。
哪怕他壞事做盡,卻依舊在心底留有一片純白。
他本也不是瞎子,而是生生將他那雙破障之眼挖下贈予了女主。
第一世,我死於少年劍下,聽他一遍遍說著那三個無用的字,“對不起”
第二世,我依舊撿回了少年。
我對他更好了。
處處妥貼,無微不至。甚至將眼睛換給了他。
可這次,我依舊死於他劍下。隻因我傷了女主。
所以,明明陪著你的對你好的人是我,隻要是她,就不行嗎?
第三世,我憑借自己的先知搶機緣、奪造化,成為了修真界第一人。
我幾次三番陷女主於險境,卻又在臨門一腳徘徊不定,終是放棄。我又一次死於少年劍下。
是錯覺麼?這銳意無比的劍意似乎夾雜著痛苦與不忍?是錯覺吧。
少年的眼神分明冰冷而厭惡。
第四世、第五世、第六世……第四世、第五世、第六世.…
我一次又一次死於少年劍下。
哪怕我是唯一一個愛著他的人。
我有時真想問他,“哪怕以後都沒有我關心你,沒有我陪著你,沒有我愛你了,你都不在乎嗎。”
第九世。
我倦了。
想想曾經的自己真傻,怎麼會忘了呢,我筆下的那個少年,那麼愛女主啊。
我不再試圖打破書中的設定,不再抱有拯救最後慘死的少年的癡念。
這一世有些不同,我要同那個少年成親了!
我記得書中的男配是要為女主守身如玉的,這世不知出了什麼偏差,少年竟是要與我拜堂了。
可我本就是將死之人,多想無益,便隨他去罷。
我第一次鳳冠霞帔,為了曾經深愛的少年。
洞房花燭夜,我輕輕闔上了少年亮晶晶的眸子。
那神色太像是期待了,何必平白給她增添些不必要的妄念來。
畢竟結局早已注定。
我死了。
不過這次不是死於少年劍下。
披上嫁衣前,我便已服下了給自己備下的毒藥。
我要回家了。
呐?為什麼要哭,我不是死了,我隻是要回家了哦。
乖小黎,不要哭了。是我將你寫得偏執至極,又妄圖改變我所塑造的你,一切苦果皆是我咎由自取,怨不得你。
九世輪回,你已殺我八次,那這最後一
次,便由我自己了斷吧。
斬斷情根,勘破前塵,為你鋪築,成仙之路。
-現實-
“醒了醒了!大小姐醒過來了!”
“閨女!”“小妹!”
女子羽睫輕顫,終於緩緩地在眾人期待目
光中睜開了眼,笑容溫婉一如當年,
“爸,媽,哥哥,好久不見。”
看,阿黎,我回家了。
-全文完-
這個文告訴我們路邊的男人不要撿,路邊的野花不要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