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彪做慣了鹽販和馬賊,識貨的人,看到拇指大小的明珠就眼前一亮,這兩粒明珠一般大小更是少見,知道是好貨色,眨巴眨巴眼睛說:“路娃子,這樣的珠子你還有嗎?”
“你這殺貨,有你這樣當叔叔的嗎?”胡子嬸嬸生氣的說,“路娃子,這老參我們收下,你胡子叔叔也是該好好補一補,這珠子你還是拿回去,太貴重了。咱們小絮兒還小,才剛剛六歲呢,這明珠她也沒什麼用,你拿回去。”
“嗬嗬,胡子嬸嬸,這珠子我這裏還有幾粒,你們就收下吧。等到時候絮兒出嫁了,也好當做個嫁妝!”莫路堅決不收回珠子。
“成,那就收下。你小子要是就這麼兩粒,我就不收了。你說還有幾粒,那我就收下了,也是咱們路娃子的一片心意。得了,回頭我給你點好東西,嘿嘿。”胡彪滿臉淫蕩的對莫路笑著說。
“好東西?”莫路撓著頭問。
“呸,路娃子你別理會他,他能有什麼好東西?”胡子嬸嬸說,“就是最近得到的一些什麼神藥,當初是那看病的郎中給的,因為是刀傷,所以傷口很疼,那東西用上一點後,就能緩解疼痛。”
“胡子叔叔,那玩意兒是不是像膏土一樣,點著抽的?”莫路想起劉爽說過的事情,急忙問胡彪。
“誒,你小子有見識啊,是這樣的,用過?”胡彪說。
“胡子叔叔,你老實告訴我,最近如果不抽這東西,有沒有覺得渾身難受?”莫路嚴肅的問。
看著莫路嚴肅的神情,胡子嬸嬸急忙解釋道:“路娃子,這東西不會是什麼壞物什吧?你胡子叔叔倒是沒那麼個樣子,那玩意兒都放在我這裏呢,傷好了後,我就隻給他用過一兩次,怎麼了?”
“胡子叔叔、胡子嬸嬸。”莫路頓了頓,理了理思緒說,“那東西是藥,止痛用的,原來在大軍裏常常用。可是那玩意兒若是用的久了,就會讓人上癮,而一旦上癮後,很難戒除。這玩意的後頸很麻煩,會讓人肉身和精神不斷損耗,到最後人就像一具幹屍一樣。最可怕的是,這東西上癮後,很難抗拒它的誘惑,任你原來是什麼樣的英雄好漢,都會為了得到這東西而出賣一切,包括自己的靈魂。”
胡彪夫婦悚然,有些後怕看著莫路說:“路娃子,你說那東西不是害人嗎?你嬸嬸那裏還有很大一包呢。”
“這倒也不盡然,這東西救人也是需要的,但要用對地方。”莫路說,“其實戰場上很多士兵並不是直接被殺死,有些是忍不住疼自殺的,有些甚至是疼死的。所以燕國大軍曾給軍醫們配了這東西,當士兵疼得受不了時,軍醫就讓其來上一點,大部分都能挺過去。可後來發現了這東西的副作用,就用的越來越謹慎了。對了,胡子叔,你這東西是那郎中給的嗎?”
“對啊,怎麼了?”胡彪說。
“按理說這東西產量不高,現在燕國全境已經在民間禁了這東西,怎麼會有人有呢?”莫路說。
“怪不得。”胡彪說,“我曾想去藥店買點這東西存著,結果跑了燕南所有的藥店,都沒有這東西。有很多藥店,甚至都不知道這東西是什麼,我也一直叫不出名堂。”
“嗯,那郎中怎麼會有這東西?他在什麼地方?”莫路問。
“那郎中是個行腳郎中,西秦來的,也是緣分遇上了,現在不知道去哪裏了。”胡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