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大臣們雖然各抒己見,可始終沒跳出陳鑫所說的“私產、言論、議事監督”這三條,隻是對這三條進行細分,甚至可以說更多的是限製。
陳鑫明白,在大臣們看來,老百姓的權力越大就意味著皇權統治越薄弱,如果無限製擴大民權,與推翻皇權統治無異。
陳鑫可以理解議事大臣們的想法,畢竟他們與皇帝是拴在一條線上的,所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如果說給予老百姓的“私產、言論、議事監督”這三項權力是為了讓老百姓與朝廷之間的矛盾得到緩解,並且實現雙方共同的利益,那麼還可以接受,但要是再擴大老百姓權力就等同於自毀長城了。
議事大臣們這樣想,陳鑫又何嚐不是這樣想的呢。所謂民權不過是個籠統的概念,用它來概括所有百姓的權力時還比較明確,但老百姓畢竟是千千萬萬,內中有千差萬別,你用一個籠統的“民權”去說事,根本就是文不對題,而且還會用所謂的“民權”坑害了老百姓的實際權力。
這正如秦漢隋唐各個朝代的末年,中央集權被嚴重削弱,地方勢力為了擴大自己的力量都會提出許多保護百姓和讓老百姓中的能人義士進入統治圈的新政策,這可以算是古典式的“民權”,雖然他們中間或許真有人是這個想法,但等他們強大到足以改朝換代的時候,原來的那種為民的想法便變了,剩下的隻有勝利者為自己謀私利的欲望。於是老百姓所憧憬的所謂民權便成了新統治者奪取政權的工具,然後中國又進入一個階級對立的新朝代。
給予老百姓權力是應該的,不過也要有合適的社會環境,要不然便會是個“亂”字,此時的社會環境已經具備給予百姓“私產、言論、議事監督”的條件,至於其他還難說,所以陳鑫也就不再傻二哥似的去追求什麼完全的民權社會了。畢竟現在已經開了個好頭,如果以後條件成熟,老百姓應有的權力必然瓜熟蒂落的實現,這方麵的事沒必要多操心,還不知道要等到哪輩子呢。
有了陳鑫的親自幹預,憲律的事很快便定了下來,整部憲律包括皇權和民權兩個部分,皇權自然還占著大頭,包括任免百官、製定國策、節製軍隊等等實際權力,民權除了私產、言論、議事監督三條外還明確了議事會考評官員,向皇帝提供任免官員標準和各地谘議司監督官府財政兩項權力。其實這兩條都是保障皇帝更好的了解官員情況,防止出現貪墨的事,應該算是維護皇權的行為,但是在百姓看來,這卻是明明白白給予的民權,於是不管實的也好、虛的也好,反正落了個皆大歡喜,“吾皇聖明”了事。
有了這個好的開端,老百姓可以將自己的訴求說出來要求朝廷去做,所以暴力革命的危險便減小了許多。
大漢在不動聲色中進行著“溫柔革命”,可周邊卻有些不太安穩,進入醇佑十七年夏季,一場促不及防的大旱災迅速席卷了整個東蒙古草原,牛馬羊等大牲畜成批成批的死去,一時間本來就經濟結構單一的東蒙古各部落陷入了人間地獄之中,牲畜的損失帶來的是對整個經濟的毀滅性打擊,然而這還不算,由於大批牲畜死亡,掩埋成了大問題,隨時都有爆發瘟疫的危險。
瘟疫在古代中國一直是毀滅性的災難,大漢得到這個消息後,迅速禁停了與東蒙古的互市,與此同時,東蒙古各部落王公也輾轉遞上了請求援助的折子。
麵對這種突如其來的大災,朝廷裏頓時出現了兩種聲音,第一種是完全自保,本來大漢境內以前發生的瘟疫大多起自北方草原,現在大漢已經完全有了阻擋北方遊牧民族南下的能力,就應該斷絕他們與大漢的聯係,絕不能為了救他們而將災禍引到境內。
相對於“自保”說,以方明德為首的另一種說法比較人道,不過依然是從大漢自身利益考慮的,方明德他們認為:草原民族進攻中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中原政權力量薄弱,而草原民族的力量具有優勢,此時他們的想法是占領中原,另一種情況則是草原上發生了大災,草原民族沒有了活路,隻有對中原政權發起進攻,以便奪取生存資源。
現在恰恰是發生了第二種情況,雖然大漢軍力完全可以將他們的進攻攔在境外,但如果為了自保而置蒙古人於不顧,卻攔不住東蒙古人為保命而引發的掠奪欲望,到那時兩軍對戰,大漢雖然完全可以勝利,但卻會通過軍隊將瘟疫引進來。所以要避免危險,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東蒙古發生大範圍瘟疫之前給予他們援助,使他們安下心來,這才是自保的唯一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