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我沒有親手殺人,是不是可以輕判?”林之鑫問道。看來這個富家少爺不僅心狠手辣,而且毫無律法意識。
我避開這個問題,說道:“你老實說,王又達交待的部分是否屬實?”
林之鑫像一隻敗下陣來的鬥雞一樣點了點頭。
“那你是因何殺父,又是如何把私塾老師牽扯進來的?你老實交代!”
“那天爹和主母說話,被我偶然聽到了。爹說,如果主母和二姨娘生下兒子,他就要重新寫一份遺囑,將財產在家眷和所有兒子之間平分。本來家產由我、哥哥、主母和二姨娘平分,能夠得到的已經不多,如果她們生下弟弟,家產就要一分為六,我大約算了下,這樣我就要損失三千兩銀子。所以,我為了阻止爹修改遺囑,我就——”
“你就以六百兩銀子和交換殺人為條件,讓王又達殺了你爹。”我幫他說完他說不出口的那些大逆不道的話。
“那你又是如何把私塾老師牽扯進來的?”我再次問道。
“因為我需要一個陌生人,幫王又達打開那扇側門。我並不知道他是私塾老師,我去鄰縣的時候,看到他在沿街乞討,於是對他說,如果他肯幫我辦一件小事,我就給他五十兩銀子。這件事很簡單。下人們在準備午飯的時候,為了方便進出,倒洗菜水什麼的,往往不會鎖上側門。我讓這位老人在這段時間趁機溜進府去躲起來,然後在午時三刻有人敲門的時候幫他打開門。開門之後他便可以離開了。我沒有想害這個老人,我沒想到王又達認識他,而且還把他殺了。”
“我明白了,”我說道,“你讓一個陌生人給王又達開門,王又達殺人離開後又沒法鎖上側門,這樣就造成了側門沒鎖好,從而導致歹徒入室殺人劫財的假象。可是你沒想到的是,王又達竟然跟這個人認識,而且一言不合,他還把人家殺了。你更沒想到的是,下人們看到那扇沒上鎖的門,隨手就把它鎖上了。而你脫口而出的所謂‘那扇側門沒有關,歹徒一定是從側門進來的’這番話,也成了你定罪的證據。
“安排好一切後,你便開始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一向不去賭場的你突然去了賭場,連連賭贏的你卻突然打了人,打人以後你既不花錢私了,也不逃跑,而是等著官府來抓。你的目的無非是想在大牢裏呆兩天。這樣,王又達殺你父親的時候,你便有了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原本你的構想很好:王又達殺死你爹,側門沒鎖,你有不在場證明,凶手遍尋不著,官府最終會認定是歹徒作案。此外,你原本就沒打算替王又達殺人。你當初找到王又達,說要幫他殺死他哥哥,這個建議是你提出來的,因此你並不認為王又達有很強烈的殺兄之意。你給了他錢,你認為這就夠了,王又達甚至還會慶幸他的哥哥並沒被人殺死。可是沒想到的是,王又達的殺兄之意和你的殺父之心一樣強烈,見你多日沒有行動,他便開始跟蹤你、威脅你。最後,他忍不住了,於是親手殺死他哥哥,然後嫁禍於你。然而,他和你不一樣,他沒有你那麼精明的頭腦,可以策劃一樁‘完美謀殺案’,他隻想著嫁禍於你,他以為把凶刀和血衣丟進林府,官府就會懷疑你,從而定你的罪。”
至此,林府雙屍案告破。林之鑫精心策劃的一樁謀殺案,最終因意料之外的進展,讓他的罪行昭然若揭,也讓另一個窮凶極惡之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不過,林之鑫臨刑前也沒有想到的是,林夫人和二姨太生下的都是女兒,他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白忙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