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搶妻案之搶妻真相(1 / 1)

“你們一幹人等暫且跪在一旁。”我命令道,“帶孟府二少爺孟祥宇!”

矮胖的孟祥宇戰戰兢兢地走了進來。

“孟祥宇,五月初八,有人目睹你將他人推落河中,你可知罪?”

“小人知罪,但是小人不是故意的。”

“你們為何發生爭執?你如何將他推落水中?你推落水中之人又是誰?”

“這人名叫林石之,是個追債的……我瞞著我爹,去鄰縣的賭坊賭錢,沒想到欠了一屁股債。於是這個林石之便跟我上了船,說要找我爹要這筆債。這件事如果讓我爹知道,我就完了。在船上,我不停求林石之放過我,我會慢慢還清這些錢。可是林石之不依不撓,一門心思要見我的父親。我跪下來求他,他不僅不答應,還踢了我一腳……於是我怒了,拿起隨身帶的刀便刺向他,他一下子沒站穩,便掉到河裏去了。大人,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說過,明知他人陷於危難而不予施救,與犯罪無異。更何況,他落水也是你導致的。你得知林石之落水後,為何也沒有報官?後來又發生了什麼?你要老實交代,或可減輕刑罰。”

“我回到家,告訴爹說,我不小心把一個人推到水裏去了。父親問:‘可有人看到?’我說:‘有個姑娘看到了,但我不確定她是否看到了整個過程。’父親說:‘是哪家的姑娘你可認識?’我說:‘我認識那個姑娘,她是焦家的閨女。’父親想了很久,終於說道:‘既然是個未嫁的閨女,我們就把她娶進門吧。做了孟家的媳婦,總不至於還揭孟家的短吧。’我說:‘我願意,她長得很漂亮,我也尚未娶妻。’‘你這個蠢貨,’父親罵道,‘她既然看到你把人推下水,還願意和你成親嗎?搞不好她本來不打算報官,你一提親她倒想起來了。’‘那如何是好?’我問道。‘當然是為父把她娶進來。’我驚掉了下巴,沒想到父親竟是這樣的打算。不過如果能逃脫罪責,我也無所謂了。五月十八的時候,父親便去焦家提親。但沒想到的是,居然已經有人搶在他前麵提親了。父親這個人好勝心強,於是千方百計想說服對方放棄,甚至還鬧上了公堂……”

“這我就明白了,”我說道,“當初你們為何會為了一個姑娘鬧上公堂。顧家娶妻,不甘心把妻子讓給他人做妾或許可以理解,但一個年過半百的人,何必為了娶一個小妾而不顧家族名譽,甚至不惜鬧上公堂呢?現在我終於弄明白了:顧正濤之所以一定要娶焦氏,是因為他看中了那具屍體,他必須借助那具屍體幫助他逃脫之前犯下的殺人罪——隻有娶到焦氏,那具屍體才能被找到。而孟家之所以一定要娶焦氏,是因為隻有把這個目睹了兒子犯罪的證人娶進家門,兒子的罪行才能被掩蓋下來。真是人心險惡,你們把一個妙齡少女玩弄於股掌,隻為了能替自己脫罪。利用他人來成全自己,你們的想法真是自私至極!

下麵進行宣判:顧正濤,周李氏,你倆勾搭成奸在前,謀殺親夫在後,本縣判你們死罪,秋後問斬。孟祥宇,你過失殺人,見死不救,本因判你死罪,但鑒於你認罪態度良好,交待事實清楚,本縣判你終身監禁。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