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前三個案件,呂施對於偷竊案的描述顯得有些簡略,可能因為此事已經過去兩年多了吧。據他所述,案發當天有一個乞丐來他們所住的“平湖客棧”乞討,呂施拒絕施舍其銀兩,一旁的楊銳看到大笑其寒酸,當即拿出一百兩銀子給了乞丐。沒想到,過了兩天,呂施清點銀兩時,發現少了一百兩銀子,他立刻覺得是楊銳偷的,於是前去找他理論。據呂施說,楊銳在他麵前承認了百兩銀子是他所偷。然而口說無憑,所以才打算上告官府。
這是兩年前發生的糾紛,呂施卻到現在才上告,可見他對打贏這場官司並沒有信心。這次,呂施將此案連同另外三樁他認為必勝的案子一同上告,就算官府沒法對楊銳在盜竊之事上定罪,楊銳也會因其他事情獲罪。
由此可見,呂施與楊銳因“盜竊案”結怨,於是呂施讓親信周華潛入楊府“臥底”,暗中搜羅楊銳不法之事。撇開其他三個案子不說,此案乃兩人結怨之因,我覺得有必要將此事調查清楚。
平湖客棧是當地規模最大的客棧,富商巨賈往往都會選擇居住在此。幸運的事,時隔兩年多,客棧的掌櫃並沒有換人,仍然是狀紙上所述的一個叫鄒平的人。掌櫃熱情地招呼我們入住,進了房間後,我立刻亮明了我的身份。掌櫃顯得有些緊張,當我說明我想調查的是兩年前的盜竊案時,掌櫃立刻放鬆下來,他笑著說:“這件事我記得,我還記得那個商人姓呂,他可鬧了個大笑話呢。”
“哦?說來聽聽。”我很慶幸掌櫃還記得這件事。
掌櫃於是坐了下來,樂在其中地講起了故事。“我們客棧門口的街上有個乞討為生的老叟,他平時一直坐在客棧斜對麵的肉鋪門口乞討。那天,他突然跑上門,指名道姓說要見一個叫呂施的客人。我剛剛接待過一個叫呂施的商人,我覺得好奇,沒有將老叟趕走,而是讓他報上姓名,然後讓小二去通報了。過了很久,小二通報了好幾次,那位姓呂的商人終於下來了。老叟看到他很高興,立刻迎上去,但這位商人卻神態冷落,對老人愛理不理。他們一起喝了一盞茶,彼此都沒有說話。後來,老叟終於露出了讓商人接濟的意思。
商人說:‘我好不容易才周轉到這些錢,你讓我接濟你一百兩銀子,我還怎麼做生意。我最多給你十兩銀子了。’
老人應該是讀過書的,心高氣傲,他指著商人罵道:‘你也不想想十幾年前你窮困潦倒的時候,是誰接濟的你,是誰手把手教你做生意。我接濟你的又何止百兩銀子,我教會你的,又何止一星半點!如今我被罷官流落至此,看到你我猶如看到救星,隻希望你接濟一些銀子好讓我返回家鄉,沒想到你竟是如此忘恩負義!’老人越罵越激動,周圍的人都聽見了。
那個商人卻任由他罵,絲毫不動聲色。這時與他同行的另一個商人下樓來了,他好像姓楊,他問呂施說:‘這個老頭說的是真的嗎?’呂施尷尬地點點頭。我想這個人還算有點良心。有些沒心肝的人,說不定直接就把老叟趕出去了。
於是,姓楊的商人說:‘你擔心沒錢周轉,你可以找我借錢啊。如果我肯借你百兩銀子,不收利息,你願意拿這些錢來報答這位老人嗎?’
當時周圍聚集了很多看熱鬧的人,呂施隻好勉強答應說:‘當然願意。’於是,那個楊姓商人就讓呂施寫借據。當著眾人的麵,呂施隻好寫了。他的同伴收下借據,立刻拿出一百兩銀子給了呂施。呂施悶悶不樂地接過銀子,不情願地給了老叟。後來楊姓商人又擺設酒飯,留老叟喝酒。他們三人一直喝到很晚,一個個都醉醺醺的。
第二天老叟就不見了,我想應該是拿著銀子回鄉了吧。可是奇怪的是,楊姓商人和呂施再也不同行了。他們一前一後離開了客棧。聽他們的小廝說,呂施認定楊姓商人偷了他的銀兩。”
掌櫃愉快地說完了,急迫地等著我發問,可是我並沒有什麼想問的。他花了大篇幅講述了老叟的事,但偷盜之事隻提了一句。我不知道老叟與這件偷盜案有多大的關聯,但是老叟這件事本身的確非常有趣。在大庭廣眾之下,呂施忘恩負義、一毛不拔,楊銳則善解人意、樂善好施,光是這樣也足以讓他倆結下怨仇。至於後來究竟發生了什麼,我覺得有必要再去一趟楊府,問一問楊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