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悅沒去管兩個女人說的閑話,等以後她戳穿李大虎的真麵目,她們自會打臉。

不過經過兩人提醒,她想起了一件她忽略的事情,她沒回門。

這門回不回不重要,但她確實要回原主家一趟。

原主對家裏人的情感很複雜,愛好像愛不起來,但恨好像也不是。

楊悅獲得了原主的記憶,倒是理解原主。

從小,父母不會少她吃少她穿,在家裏很貧困的情況下也支持原主讀書,雖然每次花錢都會給原主說她太費錢了,要好好學習,要體諒她們,要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以後要好好孝敬她們。

小小的原主也懂事,於是她六歲就開始慢慢的掃地,做飯,下地,隻要她不上學,她可以一個人做全家人的飯,收拾全家,洗全家的衣服。

到了十二歲,她已經完全包攬了全家所有家務,她認為家裏這麼窮了,她父母還是讓她跟著兩個弟弟一起上學,從來不會讓她吃不飽飯,父母對她那麼好,她當然也要好好報答父母。

她想一直上學,她不想像村子裏其他女孩一樣早早輟學在家,早早嫁人生子。

她一直很感謝父母,可是,她也有不解。

為什麼她和兩個弟弟在一所學校讀書,她要住宿,一個周隻能回一次家,而兩個弟弟卻每天都會被父親接回家。

父母說,兩個弟弟還小,他們在學校照顧不了自己,原主想,確實,弟弟什麼都不會,她都會,她可以照顧好自己,所以她接受了。

這一住,就在學校住過了整個小學和初中。

她高中,兩個弟弟高中,原主心疼母親每天下工後還要給兩個弟弟洗衣服做飯,父親還要每天到學校接兩人放學,就提出讓兩個弟弟住校。

可是,父母還說,弟弟還小,不想你,已經大了,能照顧好自己。

原主第一次反駁了,可是一個隻比我小一歲,一個隻比我小兩歲,她六歲開始接觸家務,八歲就能做全家人都飯,十二歲就能包攬全家家務。

弟弟們也十二三了,在學校又不用他們做飯,就連衣服也可以周末拿回家她洗,為什麼會照顧不好自己。

可是父親說,學校有很多混混,弟弟們在學校住宿,會跟著混混學壞。

原主妥協了,隻是默默的在周末回家時不讓母親做家務,她全包,她想著,弟弟們不心疼母親,她心疼,能為母親分擔一點是一點。

兩個弟弟相繼初中畢業,考不上高中,隻能回村種地,原讀高二。

她父母要求她給兩個弟弟在縣城找個工作,她還是個學生,說自己沒辦法。

父母說那你這麼多年書讀了有什麼用,給你弟弟找個工作都找不到,要不別讀了。

原主第一次感覺自己不認識父母了,幸好,那時候已經高二,學費已交,而高中隻有兩年,她順利讀到了高中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