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最終章。謝幕(1 / 2)

第四十六章最終章。謝幕

1879年,是同治十八年,這一年同治皇帝載淳和他都是二十四歲。

自從幾年前的朝廷內部大清洗之後,太後歸政,年輕的皇帝重振朝綱,曆時十四年,終於將大權握到了自己的手裏,成了大清史上另一部傳奇,而作為載淳的首席幕僚,沈哲也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大清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軍機處行走。

所有人都說他前途無量。

也所有人都漸漸對他開始心服口服。

這幾年,他卻是做了不少事。

比如,他成了親,新娘是他的老相識馬蒂爾德,按照中國的傳統,門當戶對,因此,馬蒂爾德·馬爾蒙小姐買進他家門檻時候的身份是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重要人物,馬爾蒙爵士的女兒,這層身份,讓無論是他的朝中大臣,京城百姓還是皇上都對這樁婚事甚為滿意,好像就此就可以和法蘭西結下姻親之盟一樣。

而對於他來說,唯一的好處,就是馬爾蒙聽他的話,從來不問他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好像他的價值觀,就是她的價值觀一樣,這樣的女人適合來當他的妻子。

比如,他組織考察團再次出訪美國,隻是這一次,他自己沒有參與,卻在考察團裏安插了自己的學生。

比如他湊請皇上找個借口敦促**和**來京麵聖,一次來鞏固西藏與朝廷的聯係。

他向法國貸款,巨額的貸款,可能清廷一百年都難以還清,但是這個時代,隻要有足夠的實力,欠錢的就是大爺。法蘭西愛財,卻又喜歡給別人貸款,隻是他們發家致富的重要手段,但是另一方麵又是他們的軟肋,一旦他們貸款給某個國家,就會時刻小心著不讓這個國家失去償還貸款的能力。

他還做過一些更大膽的事。

比如私自壓下了來自美利堅的數封電報。

這些電報無一例外,均與當年那一批留美幼童有關,帶隊的官員說,這些孩子不能在美利堅這個鬼地方繼續呆下去來,好多人把辮子都給剪了,穿西裝,戴禮帽,學得和洋人一樣一樣的,甚至鑽習雕蟲之技而至四書五經於不顧。長此以往,必定要忘本背宗的。

電報送到軍機處,沈哲自然不會同意,當朝就把這幾封電報給壓了下來,後來電報多了,甚至那官員自己跑了回來要將情況稟明聖上,但是聖上哪有那麼多空閑,接待的,自然又是沈哲。

沈哲費了好大的耐性才聽完該官員的訴苦,等到這官員吐盡了肚子裏的苦水,才說道:“不好意思呀,大人的心意,在下恐怕不能向皇上明言。”

那官員的臉登時就綠了,心想,這是咋個回事兒嘞,但是他雖然身在美國,但是也知道眼前這個二十多歲的小子是皇上麵前的紅人,得罪不起。

沈哲又說:“那年皇上派大人跟隨留美幼童出國,所為何事?”

那官員不明就裏,直接中招:“自然是監督留美幼童不要忘本。”

“那就是了。”沈哲笑笑,“如此這般,即便是當年的留美幼童真的是忘本背祖,那也是大人您的責任,不能說是當年皇上和太後的決策失誤吧,當年的留美幼童半途回來絕對不可能,如果要換的話,大概隻能把大人您給換了。”

那官員一句話說不出來,知道沒有希望在座爭鬥,沒幾天,就悻悻地回了美國。

當然紙包不住火,更何況沈哲也沒想掩蓋,沒有多久,皇上知道了此事,當所有人都以為,皇上會給這個恃才傲物,恃寵而驕的年輕人一點顏色,讓他收斂一點的時候,載淳卻沒隻是淡淡的說了句:“朕看這事辦的不錯,挺好的,再說了,這也談不上什麼欺瞞不報,本來就是總理衙門分內的事。”

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年輕人正如日中天,他的地位沒人可以撼動。

但是載淳總是讓人大跌眼鏡,他喜歡出其不意,劍走偏鋒,很多人推測,這一點,也是當年沈哲向年輕的皇帝教受洋文的時候,載淳順便學來的,但是沈哲明白根本不是,這是他們都共有的特性,他和皇帝之間的共同點。

同治十八年,他二十四歲,這個所有人都覺得他會扶搖直上的時候,紫禁城裏一道聖旨,剝奪了他全部的榮耀。

原因很簡單,半個月前和英吉利談判,沈大人為朝廷向英吉利購買了一批軍火,而這批軍火的預算恰恰是本來打算重修圓明園的,跟英吉利人自然不敢不講信譽,最後也隻得緩了圓明園的工程,這次年輕的皇帝怒了,終於決定給這個囂張的臣子一點顏色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