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1 / 3)

高中文憑的小個子女孩蹲在喝醉的男生旁邊,頭靠著男孩膝蓋。路燈打亮她用力的微笑,打亮她濕漉漉的臉龐。

我知道你喜歡我。

但我不知道自己將來在哪裏。

因為我知道,無論哪裏,我都沒法帶你去。

吉可烙在我腦海的,是一幅油畫般的造型,穿著七八個破洞的T恤,蹲在夕陽下,深深吸一口煙,緩緩吐出來,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為偉大的人,可是媽喊我回家種田。

青春是叢林,是荒原,是陽光炙熱的奔跑,是滂沱大雨的佇立。

書中的主角吉可就像是河麵下的少年。被水草糾結,浮萍圍繞,用力探出頭呼吸,滿臉水珠,笑得無比滿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視天空,雲彩從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滌著年輕的麵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學。我在初三才接觸26個字母,因為我對讀書卻是一點也提不起興趣,是被母親硬生生揪到她的學校,我也不知道當時我的夢想是什麼,隻想長大後做個有錢人,然後遊記各個地方各個國家,拍攝我喜歡的東西,也不知這算不算得上是一個夢想,可是最終拗不過長輩還是跳進了九年製義務教育的最後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學習成績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吉可。我對他何以迅速解開二元二次方程很震驚,他對我放學直奔網吧槍戰和敲詐小學生很向往,於是互相棄暗投明,我的考試分數直線上升,他的流氓氣息越發濃厚。

我們喜歡邋遢大王。我們喜歡北條司。我們喜歡貓眼失憶後的那一片海。我們喜歡馬拉多納。我們喜歡陳百強。我們喜歡今宵多珍重。我們喜歡喬峰。我們喜歡楊過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們喜歡遠離四爺的陳淮秀。我們喜歡笑看風雲,鄭伊健捧著陳鬆齡的手,在他哭泣的時候我們淚如雨下。因為我們喜歡自己的青春。

我們不知道自己將來會喜歡誰。

一天畢業班周末會集體到學校自習,下午來了幾個社會混混,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臉到教室門口喊女生的名字,說不要念書了,去跟他們一塊到鎮上溜冰去。

他們在喊的舒琴,是個長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閑事的興趣。吉可眉頭一皺,單薄的身體拍案而起,兩手各抓一支鋼筆,在全班目光注視下,走到門口。

混混吹了聲口哨,說,讓開,雜種。

吉可也吹了聲口哨,可惜是破音,他冷冷地說,Areyoucrazy

接著幾個人撕打成一團,混混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拚盡全力,奮力用鋼筆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轉眼混混滿臉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筆刀上去的時候,小流氓們汗水混著墨水,氣急敗壞,招呼著同伴去洗臉。

吉可吐口帶血的唾沫,淡淡地說,書生以筆殺人,當如是。

從那天開始,舒琴隔三差五找他借個東西,問個題目,邀請他去鎮上溜冰。吉可其他都答應,隻有溜冰不同意,他說,不幹和流氓同樣的事情。

初中畢業臨近,同學們即將各奔前程,大部分都要回去找生活。這裏是蘇北一個風塵仆仆的小鎮,能繼續讀中專已算不錯。女生們拿著本子找同學簽名,寫祝語。舒琴先是找所有人簽了一圈,然後換了個幹淨空白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找到吉可。

吉可吐口煙,不看女生,淡淡地說:Areyoucrazy?

舒琴漲紅了臉,舉著本子堅持不收回去。吉可彈開煙頭,湊到女生耳邊,小聲說,其實,我是個同性戀。

舒琴眼淚汪汪,默默收起本子走開。

大概三四天後,上次的混混埋伏在吉可回家路上,把他從自行車上一板磚砸下來,打了足足五分鍾之久。

吉可腦袋綁著紗布參加中考,結束那天黃昏,我們一起坐在操場。夕陽染得他麵孔金黃,叼一根煙,他沉默良久,說,家裏農活太多,不太想讓他念書。

我接不上話。

他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為偉大的人,但媽媽喊我回去種田。

我拍拍他肩膀,他又說,我一定要念書,去城市看看。因為我感覺命運在召喚我,會有不平凡的宿命。

他扔掉煙頭,說,我想來想去,最不平凡的宿命,就是娶一個我不喜歡的女生當老婆,我有預感,這就是我的宿命。

過了許久……

大學畢業後一次回老家,我從另外的初中同學嘴中偶然知道,舒琴初中一畢業,就和那幾個混混成天在一起,十八歲嫁給了其中一個混混,十九歲生小孩,二十一歲離婚,又嫁給了其中另外一個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