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刻,在視頻畫麵中。
華國七年四月,華夏大地正在天翻地覆的變化。
魯訊坐在書桌前,為《新青年》月刊,撰寫著一篇名為《狂人日記》的文章。
他感覺內心燃燒著一團火,是壓抑的激情,更是壓抑的憤怒,寫下序言後,沒作片刻停留,便迫不及待地直奔正文。
筆尖在紙上舞動,構思如清澈的小溪,順著心頭的思路流淌,給他一種酣暢淋漓的感覺。
正文的第一節,十分簡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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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見他,已是30多年;今天見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30多年,全是發昏;然而,須十分小心。
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
我怕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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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五句話,卻把一個鮮活的狂人形象,展現得淋漓盡致。
但是這五句話,僅僅是要告訴讀者,主角是一個狂人嗎?
當然不是,他是一個覺醒的狂人!
三十多年沒見的月亮,今天見了,精神就爽快了,為什麼呢?
因為內心覺醒了,心裏也跟著明亮起來。
魯訊巧妙地用月亮作為隱喻,投射出狂人的精神世界。
因為覺醒之後,主人公就意識到,這個社會到處都有人,想要迫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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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來的內容中,魯訊寫出主人公的心理活動,也就是狂人內心世界的獨白。
從第一節到十一節,狂人發現別人吃人,無畏恐懼、挺身而出,勸說別人停止吃人。
然而,到了第十二節,狂人進一步升華,他從一個指責別人的清醒者和說教者,變成一個帶有懺悔的清醒者。
他對自己的認知,有了深刻的提升和飛躍,更深切的意識到,自己的虛妄與失敗,將希望從自己的身上挪開。
到了第十三節,也就是最後一節,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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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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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認為周圍的人都在吃人,自己也要麵臨被迫吃人,或被人吃的命運。
他被關起來,拒絕接受家人送來的飯菜,也拒絕被醫治,一直勸告周圍人:“不要再吃人了。”
直到最後,他才發現,也許自己無意中,曾經吃過自己妹妹的肉。在絕望中,他發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
在眾人眼中,狂人是一個患有迫害狂恐懼症的病人。而在狂人眼中,其他人才是吃人的人。
魯訊高明的設計,寫出不同角度和立場,揭示著病態社會的悲哀。
他特意在結尾的地方,使用省略號,雖然是全文的結束,但卻是內心的呼喚,第一次出聲!
這個呼聲震撼人心,甚至令人振聾發聵,魯訊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這個時代的孩子們身上。因此,他發出了最淒厲、最無助的呐喊!
在文章中,魯訊刻意將一些語言,寫得顛倒錯亂,模仿精神病患者的口吻。
通過狂人的形象和狂人的自述,他揭示封建禮教“吃人”本質,還在字裏行間中,卻隱含自己的深刻懺悔。
寫到結尾處,魯訊點燃一支煙,狠狠地猛吸一口,看著煙霧緩緩飄散,覺得心裏的壓力也減輕一些。
長期以來,他無法排解的情緒,在這一刻,終於得以釋放。
吞雲吐霧之間,他再次陷入深深的沉思。既有對革新立場的反思,還有對文化思想的憂思,更有對人類前途的憂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