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刻,在視頻畫麵中。
光緒三十二年,櫻花已經進入結果期。
魯訊帶著對藤野先生的不舍,離開了仙台,又返回到島國的京都,上一次離開京都,已經是一年半以前的事情。
他當初毅然決然地選擇醫科專業,輟學的時候,同樣沒有半點猶豫,就連退學手續,都是找同學代補的。
這一次,他的心態發生了變化,但他的信念,卻變得更加堅定。
為了翻譯外國著作,他開始研修德語。
每天晨曦破曉,魯訊就坐在破舊的書桌前,揮毫舞筆,認真地學著每一個單詞、每一個短句,經常廢寢忘食,讀書至深夜。
每個月開銷,都是由清政府的留學官費,來勉強維持。但是隻有三十三元,房租和飯費一算下來,基本所剩無幾。
他隻能從牙縫中,節省出一些錢,都用來買書籍,盡管生活十分拮據,但是他甘之如飴。
然而,一封電報,卻打破了這份平衡。
母親聲稱自己患了重病,讓他速回家探望。
他二話沒說,買到最早一班郵輪,日夜兼行地趕路,終於回到紹興老家,一路上心急如焚、憂心忡忡。
當他見到母親時,心裏充滿了疑惑,母親滿麵紅光,比起他離開家的時候,似乎更加神采奕奕。
再環顧四周,發現家裏到處張燈結彩,房子裏外翻修,家具也換成全新的,就等他回來當新郎官。
魯訊的臉色頓時陰沉下來,心中百感交集。既為母親沒病而高興,又為自己被欺騙而悲傷。
早在他18歲的時候,母親就替他做主,與山陰的朱家聯姻,女方名為朱安,比魯訊大了整整三歲。
母親當著魯訊的麵,不止一次誇讚未來兒媳婦,懂禮儀,知進退,性格溫和,懂事孝順。
魯訊念在父親剛過世沒多久,不想讓母親難過,便順從地答應下來。
但是,他對女方提出了兩個條件:
一是要放足,不得再纏小腳;二是要多讀書,希望縮短兩人的差距,起碼能互通書信,培養一些感情。
母親見他態度緩和,沒有之前那麼執拗,立馬痛快地答應下來。
然而,朱家的祖上做過知縣,秉持著傳統的價值觀,魯訊的兩個要求,都被朱家拒絕了。
魯訊隻好以求學為理由,在外麵硬拖,不願再提起這樁婚事。
可他拗不過家鄉的風俗,所謂“養女不過二十六”。
意思是,女兒不能在娘家超過26歲,否則,就隻能當填房或妾室,沒有資格當原配夫人。
28歲的朱安已經是大齡青年,再拖下去,就會被人直戳脊梁骨。
恰逢此時,島國傳來了流言,說魯訊在島國不務正業,已經和外籍女子結婚了,甚至有人說看見他帶著兒子在神田散步。
這些言論在紹興傳得活靈活現,可把朱家急壞了,便登門催婚,魯訊的母親隻好托人打電報,把魯訊哄騙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