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節前,這個故事終於暫時落下帷幕,沒有什麼如釋重負或者依依不舍的感覺,因為我並沒有覺得這個故事結束了,相反,它會一直留在我的案頭上,作為一個永遠進行中的開卷。
從存稿用完之後就一直處於一種懶懶散散的狀態,先是斷了日更,然後斷了周更,再後來變成不定期更。我原以為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永遠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可事實證明那是我高估了自己。
因為我是這樣一個作者,有想法的時候就寫,沒想法的時候就不寫。我沒有辦法在自己毫無思緒的情況下編寫一些莫名其妙的文字,也沒辦法憑空堆砌一些廢話來敷衍讀者。
雖然有一份被編編稱讚過的寫作大綱,但是那份大綱是在整個故事雛形和思路都已經相當完整的情況下撰寫的,而不是按照正常的思路先有大綱然後按部就班。所以自從提交了大綱以後,我基本上再也沒有回去看過。而我所麵臨的問題不是怎樣寫出更多的文字,而是怎樣讓所有的元素各歸其位,發揮它們應該發揮的作用。
很遺憾,所有的這一切,最後還是沒能盡如人意。
但值得慶幸的是,它總算有了一個暫時的完結,對一直追書的讀者和我自己也總算有一個交代。
【關於主題】
我最喜歡的作家是奧斯丁,她身上有很多創作特質都深深影響到了我,其中有一條便是:她無意引起人們對情感滿足的共鳴,卻深切而執著地關注作為藝術作品的小說本身。
當然,我沒有那麼極端。我在乎一個故事帶給讀者的情感共鳴,但相比之下我更在乎小說本身作為藝術作品所該具備的素質。而其中,我最在乎的是“主題”,就是作者想通過故事、人物和情節真正想要表達的東西。將這一點做到極致的是塞繆爾的《等待戈多》。當然,如果要是每天都看這種類型的文,我覺得大多數人會崩潰。
我不是一個功利心很強的作者,所以點擊收藏上架訂閱什麼的對我來說遠遠不及一個忠實讀者從頭追到尾並認真提出自己觀點來得重要。我也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看到,但在三萬人點擊第一章與三十人在回憶裏始終保有這個故事相比,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於是就出現了一個問題,你花時間和心情讀我的故事,我也希望用真誠和努力回饋你一些東西,而不僅僅是打發時間。
當然,其實我覺得能夠用來打發時間的故事本身就已經很了不起。
而這個故事我想要回饋給你的在前兩篇後記中已經囉囉嗦嗦說了許多,不過如果你自己有別的新發現的話,我會覺得更好,也樂意與你探討。禮尚往來,最是奇妙!
【關於修改】
當有讀者跟我說她心目中的這個故事不是這樣時,其實我也想說,這個故事最初也不是這樣的。
迄今為止,在網上連載完成的這一版本在我電腦裏的文件夾記錄是第十版,它的第一筆開始於十年前我還在讀高中的時候。有人肯定會笑,寫了十年改了十稿,就這水平?不好意思,就這水平。
不過我想表達的是,十年裏它早已經被我改得麵目全非,從一個有些畏縮壓抑的故事變得陽光開朗起來。十年前的喬曦不是這個喬曦,十年前的駱啟凡也不是這個駱啟凡,甚至十年前的齊思朗和羅淇根本都不叫這名。他們之所以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也許是因為身為作者的我已經不是十年前的那個我,也許是因為他們在十年的成長旅途中有了自己的意誌主張,並非全由我一人決定。
寫過幾年小說的作者大概都會發現這樣一個狀況,最後出來的人物跟你最先設想的完全不同。
這太正常了。因為在時光的洗滌中,創作者在成長,而筆下的人物也在成長。
我覺得一個作者和一個作品最和諧的相處方式是,彼此尊重,彼此約束。你要尊重你作品的特性,不要為了迎合任何不屬於你或者它的法則來強行改變它們。這樣你筆下的人物和故事也才會尊重你的特性,表達出你想表達的東西。有此兩樣,才算是一種負責任的寫作態度,才對得起花時間看你文字的人。
時至今日,這個故事之所以穩定下來,一是因為我對這個故事的新鮮感基本已經耗盡,實在是因為拖遝的時間太長。而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故事裏的人物都已經定型,他們的個性和感情都已經發展得比較充分,沒有更多可以表達的了。這也是為什麼編輯說寫到50萬字更好推,讀者說擴充情節可以寫到70萬字,我卻費心心思腦力始終隻能停留在40萬出頭的原因。
坦白來講,這個故事寫到最後我仍然不是很滿意,但慶幸的是,重讀之後還有很多修改的想法,說不定將來還真的能長到50萬字。
這個故事迄今為止的收藏和點擊都很一般,上架無望。但有時候我會自欺欺人地跟自己說,永遠不能上架也是好的。
為什麼?
因為作為第一篇,完美主義強迫症總是讓我祈求能將它改得更接近完美一點,雖然這個希望可能永遠達不到。但這種心情就像是“永遠有多遠”一樣,明知不可為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