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四章、一追到底(2 / 3)

市長的話,讓劉後心情沉甸,壓力無限,市委書記慘遭滅門案本身的壓力就已經讓他喘不過氣來,調查中涉及的兩個因素更是尖銳:一是目前懷疑的犯罪嫌疑人身份問題,全國無論哪個地方,命案都是要求必破的重案,何況滅門的還是市委書記;一是涉槍案件將這種壓力提升到了極限,凡涉槍殺人案,追查凶器必是首當其衝,不然的話隨時隨地都會發生新的惡性案件,危害社會,因此涉槍案公-安-部特別關注,兩個要命的案件集中到一起,嫌疑對象又是這樣一種特殊身份,壓力可想而知。

案件能否迅速偵破,除了一些條件和因素外,許多時候純屬運氣使然,不作警察,當然不會理解,不是作出多少努力就會有多少收獲,許多案件如果最初幾小時或幾天不能水落石出,一旦拖延超過一周以上,大多數便成為懸案、謎案和死案。

劉後當然不能也不想讓這一重大事件成為懸案。

情況是艱難的,平時,作為刑警支隊長的劉後是重大案件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局長羅本強由於關係入警和一路晉升,不懂業務,破案基本指不上他,但好歹有那麼個人可以彙報和請示,肩上的重擔有他頂著一半,出了問題責任也可以小些。

可現在不同,案涉他的親生父母、妹妹和孩子們被害,而且這個人連手機也聯係不上了,隻能靠他一個人拳打腳踢,全力指揮辦案。

尤其麵對平時驕橫又愛挑剔的頂頭上司家的滅門慘案,雖說案發後在現場迅速成立了專案組,然而領導們僅僅是掛名而已,業務套路和有關決策還是要他來決定。

辦對了,自然功成名就;可一旦辦錯了,就不僅僅是受處分那樣簡單了,平常關係不錯的張鐵山等中層幹部忍不住提醒他“省廳、部裏的專家組馬上就到了,案子不是你一個人能破的,你也得為自己和我們著想啊,別總是傻幹傻幹的……”

盡管不便明說,但背後的潛台詞人人聽得出來!!這麼大的事,寧可暫時破不了,也別整砸了,還有一層意思就是:兩個月前組織部門已經找劉後談過話,也考察完了,不出意外的話,即將退休的一位副局長倒出的位置非他莫屬,一旦這次弄砸了,讓羅本強回來挑出毛病,犯錯誤事小,“副局”要是跟著泡了湯,得不償失,不如拖幾個小時,等到羅局長回來,專家組也到了,領導決定咋破就咋破,既保險又安全,否則出力不討好,大家也得跟著吃熱乎的,羅局長那關就過不去,犯不上。

劉後何嚐不這樣想,要說私心雜念,他一點也不比別人少,不說別的,單就羅本強他就不服氣,從感情上他從來也沒有接受過這個人,自己比他整整大十歲,幹了多半輩子公安,出生入死才熬到這個職位,羅本強本是工商局小車司機,後來調到公安局給領導開車,滿打滿算入警不過四年,中間去刑警學院鍍了兩年金,回來就成了他的分管副局長,如果不是感覺自己升得太快了,連現在劉國權局長的職位說不定都成他的了,可是社會就這樣,這種情況也不是他一人,氣憤歸氣憤,牢騷歸牢騷,誰也沒有辦法,平時對刑偵業務一竅不通不說,還極愛擺譜,端架子,每次案情分析會上,他打足了官腔,最後還是要依靠劉後的思路。

但是,想歸想,劉後還是按自己的職責辦事,一點也不含糊。

寧肯辦錯,決不遲疑。

刑警支隊內部下設一個特情大隊,對外也稱“陣地控製”大隊,一些喜歡穿便衣的警察,每天跟社會上出入各種娛樂場所的“耳目”和各種角色近距離接觸,交朋友,有的人知道他們是警察,大多數人不知道,通過他們以及各種渠道了解和掌握社情,每有大案要案發生,這些人就派上了用場,許多重要情況隨後就會源源不斷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