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趙兩眼直愣愣地聽著,餘光瞥見那軟包紅中華心裏就更堵得慌,小鬼都抽這,公安局成了啥,他靠那點工資夠麼。
一番推心置腹的開導,老趙差點兒就吃不住勁了,可不知啥原因,退幾分鍾,從他嘴裏出來的還是那幾個字,雖有些猶豫,但很簡練,他搖搖頭:
“沒有,我說啥!”
提審的人臉色一變,警告他:“老趙,好話賴話我都跟你說到家了,我們知道你是冤枉的,交出幕後指使人,對你沒壞處,你就這麼硬抗,對你有啥好處,你想想,是不是,你不說我們也能查出來!”
趙小鬼兒一聲不吭。
再問。
“沒有。”搖頭,後來連頭也懶得搖了,把一口沒抽的好煙順手丟在地上,碾痰似地低頭用腳碾成一灘黑乎乎的煙絲。
原告羅本強、羅本娟的代理律師左建設、方大海也到看守所會見了被告趙小鬼兒。
趙小鬼兒不知他們什麼來意,提防著,看到他們拿著提審用的筆錄紙,說代表羅本強、羅本娟和他談一談,趙小鬼兒不知哪來的那麼大勇氣,當場就拒絕了,“我跟你們沒什麼好談的,我老婆給我找律師了,法院愛怎麼判怎麼判,我沒罪!”
當然,趙小鬼兒的律師也來會見了他。
這件事的結尾頗有戲劇性,因證據不足,半年後趙小鬼兒被取保候審。
但沒幾天,再次被抓。
濱江市南關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省“兩會”期間,趙小鬼兒被執勤武警攔住,當場搜查出其腋下夾帶的一包印刷品是近千封舉報信,當時予以沒收,但部分與會代表在會場還是看到了內容一致的舉報信。
經過調查核實,法院認定,趙吉林沒有通過必要的法律程序舉報官僚主義、貪汙腐化,盡管被告人拒不承認其出於何種動機,受什麼人指使,但在部分與會代表中散布對市委書記、公安局領導誹謗的所謂“舉報信”已構成事實,且舉報信的內容嚴重失實,損害了二自訴人的人格和名譽權,情節惡劣,其行為已經構成誹謗罪。
有趣的是,一審判決後,此案又呈一波三折之勢,已是戴罪之身的趙小鬼兒不服,向濱江中院提起上訴。
趙小鬼兒反訴羅本強、羅本娟利用職權,對自己的正義舉報惡意打擊報複,編造自己“盜竊”淩誌轎車的虛假事實,沒有事實依據,致使其被逮捕,遭受非人的刑訊逼供,因此,羅本娟、羅本強構成誣告陷害罪。
然而,二審還沒開庭,羅本娟被任命為濱江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成員,這官司還怎麼打,會贏麼。
也就是在這時候,關鍵時刻,不知什麼人把這件事捅到了網上,引起了各地新聞媒體和北京的關注,濱江中院辦案人員找趙小鬼兒談話,消趙小鬼兒撤訴。
趙小鬼兒予以堅決拒絕,他是狠下心了,他就不信,**的天,**的地,自己雖說隻是一個平頭小老百姓,可難道就沒有說理的地方了麼。
這件事驚動了媒體之後,過去在部隊的老戰友也紛紛打電話、發短信詢問或趕來看他,這些經曆過越南戰場見過太多生死的人義憤填膺,令趙小鬼兒和所有人沒有想到的是,他們沒撤訴,不久原審自訴人羅本強、羅本娟卻申請撤回自訴,中院予以準許。
按說,聽到這一消息,趙小鬼兒本應高興才是,畢竟可以獲得自由,回家享受以往那種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滋潤生活了。
可是,戰友們不幹,趙小鬼兒更不幹,濱江中院在裁定撤銷南關區法院對趙小鬼兒的有罪判決後,並未將案件發回重審,對趙小鬼兒是否有罪也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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