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家裏有小孩子考上好大學,熟人親戚之間都會有這類實用的禮物。長輩們給個一百兩百元的紅包,說是買文具用,或者幾本書,或者學習相關的用品,公司裏的女同事還送了終於告別製服的曲珂一件洋裝,說是要當大姑娘了。
對於任寧遠的美意,曲同秋自然也是一番感謝,而後收下。禮物是一個包裝得仔細的大盒子,拿著有點沈也不是特別沈。
那重量,讓人不禁要猜是不是什麽分量結實的糕點。反正任寧遠絕對不會送讓人苦笑不得的怪異東西就是了。
回到家,將盒子一拆,裏麵的東西把曲同秋嚇一跳,曲珂則開心地嚷嚷:「啊,小白……」
曲同秋有些不知所措。收了個蘋果筆記型電腦當小孩子的入學禮物,實在太重了。
「老爸……」
曲珂猜到他的心思,立刻撲上去抱住 laptop不放,生怕被他給退了回去。
曲同秋左右爲難。無功不受祿。但看女兒那麽乖巧地眼巴巴,作父親的沒幾個能潑得下冷水。
「老爸老爸……這個我以後畫圖肯定要用到的。」
曲同秋唉了一聲。曲珂夠懂事了,從小都不會跟別的孩子一樣撒嬌說要這個要那個,連想吃個冰棒零食,都會先做家事來換零用錢。她在大學裏確實該有一個配備好一點的電腦。
而任寧遠那種性格的人,也不喜歡別人逆他的意。一片好意送出來了就是送出來了,接受方隻管收下便是。說什麽「不好意思啊」、「太重了啊」之類的客套話,點頭哈腰地退回去,那隻會得到一個輕視的冷臉。
曲同秋想來想去,隻好摸摸曲珂的頭:「電腦留下是可以,但妳要記得任叔的好,以後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嗎?」
「當然知道!」曲珂高高興興抱著那白色的機器,「不過等我出息還要幾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
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給女兒買一個 laptop作爲考上名校的獎勵,但離婚的時候,他把積蓄都給了妻子,兩手空空地開始。這些年過來,他的收入用來支付一大一小的開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錢的,就存不下太多。
準備了大學學費和一學期的生活費,剩下的算來算去,買個好的 laptop自然不夠,若要將就買個配備一般的,看人家三天兩頭叫售服就怕了,覺得不如攢攢再說。
而任寧遠卻把他最缺的這個東西給買了。這下就不用替女兒把他那台托運過來的笨重機器挪到T大學校宿舍去了。
任寧遠對他態度冷漠,不存在欣賞,缺少熱情,溫情都沒多少,但又總在他最需要的時候幫他卸下一塊大石。
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麽定義這個朋友。他是怕任寧遠的,因爲任寧遠是個非常難取悅的人。
當年結婚的時候任寧遠替他操辦婚禮,他極其感激,接下去有個把月都對任寧遠點頭哈腰的,盡討好之能事,奉爲再生父母。
但任寧遠非常不吃這諂媚的一套,還極度厭惡,許久都沒理他。
曲同秋知道任寧遠挺嫌他的,很多時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態。在他變成任寧遠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沒少挨過任寧遠那幫人的揍。
但究竟是什麽力量讓任寧遠沒有一腳踹開他,揍著揍著變成他的保護傘,還忍耐著和他來往,他也想不通。
時候不早,曲同秋開始搭買來的小床,掛好布簾、蚊帳,而後父女倆道了晚安,隔著布簾入睡。
夜晚依然悶熱,一台站立式風扇靠牆壁放著,轉著頭兩邊吹,曲同秋在風扇細小的聲響中聽見女兒時不時翻身的動靜,便輕聲問道:「怎麽了?熱嗎?」
女兒悶了一會兒,委屈地說:「我想回家了。」
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這是頭一次離家,在外留宿,雖然有父親陪著,但T城畢竟不同於C市,這臨時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裏不一樣,會有思鄉之情是難免的。
於是逗她:「我讓妳選個離咱家最近的大學,妳又不念。」
「可我想念好大學嘛。」
離家最近的那個根本連三流都算不上。
父親安撫道:「所以要讀得成書,總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嘛。再說這隻是小事,別擔心,有老爸在,這裏也是家啊。」
「可是不習慣啊,我都沒認識的朋友,這裏的水我也喝不慣。」
「沒事,會習慣的。妳老爸當年去外地讀大學,剛開始也跟妳一樣,但很快就適應了,人的彈性限度是很大的。等過段時間妳就會發現新生活很有趣了。」
「真的嗎?」
「真的。」
把女兒哄得睡著了,曲同秋自己卻有些難以入眠。
他離家上大學的第一天,已經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窗外蟲聲唧啾,閉著眼想起來,卻又如在眼前。
曲同秋大學念的是S大。S大是名校,理工類排名即便在全國也很靠前,所以被錄取的時候也歡天喜地了一陣子,家裏還擺了酒席請鄉鄰親戚來吃。
等他從消息閉塞的C市來到身在繁華都市的S大,才知道這學校什麽都好,隻不過校風剽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飯。
但校內學生自發管理多年來已成風氣,更成體係,倒也能維持平衡。隻要沒鬧出大事,學校都懶得管,也管不著了。
曲同秋剛上大學的時候,模樣比現在差得太多。他發育得晚,個子沒怎麽拔高,營養都橫向發展了,矮矮胖胖,戴著眼鏡,眼皮耷拉,眼睛睜不開似的。
一看就很孬種,又長得那種鬼樣子,怎麽可能不被修理。
還好他們這種人,隻要聽話識相,也沒有多悲慘的命運,無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錢財,被高年級生當小弟一樣呼來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別人的學長,或者傍上有權力的學生名人,日子也就不難過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體上的暴力,是來自一個抄了他英文測試答案的同班同學。
卷子發下來,看見上麵毫不留情的紅叉和不及格的分數,那人立刻不客氣擰住他耳朵往上提:「媽的,你功課不是應該很好嗎?啊?」
曲同秋痛得嗷嗷叫,歪著脖子,嘴都斜了,模樣更滑稽。
旁邊有和事佬勸阻:「你幹麽要抄他的啊?」
那人罵道:「這種死肥豬不是通常成績都該很好的嗎?」
其他人嗤嗤笑了起來。
這是每一所學校裏都通用的潛規則,如果成績不好,那多半長得好,擅長交際;如果長相非常愛國,也不活潑,那多半成績都很好。
「阿傑你就別抱怨了,誰讓你看錯人啊。」
阿傑還在爲抄到不及格的答案而憤怒:「媽的,長這樣,個性又陰沈,連功課都不好,那活著還有什麽意義啊,不如去死算了。」
被欺負是不少大學男生走向社會的必經之路,就當是提前進社會新人訓練營好了。
曲同秋無論長相和性格都像青春勵誌電影裏的龍套配角,他膽小怕事,威武立刻屈,吃虧當享福,學長要收保護費孝敬費什麽的,他肯定是第一個掏錢的。
識時務當然能免吃不少苦頭,但對這種窩囊角色,自然也沒人看得起。
人人都不想當窩囊廢,但他沒有當英雄的本錢,像被那個阿傑打頭、推搡,他心裏也非常不服氣,但要論兩人對打決鬥,他肯定是輸的,沒來得及出手就能被兩耳光搧傻了。
何況阿傑他們那些囂張的傢夥,也不是能平白無故囂張的,都是認識學生會的人,或者拉幫結派。得罪一個,就等於得罪一群,吃不了兜著走。
當時的男生宿舍,一間房睡八個人。跟他成對角線的那個床鋪位置的男生長得非常好,唇紅齒白,新生裏出名的帥哥,名叫莊維,是本地人,出身名校,家裏條件不錯,驕傲,也清高,有些書呆子氣。正是青春電影裏的主角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