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多的新人,都曾用青宣誓。可是,很多年過去,還是有很多人分開。

他們分開的時候,“永誌不渝”就像一場稍縱即逝的煙火,它的美麗,隻能用來嘲笑“永遠”本身的短暫。

所以,我想,“永誌不渝”原來就是一場年輪的考驗——這個詞,這句話,本不是20歲的人可以說,並能說出味道來的。

就好像那位女作家,年輕的時候,沒有人相信她所謂的“永遠”。直到她老了,嘲笑她、奚落她的那些人,才相信“永遠”的存在。

原來,“永誌不渝”的意義,要靠時間來證實。

原來,說“永誌不渝”的那個人,一定要白發蒼蒼。

原來,永誌不渝,這不單是一個關於愛qíng的承諾,還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承諾。

10月2日 慕司男人與花卷男人

這個城市開了第三家“元祖慕司”店。

是下午三點鍾,我的腳像是粘在了店裏的地板上,想轉身回去,可是敵不住滿屋香豔。

終於還是狠狠心,買下兩份慕司,那麽小,二十五元。

小口小口地吃,冰涼酸甜的滋味,帶來和煦的小幸福。

半小時後,當我走出元祖,看著滿街來來往往的人群時,突然這樣想:是不是有種男人,就像慕司蛋糕一樣?

這樣的慕司男人,一定有相當誘人的外在條件,比如房、車、好看的外形、高尚的職業……讓你站在他麵前的時候,就像剛才的我,拔不動腳。於是終於陷進去,萬劫不複的時候,還在感慨慕司的好吃——慕司男人就是有本事讓你被他賣的時候還替他數錢。

直到你終於發現這樣的男人不值得自己愛,可是回頭看看,他畢竟給過你溫暖的瞬間,給過你làng漫的場景,仿佛我吃慕司時候齒頰留香,於是這樣的香就成了最不容易長久卻最容易撫慰自己的心靈膏藥。敷上去的時候,至少可以短暫止疼。

而需要止疼的時候,意味著這場愛,已經給我們留下傷口。

簡單地說,就是有種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卻總是吸引我們付帳買單,然後等買完了再去後悔到腸子發青。

就好比現在,當我吃完那麽好吃的慕司蛋糕的時候,其實我比誰都清楚,這樣的qíng調與味道隻能偶爾為之,要麽是用來滿足自己口腹上的虛榮心,要麽是用來給生活加點小調劑——而事實上,最中用的還是家裏那二兩一個的小饅頭,兩毛五分錢,敵得住饑餓。

畢竟,qíng趣是qíng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沒有qíng趣,而隻有qíng趣算不上是生活,生活就是在紮紮實實過日子的前提下有qíng趣。

所以實際上xing價比最高的是花卷男人,也是兩毛五分錢的價錢,比饅頭漂亮,比慕司實惠。

所以,要挑個花卷男人而不是慕司男人,結婚。

9月13日 你想過死嗎

今天有學生問了我一個問題:老師,你想過死嗎?

我點頭,我得承認,我想過死。

最絕望的時候,最孤獨的時候,最看不見道路的時候,我十四歲,成績普通,有點自卑,不怎麽討巧,父母對我很失望,我對自己更失望。

那時候就想,如果閉上眼,什麽都不用想,什麽責任都不用負,該多好?

我甚至偷偷從四樓陽台往下看,樓下是冬青,還有堅硬的水泥台子。我猜,如果掉到冬青上,很有可能會毀容;如果掉到水泥台上,死了倒還好,植物人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