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默是罪有應得,可她做的那點事根本沒有觸及法律底線,何念彤自認為自己還沒有那麽罪大惡極。
許辭壓根不敢回想,那個雨夜她有多期待,又有多憤怒。
麵對何念彤的哭訴,許辭隻淡聲問她:“你把東西扔在了哪裏?”
“什、什麽。”
“九年前我送給宋黎的那本書,你扔在了哪裏。”
許辭抬眸,狹長的眼尾不帶任何情緒,冰冷得像是在看沒有生命的物件。
隔著墨鏡,她還是被這個眼神震懾到,放在膝蓋上的手指忍不住絞緊。
宋黎那段時間狀態不好,是會經常丟三落四,但是臨走前許辭給她的那本書,她不會丟。
她知道裏麵夾了一封情書,證明她看過,不會因為情緒不好就扔掉他送的東西,更不會在離開的那短短幾小時裏,會落在某個不知名的角落忘記帶走。
那天和他一樣去找過宋黎的人,除了他還有何念彤。
不是惡意偷走,許辭不信。
墨鏡擋住了她眼底流出的緊張情緒,卻沒掩蓋她心虛的事實。
“我……”何念彤咬著唇,聲音一點點敗下來,“在湧江,我扔在那了。”
“行。”
許辭點頭,說完後起身,何念彤伸手要拉他,還沒碰到衣袖就被他避開。
許辭眼尾沾了一點紅,明明是平靜的語氣,卻讓她聽出了壓抑許久的痛意。平白無故地在喉嚨裏塞了一塊鐵鉛一樣的難受。
“你知不知道那天晚上下雨。”許辭對她說,“你把書扔進浦江,她可能明知道已經撈不回來了還是會去找。”
“何念彤,我以前頂多就是以為你任性。我和你低聲下氣沒關係,但是你讓她受委屈不行。”
“姨媽說的要照顧你沒必要。作為成年人還不能對自己負責,像個小孩一樣胡作非為,是家長的失責不是我。”
他是第一次這樣不留情麵。
許辭連十分鍾都沒待夠,出門時外麵風很大,沒有雨,他從咖啡廳走到書店的路上,卻像是冒了一整夜的雨那樣狼狽。
結帳時店主多看了他兩眼,發現男人的眼中壓抑著濃稠的情緒,和天邊綴著的烏雲一樣,蓄謀一場將落未落的暴雨。
“買的淡粉色信箋,應該不是寫辭職信。”老板和他多聊了兩句,“一封情書還沒寫,怎麽感覺像失戀了一樣。”
他已經27了,現在17歲的小男生估計都不興這一套,許辭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走來這裏,隻是想著,有人丟了很重要的東西會難過。
他不想她難過。
被湧江和大雨淹沒的情書,不應該成為她再次討厭下雨天的理由。
他一直在努力讓她感受到下雨的快樂,就像這個世界其實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糟糕。
許辭扯了下唇角,“嗯,因為遲到了九年,不知道她還喜不喜歡。”
應該是喜歡的,還是喜歡得要命。
主動的不隻是她一個人,在書桌前用草稿本練習了很多遍才寫下一封情書的,也不隻是她一個人。
告白的聲音要怎麽樣才能留住?
許辭不知道,隻清楚這個世界上隻有白紙黑字是不能抵賴的。信上的字雖然才寥寥幾筆,但花光了年少時所有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