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爾站在鏡子前,一件件的比劃著,選了件黑色皮夾克:“怎麼樣?帥嗎?”

高斯豎起大拇指:“帥的沒有天理,老大你是要去相親?”

任爾扔下皮夾克又拿了件開衫毛衣,美滋滋的笑著:“明天帶你去看看你未來的大……”

他卡住了,薑眠也是男生,叫大嫂就不合適了。

高斯跟著激動:“大嫂嗎?”

任爾打了個響指:“帶你去見下你的小哥哥。”-_-!思-_-!兔-_-!網-_-!

既然自己是大哥,那他們叫薑眠小哥哥就好了。

完美。

高斯興奮的打聽著經過,兩人一聊就聊了大半宿,第二天高斯開著車載著任爾去了薑眠的公司。

任爾記得薑眠說他每天六點下班,現在是五點四十,時間正好。

五點五十左右,高斯拍著方向盤:“大哥!快看!蘭博基尼!”

任爾看過去時正好車門打開,鋥亮的皮鞋,服帖的襪子勾勒出腳踝的形狀,隨著站起,被筆直的西褲遮擋住。

視線順著向上走了半天,西褲才有了飽滿的弧度,屁股挺翹,西服的後擺都跟著鼓起。

一隻好看的手正在順著西服的衣襟,食指上帶著綠寶石戒指,精致又不誇張。

他盯著那隻手看了看,和他那晚見到的那輛豪車車主有的一拚,現在手不好看都不能開豪車了?

不過這和他也沒什麼關係,向寫字樓的大門看去,瞄著薑眠,大概過了十分鍾,薑眠從寫字樓裏出來了。

他高高興興的下車,舉起手,沒等喊人,薑眠像一隻鳥飛到了豪車的主人旁。

狗狗眼骨碌碌轉了過去,這才第一次把視線定在那個陌生男人的臉上,雖然隻是個側臉,但還是讓他瞬間就升起了強烈的危機感。

雕塑一樣的側臉,那鼻子高的,他三歲的時候能在上麵滑滑梯,冷白皮到紮眼,尤其是在烏黑發絲的襯托下。

沒等他觀察完,這個男人居然摸了薑眠的頭。

“嗷!嗷嗷!”

在車另一邊的高斯懵逼的轉頭看了圈,哪來的狗叫?

視線最後定在任爾身上,原來是大哥在叫,怪不得這麼耳熟。

薑眠已經上了豪車被拉走了,他也連忙喊著高斯上車:“快!跟上!”

“大哥,你讓我跟上蘭博基尼?”

“他蘭博基尼在這個時間段,也得給我在地上趴著!”

高斯覺得他說的有道理,不過:“大哥,你愛的人好像已經有了愛人。”

“閉嘴,我問過,他說他是單身,那不過是一個討厭的追求者!”他眨巴了下眼睛,剛才那個男人的另一隻手好像是吊著的。

受傷了?

亭哥?

原來是這樣的亭哥。

任爾之前的信心幾乎瞬間就沒了。

不過他不是容易放棄的人,雖然他沒有豪車但是他有別的資本,他年輕啊!某種意義上他也可以開豪車!還能開很猛!給對方非一般的感受。

而且他這輛豪車絕對舒服。

倆人跟著蘭博基尼在一家飯店前停下,貼著車窗仰著頭,巴巴望了眼飯店豪華的大門。

任爾:“等回去大排檔安排你,隨便吃。”

高斯拽了他一下:“大哥,有賣花的,不整一朵。”

任爾已經打開車門竄下去了,真就整了一朵,回來就開始嘀咕:“這花也太貴了,十五塊一朵!”

所以他考慮了下,送個四五朵也不好看,花這種東西要麼就送一捧,要麼就送一支。

兩人就一會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