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衝的最後一句話一下子就打動了諸葛珪。
諸葛珪起身對張衝恭敬一拜。
但既然不以嚴刑峻法來約束鄉裏,那該怎麼約束甚至激勵他們呢?
對此,張衝自有辦法。
過往漢室的鄉裏吏雖然稱之為吏,但實際上並不在吏屬,他們也沒有什麼前途去升遷到更高位置的。
既然沒有前途,那這些鄉裏吏自然會懈怠乃至用自己手上那一點點權力去貪汙。而在張衝設計的分田製中,分田吏和護田吏都是在吏員係統中,接受考評的。
理論上,官職最微的分田吏也能因出色的功績而為一郡大吏,甚至是幕府大吏。
當人有了前途,有了奔頭,自然會注意自己的行為,接受係統的考核。
不是說這樣就沒問題了,而是在這種考核範式下,能者上,庸者下,就構建了一條自己糾錯的機製,保證大部分人在被管理。
到這裏,差不多戶籍就被諸葛珪講完了,他回去後會根據渠帥的批示,再擬定一個更細的條陳,然後給渠帥過目。
但戶籍依舊隻是目前治理的一個部分,還有招徠流民、刑名訴訟、清理匪患、編練鄉兵、整飭吏治、勸農耕作、興修水利、輕徭薄役、招賢舉才。
所以這九項和剛剛諸葛珪重點講的安民造冊合在一起就是《安民十冊》,這個條陳幾乎凝練了諸葛珪的整個經驗,是他費盡心血寫出的。
張衝也尊重諸葛珪的成果,就這十條一條條和諸葛珪過。
這裏麵,有些是當務之急的,比如招徠流民一條就是如此。
河北經過一年多的大亂,百姓流離失所,泰山軍必然是要招徠這些流人回鄉重建家園的。
而這一係列事務的背後,就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援。
在重建家園的前期,都需要施粥養民,這個過程中甚至有的需要持續一年。
所以對趙國地區的家園重建就需要海量的錢糧供應,這就隻能由張衝這個泰山軍之主拍板才行。
說實話,現在還是戰時,泰山軍即便有多餘的錢糧也應該優先用來發展軍力。要知道,剩下的漢軍實力還是不弱的。在他們聯合下,下一次的河北大戰必然是一場最終的決戰。
所以理智的結果就是將資源優先軍需,也就是先軍主義。畢竟,軍隊要是打敗了,這些招徠的流民還是會被漢軍破壞,甚至還可能成為對方的補給點。
但最後張衝還是決定撥發一批錢糧給民政部門,讓他們組織趙地的流民返鄉重建家園。
因為這事對張衝來說雖然不是緊急的事,但卻是重要的事。流民不治,地方就不靖,而且盜匪之流還能有源源不斷的人力補充,那後麵剿匪一事上就會越剿越多,空費錢糧。
所以治理流民是安定地方的根本,必須要做。
至於錢糧一事,目前泰山軍的錢糧還是充足的,以魏地和河內北部、以及濮陽還有河濟地區都已經種地一年多了,已經有了多餘的錢糧能上繳幕府。
所以現在的幕府還是有實力治理好趙國一地的,至於巨鹿南部地區,張衝覺得先放放。不建立好一定的軍事防備,招徠流民,他們也不會來的。
後麵諸葛珪又和張衝聊了地方的刑名訴訟一事。
對於此世的親民官,實際上就隻有兩個職能,一個是收取稅賦,一個就是解決地方訴訟。
在漢室,聽訟斷獄之權一方麵在地方鄉老手上,一方麵在縣署大吏之手。
前者以族法行族規,一般族內的紛爭,鄉老就能辦掉。但有時候族與族之間有紛爭,如鄉間爭奪用水,幾個族群常會發生械鬥。這個時候就需要縣令來出麵解決了。
現在泰山軍重點打擊大族,通過分田析戶的方式來拆散大族。所以自然就沒有所謂的鄉老族長來協調族裏內部的紛爭了。
而之前泰山軍在這一方麵製度也不完善,聽訟之權並不固定。有時候當地駐軍營將也能經理訴訟,有時候又是地方的分田吏來協調。
而且這種對訴訟的處理還特別簡化,不用經過層層審理,直接就可以當場辦結。這種方式雖然快,但卻缺乏監督,隻能依靠審案者的自己的道德自律。所以冤案也辦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