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漢朝家具(1 / 3)

秦漢時期,中國封建社會處於一個大統一的時期,文化、經濟繁榮,尤其是絲綢之路的開通,溝通了中國與西亞、歐洲和非洲各國的文化和經濟交流。當時人們的起居方式仍然是席地而坐,室內的家具陳設基本延續了春秋戰國時期的席、床、榻、幾、案的組合格局,漆木家具完全取代了青銅器而占據主導地位。

從秦漢時期的壁畫、畫像磚、畫像石、漆畫、帛畫、雕塑和板刻中可以推斷,床榻是當時使用最多的家具之一,主要供人坐、臥、寢,逐步形成了以床榻為中心的起居形式。到了漢代,床的使用範圍更加廣泛,日常生活中的各種活動如宴飲、待客、遊戲、讀書和睡眠,乃至朝會、辦公都在床上進行。河北望都漢墓壁畫中的“主記史”和“主薄”各坐一榻,兩榻形製、尺寸基本接近,腿間有弧形券口牙板曲線,榻麵鋪有席墊。另外,在江蘇徐州洪樓村和茅村的漢墓畫像石上,有一人獨坐於榻上,而徐州十裏鋪東漢墓畫像石中,也有一人端坐榻上的刻畫。河南鄲城出土的漢榻為長方形、四腿,長0.875米、寬0.72米、高0.19米,腿足截斷麵是矩尺形,腿間也有弧形曲線,榻麵上刻有隸書:“漢故博士常山大(太)傅王君坐榻”。床榻興起盛行,對其進行裝飾也悄然升溫。《釋名》載:“帳,張也,張旋於床上”。可見,秦漢床上始施以床帳,冬設幔帳避寒,夏施蚊帳避蠅。

漢朝人許慎在《說文》中稱床為“安身之幾坐也”,明確說是座具。還有一種稱為“匡床”,又叫“獨坐座”,顯而易見是單人的座具。漢代劉熙《釋名·床篇》雲:“人所坐臥曰床裝也,所以自裝載也。”當時的床包括兩個含義,既是座具,又是臥具。西漢後期,又出現了“榻”這個名稱,是專指座具的。河北望都漢墓壁畫、山東嘉祥武梁祠畫像石和陝西綏德漢墓石刻中,皆有坐榻的圖像。《釋名》說:“長狹而卑者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小者獨坐,主人無二,獨所坐也。”《通俗文》說:“三尺五曰榻,獨坐曰枰,八尺曰床”。《後漢書》中記東郡太寧“冬日坐羊皮,夏日坐一榆木板蔬食出界買鹽鼓食之”。床與榻在功能和形式上有所不同,床略高於榻,寬於榻,可坐可臥;榻則低於床,窄於床,有獨坐和兩人坐等,秦漢時期僅供坐用,後演化變成可坐可躺。

秦漢時期仍保持商周以來席地而坐的習慣,因此幾、案、床等家具都比較低矮。幾、案外形不一,上麵大多塗有黑漆或紅漆,並繪製出各種精美的花紋,少數還在表麵施有浮雕。它們與漢代精美的漆器杯、盤、尊、壺風格大體一致。漢代的案比先秦的長些。有的還做成重疊的二層案,好放更多的器物。食案則多做方、圓二形(陳平《中國居住文化》,香港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63頁)。前已述及,此處不贅。

漢代的小坐具是枰,它比較矮,枰麵為方形,四周不起沿。它和大小與之相近的食案之最重要的區別在於足的形狀:食案之足接近細圓柱形,而枰足的截麵呈矩尺形,足間呈壺門形,比食案更能承受重量。《釋名?釋床帳》:“枰,平也;以板作之,其體平正也。”枰上隻可坐一人,所以也稱獨坐。《埤蒼》:“枰,榻也,謂獨坐板床也。”《釋床帳》也說:“小者曰獨坐,主人無二,獨所坐也。”河北望都一號東漢墓壁畫中有獨坐板枰的人像(圖71)。不過枰除板製的外,也有石製的。河北邢台陳村西漢劉遷墓、定縣八角廊西漢劉修墓中均出土過石枰,後者還裝有銅足。

比枰大些的坐具為榻。《釋床帳》:“長狹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這裏說榻狹而卑,是和床對比而言。服虔《通俗文》:“床三尺五曰榻,板獨坐曰枰,八尺曰床。”(《初學記》卷二十五)以今製折合,則榻約長84厘米,床約長192厘米。河南鄲城出土的西漢石榻,有“漢故博士常山大博王君坐榻”刻銘,長87.5厘米,與《通俗文》所記長3.5漢尺之數字極為接近。這種長度的塌當然不能臥,隻能坐,如《高士傳》說管寧“常坐一木榻,積五十餘年,未嚐箕股,塌上當膝處皆穿”(《太平禦覽》卷七○六)。榻也以一人獨坐為尊。《世說新語?方正篇》劉注引《語林》:“(杜)預征吳還,獨榻,不與賓客共也。”《排調篇》:“劉尊祖少為殷中軍所知,稱之於庾公。庾公引見,坐之獨榻上。”這些史料的時代雖稍遲,但與漢製應無大異。二人共坐者,則稱合榻。《三國誌?吳誌?魯肅傳》:“合榻對飲。”《諸葛融傳》:“合榻促坐。”漢畫像石上出現過二人坐一榻的圖象,應即合榻。至於南北朝時多數人共坐之連榻,漢代似乎還未出現(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20頁)。

榻除了主人自坐休息外,還用於待客,如《後漢書?徐稚傳》:“陳蕃為太守,不接賓客,唯稚來,特設一榻,去則懸之。”又用於見吏,如徐州十裏鋪東漢畫像石中,一地方長吏端坐榻上,三個小吏模樣的人,雙手執笏恭敬地跪拜於前(《江蘇徐州十裏鋪漢畫像石墓》,《考古》1966年第2期)。宴飲時,榻更為常設,或主人自坐,或與賓客共坐。遼陽棒台子二號漢墓宴飲圖(圖72)中,男女主人即各坐一榻,中間設食案,榻上還施以幧帳,一邊飲酒,一邊欣賞歌舞(《遼陽市棒台子二號壁畫墓》,《考古》1960年第1期)。另外,還有一種特小之榻,配以榻登,用於登大床。《釋名》:“榻登施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登床也。”(林劍鳴等《秦漢社會文明》,西北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38~2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