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可我不敢說/我怕說了/我馬上會死去/我不怕死/我怕我死了/再沒人像我一樣愛你/“
閑來,不自覺又吟起這首詩。
我得承認,我在文學上完全沒有天分,甚至有些討厭詩詞,會的那些詩詞名句全是當年老師填鴨似得塞入我的肚中的,我始終對之排斥,那始終不是我的。
咳我竟懂得欣賞這首詩,竟幾至落淚。
這是唯一一首“我的”詩,唯一我能體會心情的一首詩。
我愛了他四年,卻從來不曾表白過。
至今,我和他都還維持在四年前見麵時的關係——同在異鄉為異客,曾經的大學同學,曾經的半個老鄉。
真的,我注定是要看著他結婚的人。人說,還可充當伴娘,可我連參加婚禮都不錯了。
有時,我會想,這是愛情嗎?他和我生活在不同的城市中,一年聚會二次,那是因為畢業二年,幾年後,江蘇片的同學會也散了。我隻知道我和他都平安得活著,隻是活的方式不同。
二個人的親密程度是視時間而定的,怕以後見麵要“相逢何必曾相識”了。
難道我真的眼看著他如一片白雲,終於飄出我的視野?
“這是你自找的,活該!”琰說,“你這個人哪,就是如此迂腐,自尊,保守,要麵子,活受罪!”
我什麼也沒說,實在沒有什麼可以為自己辯白的,否則又落了個“狡辯”的罵名。
琰這個人,刻薄的說是個刻薄的人,常常一針見血,刺得我發痛。麵子對她而言,是人多餘的麵具,人大多被磨得麵目全非。但句句是實,從未冤枉過好人。
輝說:“你的確自尊的要死,我並不同情你。但,你已不年輕,並不是有幾個青春可供你揮霍!難道你自尊到連個暗示也不給他?”
輝又說,這一次並沒有什麼阻礙你,不要再以這作借口?
輝是熟知一切的,所以她對我一向包容,可這次她也不再同情我的好心,於我下了最後通諜了!
而琰則因此並不知一些事,因為她的刻薄,她並不知我曾決心向他表白。
那是大三下學期,我下決心向他表白。
畢竟,再見不遠。
人是微小的,隨著宇宙空間的新開拓,人變得更加微小。難道還要在以後為曾經相遇,卻不曾彼此擁抱一下而遺憾終生嗎?
可上天注定是要與我開玩笑的,就在那一年,他有了女朋友。正如愛情小說裏寫的“他戀愛了,但對象不是我。”
他的對象是我們的同班同學,我的室友。
我退縮了,盡管如此的雄心壯誌。
我退縮了,盡管這有違我的本意。
我退縮了,一直縮回我的殼中,再不出來。
你太好心了,輝說。
這不是好心,他們自由戀愛,我說了,破壞他人感情,徒增他人煩惱而已,馬後炮了。
我們倆的關係從此定格在半個老鄉,同學的份上。大不了,他會幫我買車票,
幫我拎拎包,如此而已。
這些,琰是知道的。她是我的同班同學,室友。
所以,我對琰說,我直到大四才愛上他,那時,他們已分手。
琰太直率,我怕。
為什麼喜歡他呢?琰最愛問我。
我也不知道。
細細想來,他外向、活潑、熱情、自由上進。
而我內向、拘謹、嚴肅,假正經。
我與他全沒共通性,性格互補嗎?
最愛他們的寢室,他的床永遠都幹淨,整潔。
應該還有很多細節吸引我,如他偷偷去獻血,卻回來大病一場,太多了。
不管當年多麼愛他,現在於他,都隻是一年見二次的普通熟人。
見了麵,我也隻是坐在角落,看著他表演。
他永遠是主角,我永遠是配角。他是王子,我卻成不了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