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秦家為杜笙笙舉辦回歸宴的這一天,秦鍾越請的私家偵探,也整理好了資料,然後將高彩霞二十多年前的犯罪證據,全部交到了警察局。
警察收到證據後,連夜出警,把高彩霞銬走了!
“你們幹什麼?放開我!我沒有拐賣兒童!杜笙笙是我收養的!”被警方帶走時,高彩霞還在拚命的掙紮:“要是沒有我,杜笙笙早就被餓死了!我救了她的命,你們應該獎勵我才對,為什麼要抓我?”
“這還是不是法治社會了?秦家給了你們多少錢,讓你們這樣對待一個勤勞善良的守法公民?這個世界還有沒有王法了?!”
高彩霞扯著嗓門,不停的叫喊,就好像她真的受到了什麼天大的冤屈一樣。
然而,她隻喊叫自己養大了杜笙笙,卻絕口不提,當年她借著職務之便,偷走了還是小嬰兒的杜笙笙,並企圖和同夥兒一起,用孩子敲詐秦家的事實!
若不是她的同夥發生了意外,她早就和同夥一起,給秦家寄勒索信了!
而且同夥死後,高彩霞其實想過,把杜笙笙扔到馬路邊,讓她自生自滅。
隻不過,這個邪惡的想法,被杜爸爸阻止了。
但杜爸爸也不是什麼好人,他阻止高彩霞扔掉杜笙笙,並不是出於善良,而是出於——
“你瘋了?偷孩子頂多算個拐賣,就算被發現了,頂多關你個三五年,也就放你出來了。”杜爸爸氣急敗壞道:“但如果你把她扔了,讓她餓死在馬路邊,這就是故意殺人!”
“如果按故意殺人給你判刑,那可就不是三五年能出來的了。”
“而且秦家有權有勢,到時候人家在疏通關係,死刑都有可能給你判!”
“留著這個孩子,起碼孩子在手,將來萬一東窗事發,你也是孩子的養母,秦家也不會把你怎麼樣,但如果孩子死了……你覺得秦家人會怎麼對付你?”
經杜爸爸這麼一恐嚇,高彩霞嚇破了膽,瞬間放棄了,丟掉杜笙笙的想法。
“那就留著她吧,反正隻是多一張嘴吃飯的事兒。”沉默了許久後,高彩霞咬牙道:“就說她是我撿來的,養大後,找機會讓她和秦家相認,咱們趁機撈一筆撫養費。”
“要我說,也該養著她。”杜爸爸樂嗬嗬的說:“你看這小女娃,長得多水靈呀,就養來給咱們東勝當媳婦,多好呀。”
聽杜爸爸這麼一說,高彩霞的眼睛立刻亮了:對呀!她怎麼沒想到呢?他們可以養大這個小女娃,讓她做她兒子的媳婦!
這小女娃是秦家人,如果她們家東勝娶了她,那東勝不就成豪門女婿了嗎?
豪門女婿,可比撫養費要合算!
不過唯一的弊端,是他們必須把秦家的小女娃養到十八歲,然後再讓她和她兒子發生關係,最好懷個崽,這樣秦家人就是想賴,也賴不掉了……GgDown8
抱著這樣惡毒的想法,高彩霞才耐著性子,把杜笙笙養大了。
隻是她沒料到,秦家人突然去國外發展了,她讓自己兒子當豪門女婿的美夢,也就這樣破碎了,而杜笙笙那時候也已經上初中了,扔是扔不掉了,隻能繼續養著了!
這些事,高彩霞隻字不提,卻扯著嗓門喊叫,說自己含辛茹苦養大了杜笙笙,最後卻落得個被警察帶走的下場,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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