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高拱援引永樂朝朱棣賜封瓦剌諸王的例子,力主封俺答汗為王。
隆慶五年三月,明朝封俺答汗為順義王,其他各部首領也分別封為都督指揮、千戶、百戶等。
同年八月,明朝又準許與俺答互市,幾個月之間,邊陲晏然,邊境百姓終於丟掉戈矛,重新拿起鋤頭耕作,基本結束了明朝與蒙古韃靼各部近兩百年互相攻伐的局麵。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很丟麵子,畢竟網傳大明不議和,高拱這行為不是把明朝的麵子扔地上踩嗎?
但話說回來,如果崇禎朱由檢能像高拱看齊,跟李自成、張獻忠、皇太極任意一方先談和,然後集中力量剿滅另一方的話,局勢是不是會不同呢?
再說了,雖然議和,但高拱卻沒有忘記振興武備,戚繼光守薊州,李成梁鎮遼東,王崇古、譚綸、馬芳等邊帥為什麼能這麼安心練兵備戰,不就是高拱以及繼任的張居正重視武備嗎?
議和之後不思振興武備,那是宋真宗、宋欽宗,高拱顯然跟他們不是同路人。
老實說,看明朝崇禎朝的曆史,經常會覺得崇禎死要麵子活受罪,誠然君王死社稷什麼的對比那些棄城而逃的皇帝顯得很有骨氣。
但假如有更好的選擇,假如能把麵子稍微放一放,局勢是否會不一樣呢?骨氣很重要,但誰說有骨氣的同時不能保證實惠呢?
拿麵子換存亡時間,換生存空間,他不行嗎?
議和但不割地、不賠款的前提下,為什麼不能搞?
扯遠了,說回俺答封貢的成果,從俺答封貢後,明朝與蒙古之間兩百多年的戰爭基本結束。
從後麵的萬曆、天啟甚至於崇禎朝來看,蒙古跟明朝已然沒有發生啥大規模戰爭了,萬曆三大征之一的寧夏之役得算。
以政治手段獲取幾十年和平,明朝也沒有因此損失啥,這顯然就是高拱的政績了,就憑這一點,談遷在《國榷》中說他不失為社稷臣,我就非常認同。
除了俺答封貢外,高拱、張居正還在明朝內部大搞清丈土地、試行一條鞭法。
這個早在嘉靖初年,就由桂鄂提出,並在一些局部地區試行過的法子,終於在隆慶朝更進一步。
高拱主要目標是對賦役不均最為嚴重的蘇、鬆、常、鎮等地區進行清丈,均官民田糧。
隆慶二年,江西巡撫劉光濟奏行一條鞭法,翌年,應天巡撫海瑞將均徭均費等銀,不分銀力二差,俱一條鞭征銀,在官聽候支解,使蘇、鬆等地早已實施的一條鞭法更趨完備。
提起一條鞭法,海瑞可是老興奮了,這位的遺憾大概就是沒有一個內閣首輔、皇帝支持他複起朱元璋的《大誥》了!
貪汙六十兩就死,這個在其他官員看來非常喪心病狂的律令,海瑞可是喜歡得緊。
奈何,沒人敢重啟這條法令,畢竟這條法令在官員們看來跟自己揮刀砍自己沒啥區別,也就海瑞這個沒啥錢財欲望的人非常喜歡。
說回一條鞭法,這法子說簡單點就是去繁就簡,把那些雜七雜八的賦稅全部合並,一律征收銀兩。
至於原本該由百姓承擔的徭役,則從征收的銀兩裏麵扣除,由官府統一雇人服役。
除了蘇、鬆、杭、嘉、湖等地負擔的供應宮廷的漕糧外,全國的田賦一律改收折色銀兩。
且由百姓收集,百姓押送改為官府收集官府押送,簡化了賦役的項目和征收手續,出現了攤丁入畝和賦役貨幣化的趨向。
一條鞭法,法子是好法子,但後期缺乏嚴厲的監管外,這法子其實也崩了,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再好的政策,要是缺了監督,那也隻是為官紳謀福,實惠到不了百姓手裏。
比如明初朱元璋設立的糧長製度,皇權下鄉又如何,別看糧長區區一個芝麻官,但人家同樣敢貪汙受賄。
畢竟有些人,一旦手裏有點權力那就已經打心裏覺得自己跟普通人不一樣了,看人都是俯視,鼻孔朝天,權力無邊。
可惜,封建社會這些明君名臣們,多數眼睛隻盯著那些大官大人物,卻往往忽略了這些地方上的害蟲、蒼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