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蒙三歲識字,六歲習武,年紀輕輕已是文武略通。
凡是見過他的人,無一不是誇他日後大有作為。
周蒙他爹為此擔憂了一把,就怕周蒙光芒太盛,成了別人的眼中刺。
周蒙自己也心裏清楚,等到十七八歲時,主動請命去了邊疆曆練。
這一去,就是二十年。
明珠無論在哪都會發光,周蒙即使去了邊疆,還是有不少關於他的消息傳入京來。
周蒙能文善武,深得民心,最關鍵的是年輕俊朗,因此以來,京內不少官家女子隻是聽聽他的名字就已芳心暗許。
向來是女家的門坎被人踏破,唯有周蒙反了過來,每天上他家說親的人絡繹不絕。
周蒙他爹深知京中關係複雜,未敢輕易答應,皆是婉拒,隨之趕緊給周蒙寫去書信,詢問他的意見。㊣ωWW.メ伍2⓪メS.С○м҈
周蒙很快便回了信,信中所說,他已有喜歡的女子,那女子無親無故,他正打算獲得他爹的許可,娶那女子為妻。
周蒙爹大喜,趕忙挑了日子讓人給周蒙送了過去。
因周蒙有軍務在身,沒有朝廷的詔令不得隨意返京,周蒙他爹就自己備了車馬趕去了邊疆,為他兒子辦婚。
周蒙他爹一走,所有人都知道周蒙要娶妻了,而且他妻子被周蒙所救,典型的英雄救美的愛情故事,京中女子雖頗為遺憾,但也被這故事所打動。
但事實並非如此。
因為韃虜擾事,宋可雲與家人失散,那會兒她又累又餓,縮在雜草堆裏奄奄一息。
恰好周蒙帶兵路過。
但最先發現宋可雲的不是周蒙,而是方景義。
方景義發現了她,隻瞧了一眼,便已心動。
他難得失了理智,開口向周蒙請求帶那女子回營。
周蒙允諾,隨即下馬將宋可雲抱上了馬。
宋可雲被那冰冷的鎧甲凍醒,她睜眼的瞬間,看到的便是周蒙那堅毅的下巴,耳旁傳來的是他溫柔的安慰聲。
輕言細語,安撫了宋可雲不安的內心,她再也堅持不住,兩眼一閉在他懷中昏睡過去。
就這樣,宋可雲入了軍營。
周蒙軍務繁忙,沒太多時間照顧她,來看最多的卻是方景義。
宋可雲對周蒙早已一見傾心,所以對於方景義的悉心照顧宋可雲並未多想。
她每日每夜專心繡絲絹兒,一是想要送給周蒙以作答謝,二是想要向他表達自己的心意。
方景義替她將絲絹兒送了過去。
當宋可雲聽到,周蒙收下絲絹兒時,她的臉上綻放出一個燦爛的笑容。
那笑顏迷了方景義的心,也讓他突然意識到宋可雲的心思。
他攥緊拳頭問道:“你可是……心悅將|軍?”
宋可雲正是歡喜之時,未能注意方景義的不對勁,很直接的承認了。
方景義聽完,一言不發的轉身離去。
從那以後,周蒙來看宋可雲的次數逐漸多了起來,兩人偶爾還會賞花喂魚,飲酒對詩賞月,朦朧的情愫逐漸攀升。
周蒙在收到他爹的信後,也動了要娶宋可雲的念頭。
周蒙他爹很快趕到邊疆,婚禮順利進行。
婚宴當晚,方景義喝多了酒。
他看著被人群簇擁著的周蒙,內心的不甘與嫉妒再也按耐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