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有,已經找了兩年,說不定他爸爸早就不在了,你知道,偷渡有多麼危險,即使在偷渡中能保住性命,在美國也不一定能長久生存下去。不過還沒放棄,他很強,”他笑了笑,有些無奈,更多的則是欣賞,“他一直四處托人打聽他爸爸的下落,這兩年來他賺的錢幾乎都用來找人了,他說過不找到人他決不回去,除非他死在美國沒辦法回去,否則‘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他這麼說。”
“他還真是有個性的孩子。”
了解了景傑的身世,我對這個男孩有了很大的改觀,他的過於棱角的個性雖顯突兀,可以說對周圍的人是一種威脅,可是他對父親的執著卻不能不令人感動,一個與自己的父親素昧謀麵的孩子,十八年來念念不忘的,就是見上父親一麵,吃再多苦,受再多累,抱著必死的決心也要尋找下去,如果沒有那麼倔強的個性,是無法堅持到底的,這麼看來,他遠遠要比我們這些每日被俗務纏身不能介懷的人要生動得多,起碼他的存在有一個清晰的目標。
“是啊,我說他死腦筋,認死理,說不定他爸早把他們忘了,自己過快活日子去了,就隻有他還記得。”
他一邊動作麻利地擦桌子一邊說,忽然放慢了手裏的動作,然後抬頭對我笑了:
“可是,我就是喜歡他這點。”
他輕輕地篤定地說,然後低下頭繼續幹活。
那一瞬間,我發現自己竟愛上了他們的愛情,簡單的,卻純粹的愛,互相依賴,互相信任,這樣久違的感覺對目前的我來說卻是奢望,就是這麼普通的一對同性戀人,在紐約的街頭每天不知可以看到多少,但偏偏是他們,會讓我駐足凝望。
過了幾天,他們提著行李與我告別。
“大姐,我們要走了。景傑從以前的朋友那得到消息,他爸爸可能在俄亥俄州,我們這就出發去那裏。可能要離開幾天,這幾天不能幫你的忙了。“
“你們還會來嗎?”我非常希望他們能夠回來,但這還要看他們自己的意願。
“如果不出意外,還回來,大姐對我們很好,我們也無處可去,除非你已經請到
新的工人了。”良吉說。
“不要緊,不就幾天嗎?我不請人,如果你們不想回來就打個電話給我,我再找人也不遲。”
“好,謝謝大姐。那我們先走了,還要趕長途巴士。”
良吉禮貌的對我說。
我知道他們沒有更多的錢坐飛機,所以這一路上他們會很辛苦,但是想到能見到自己的父親,景傑看起來很開心,他破天荒地對我親切地打了招呼。
“再見,大姐。”
“再見,祝你們一路順風。”
我發自內心地祝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