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在他們在我餐館居住的幾天裏,我很注意地觀察他們。

與景傑相比,良吉更容易親近,他是那種外表俊朗挺擴,內心卻和善體貼的人,話雖不多,但總能娓娓道來,成為他的交談對象,是一件很享受的樂事。對人也很有禮貌,在我餐館做服務生時,除了每天打掃衛生,洗刷碗碟外,我還讓他抽出一部份時間站在門口做禮賓,他總能保持溫和的微笑對待每一個前來用餐的人,麵對刁鑽的顧客也能和風細雨地化解矛盾。也許是心理作用,我覺得自從他來了之後,餐館的生意似乎好了許多,許多第一次上門的客人都願意再來就餐。

而景傑就不同了,可能因為年輕,這小子的個性十分地桀驁不馴,如果遇到難纏或喜歡鬧事的客人,他通常不會多說多笑,而是喜歡用拳頭解決問題,若不是我和良吉在一旁攔阻,用不了多久我的餐館就得因他而關門大吉。沒有人能管得住他,即便麵對救命恩人的我,他也從不會像良吉那樣親切地叫我一聲大姐,或主動幫我做很多事,他對任何人都冷若冰霜,不順從不遷就,除了良吉。

他隻聽良吉一個人的話,良吉讓他怎麼做,他從不反駁,乖乖地就去做。我很疑惑,因為在我所了解的兩性世界裏,即便是關係十分要好的戀人,一方對另一方也不能完全臣服而不論是非,尤其他的天性倔強,這就更不可思議。對於這個疑惑我曾經問過良吉,良吉的回答很讓我回味,他說:“因為我救過他。”

得到這個回答後,我沒有因此而平靜,反而對他們的經曆更加好奇,我非常渴望能了解他們從前的經曆,在偷渡之前和在偷渡之後。據良吉說,他們在國內時並不認識,那他們又是怎麼認識的,良吉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救了景傑,既然良吉偷渡來這裏不是為了發財,他又為了什麼,景傑呢?他們是怎麼成為戀人,又是怎麼愛上同為同性的對方?

我帶著這些愈來愈多的問題和他們共同度過了一段日子。

我發現景傑隻要一拿到工錢,就會跑出去不遠處的電話局打越洋電話,他的所有工錢都用來打電話了,平時的開銷都靠良吉一個人。

良吉對我說,景傑的身世其實很可憐。他的老家在福建亭江鎮,早在他出生以前父親就隨著偷渡大潮去了美國,從此一去無返,隻會隔上一段時日往家裏寄錢,直到景傑十八歲,他突然不再寄錢,人也沒了音信,景傑的母親因為擔心父親一病不起,常年臥床,景傑還有一個弟弟,剛剛上小學,為了給母親治病供弟弟上學,景傑就走了父親的老路,也是當時他們村莊的傳統,男孩隻要長大成人,就會遵循著前輩的足印,偷渡到美國,賺錢養家。景傑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來到紐約的。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良吉對我說,“他想找到他的爸爸。”

“那他找到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