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事見《左傳·昭公二十五年》。

[32]事見《左傳·定公五年》。

[33]事見《左傳·定公八年》。

[34]事見《左傳·哀公二十七年》。

[35]語見《左傳·昭公三十二年》。

[36]請參看《史記》之《齊太公世家》和《魯周公世家》。據說,當時周公便感歎說“魯後世其北麵事齊矣”。

[37]請參看《左傳·昭公三年》。

[38]事見《左傳·昭公十年》。

[39]以上語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40]以上據《史記·孔子世家》。

[41]以上請參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42]據《左傳·定公四年》,西周封建之初,魯國和衛國的政策都是“啟以商政,疆以周索”,晉國則是“啟以夏政,疆以戎索”。啟,就是開啟;疆,就是疆理;索,就是法則。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就是沿用殷商的政治製度,用姬周的法則區劃土地。啟以夏政,疆以戎索,則是沿用部落國家時代的政治製度,用戎狄的法則區劃土地。

[43]晉是西周最早的封國之一,始封之君是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始封之地為唐(今山西省太原市),後改名晉。成侯時遷都曲沃,穆侯時遷絳(翼),景公時遷新田(今山西省侯馬市),亦稱絳,舊都則為故絳。

[44]事見《左傳·成公十八年》、《國語·晉語七》。

[45]事見《左傳·成公八年》。

[46]事見《左傳·定公十三年》。

[47]春秋時,縣大於郡;戰國和戰國以後,郡大於縣。

[48]事見《左傳·哀公二年》。

[49]事見《史記·趙世家》。

第五章

[1]事見《左傳》之莊公十年、十四年。

[2]事見《左傳·宣公十一年》。

[3]事見《左傳·哀公二年》。

[4]據《史記》之《秦本紀》與《秦始皇本紀》,並請參看雷海宗《中國文化與中國的兵》。

[5]請參看《荀子·議兵》。荀子是反對屠城的。但他特別提出“不屠城”,則說明屠城之事已經發生。

[6]趙籍是趙襄子侄孫,魏斯是魏桓子之孫,韓虔是韓康子之孫,絳即今山西省侯馬市,曲沃即今山西省聞喜縣。

[7]楚國令尹子西說,楚在西周封建時的國土麵積隻有方圓五十裏,可見那時的楚也是城市國家。見《史記·孔子世家》。

[8]北方諸國的稱王時間已無法確知,司馬遷說最早是秦惠王(請參看《史記·周本紀》)。但秦惠之前,齊威和魏惠,還有韓和燕,似乎已都是王銜,隻有趙國稱王最晚。

[9]本章涉及的商鞅事跡除另有注釋者外,均見《史記·商君列傳》。

[10]請參看《資治通鑒·周紀二》,原文是“皆以夷翟遇秦,摒斥之,不得與中國之會盟”。

[11]荀子比較過不同王國的軍事製度,認為像齊國那樣用錢獎勵的雇傭軍式軍隊是“亡國之兵”;魏國那樣用免稅來獎勵的是“危國之兵”;用賜爵來獎勵的秦軍最有戰鬥力。正如齊軍打不過魏軍,魏軍打不過秦軍,秦軍也不可能戰勝齊桓和晉文,更不可能戰勝商湯和周武的軍隊。因為齊桓、晉文靠的是紀律嚴明,商湯和周武的則是仁義之師。請參看《荀子·議兵》。

[12]請參看劉歆《新序》。

[13]車裂有分裂死屍和分裂活人兩種,商鞅是在死後車裂,即五馬分屍。

[14]關於連坐的解釋,請參看王伯祥《史記選》。

[15]關於對商鞅變法及其立法和執法的評價,請參看易中天《帝國的終結》和《先秦諸子百家爭鳴》,那裏麵有更詳盡的論述。

第六章

[1]本節與下節所述史實,請參看《史記》之《蘇秦列傳》和《張儀列傳》。

[2]請參看《孟子·滕文公下》。

[3]馮的,是歡的異體字。《戰國策》作馮諼(讀如宣)。

[4]本節事見《史記·孟嚐君列傳》和《戰國策·齊策四》。兩書所載多有不同,本書取材以《史記》為主,參考《戰國策》。

[5]本節事見《史記·呂不韋列傳》和《戰國策·秦策五》。

[6]事見《史記·孟嚐君列傳》。

[7]顧炎武《日知錄·周末風俗》亦稱:“春秋時猶尊禮重信,而七國則絕不言禮與信矣。”

[8]事見《史記·蘇秦列傳》、《戰國策·秦策一》。

[9]事見《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10]事見《史記·張儀列傳》。

[11]事見《史記·孟嚐君列傳》。

[12]請參看劉向《戰國策序》。

[13]請參看沈長雲、楊善群《戰國史與戰國文明》。

[14]請參看《史記·秦始皇本紀》。

[15]劉向的《戰國策序》就說:“戰國之時,君德淺薄,為之謀策者,不得不因勢而為資,據時而為畫,故其謀扶急持傾,為一切之權。”此說甚為有理。

[16]見王充《論衡·效力》。

[17]據說,田成子是“殺一牛,取一豆肉,餘以食士;終歲,布帛取二製焉,餘以衣士”。見《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孟嚐君與三千食客吃同樣的飯菜,見《史記·孟嚐君列傳》。

[18]請參看《史記·魏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