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聽南懷瑾講佛典 (3)(3 / 3)

如何理解這無、住、生、心四個字的深義呢?《金剛經》上說:“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這一段文即是佛陀答複須菩提如何降心的方法。

一般眾生都免不了一種我與人的心理潛伏著,所以每每做一點有益於人的事,得到別人的讚揚,或對方的感謝,總有一種沾沾自喜,或驕傲的感覺。反過來說,假如他的這種善舉,在別人的眼裏不被重視,認為無所謂,或者對方也沒有什麼感激的表示,那他就以為別人忽視他的善行,生起氣來。

這樣的人,他的心永遠也不會平靜下來。

“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佛的這一段話,南懷瑾先生認為是佛以法布施為例對行菩薩道作的進一步釋義。佛告訴須菩提,大乘菩薩道的修行方法包括精神的生命,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任何事情一做便休,無所住。應該無所住行於布施,這個叫修行。你心理的行為隨時做到無所住,一切都布施便丟掉,即是禪宗經常用的一句話:放下。做了好事馬上須要丟掉,這是菩薩道。同樣的道理,有痛苦的事情也要丟掉。

度眾生是修學菩薩道而達成圓滿正覺階段中一個必須的工作,但怎樣使這個工作做得恰如理想,那就必須做好布施等六度的工作,而後始能克盡度生的目的。然而要做好這件工作,又談何容易?就以布施為例,第一要忘記施舍的自己,第二要忘記被施舍的對方,第三要忘記所施舍的物體,同時在你正當施舍的時候,除了憐憫眾生的動機以外,不能帶有任何其它(即不著色聲香味觸法)的要求,即“三輪體空”。布施時住於空觀,不執著能施、所施及施物三輪。

根據般若經說:不能忘卻我人,而存有希望的施舍,不會有多大功德的,因為這是屬於有形色的(有相)。既有形色,就有限量,以有限量的因,要想得無限量的果實,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不住相(沒有形色的作意)的施舍,因為施舍者的心胸廣寬,心理上根本不存有能施舍的我,也沒有被施舍的人,更不存有所施舍的物體。以此無限量的因,方能得到無限的果實。

南懷瑾先生指出,常言道得意忘形,實則失意也忘形。一個人可以在功名富貴之時保持良好的修養,可一但沒得功名富貴,整個人即變得與之前春風得意之時判若兩人,自己覺得自己都矮了,都小了,變成失意忘形了。因而得意忘形與失意忘形,同樣都是沒有修養,換句話說,即是心有所住。有所住,即被一物所困住了。應無所住而行布施,是解脫,是大解脫,一切事情,物來則應,過去不留。

任何一個人能夠在某一種正當的行為以後,沒有任何的存心,那就表示他的狂心已歇,信心清淨了。般若實相自然而顯。

◎圓覺經

圓覺經是了義經,這是可以徹底解決人生痛苦煩惱的經典,這是指引如何修行成佛的經典,而且經文文字優美,讀來真是一大享受。

——《圓覺經略說》

《圓覺經》,大乘佛教重要經典之一,全名《大方廣圓覺經》。譯者佛陀多羅,中文有覺醒救世的意思。《高僧傳》上記載,多羅為北印度罽賓人,由於其生平及生卒年無考,雖言在唐代,但此經的譯出時間尚沒有統一的說法,一說唐高宗永徽六年(655),佛陀多羅在白馬寺譯《圓覺經》,一說是在唐武則天稱帝、改國號為周的長壽二年(693)時所譯。

此經在《開元釋教錄》中被列於大乘“修多羅藏”,後收入華嚴部,是唐、宋以來天台宗、賢首宗、禪宗等盛行講習的經典。最早提倡此經的是華嚴宗五祖圭峰宗密,他為此經作了七部注解,著名的有《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圓覺經略疏》、《圓覺經略疏鈔》。近人胡適、呂澄曾經懷疑此書並非由印度傳來,而是中土高僧所作,與《楞嚴經》、《大乘起信論》同屬於晚期如來藏真常唯心派。《圓覺經》後流傳到朝鮮,又流傳到日本,在日本禪教間也盛行流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