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聽南懷瑾講佛教 (1)(1 / 3)

◎佛教與印度固有文化的聯係

印度宗教哲學,從《吠陀》、《淨行書》、《奧義書》的發展,演變成各派的哲學,以及與釋迦牟尼同時並存的六師外道的學說等。這不但是印度上古文化思想的形態,一直到現在再變成為印度教,或各個地方自由信仰的各種教派,或多或少,仍然保留著過去傳統的觀念和形式。因為幾千年的傳統,它已經和日常生活融合成一整體。換言之,這些也已經成為他們的民族意識了。

——《中國佛教發展史略》

社會發展的曆史表明,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至一定階段才會產生的社會現象。宗教是一種人們自覺的正信。真正的宗教本質上都是向善的,強調自我完善,與人為善;提倡雖將功德回向與他人,自身的功德仍絲毫未損。這在佛經中有一生動的比喻:一盞燈,能夠點燃許多燈,而此燈卻不會因點燃其它的燈而減弱自身的光明。

南懷瑾先生多次指出,任何一個宗教的成長,必然有其獨特的曆史文化背景。宗教是一種思想、文化,是一種哲學,是對物質、精神世界的主動探索與思考。它是社會曆史的產物,有著具體的表現形式,而非懸空地存在著。宗教也必然生長於一定的民族和地區。宗教的發展變遷與社會曆史的發展變遷息息相關,社會曆史推進變遷,宗教也隨之發生變化。

作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一直對人們的思想產生著巨大的影響,也是今日周旋國際間、推進世界大同的大教。眾所周知,佛教發源於印度。古印度是人類文明五大發源地之一。從地理範圍來講,古印度不僅包括今天的印度,也包括巴基斯坦、孟加拉國、不丹、尼泊爾等在內的整個南亞次大陸。中國在西漢時稱其為“身毒”,東漢時改稱“天竺”,到了唐代,玄奘法師將其譯為“印度”。

印度的遠古文明直到1922年才被發現。因其遺址首先在印度哈拉巴地區被發掘,所以通常稱古印度文明為“哈拉巴文化”;又由於它主要集中在印度河流域,所以也稱為“印度河文明”。時至今日,印度是世界上少數仍保存有自身特色、獨樹一格的國家之一。其國內的大部分人民似乎仍生活在一個遙遠而古老的時空裏,因為印度的社會結構基本上是由宗教理論及種姓製度所構成。種姓製度嚴格劃分身份、階層,這使印度人的社會行為和思維的形成,呈現相當大的特異性。

人生於天地之間,就無可避免地受到天然氣候與地理環境的影響,這是形成一個民族文化的重要因素。南懷瑾先生如是說。印度位於亞洲南部,介於阿拉伯海與孟加拉國灣之間,突出於印度洋,北部以喜馬拉雅山和喀喇昆侖山為天然屏障;東北和不丹、尼泊爾、中國交界;東與緬甸和孟加拉國為鄰;西北與巴基斯坦接壤;東南隔馬納爾灣、保克海峽,與斯裏蘭卡相望。

由於印度“北背雪山,三重大海”的特殊地理,大部分屬於熱帶地區,也由此形成印度一年中的三個季節:每年的三月至五月是暑季,六月至九月是雨季,十月至次年二月屬涼季;再加上複雜的人種和種族製度等種種原因,自古至今,印度的文化和語言一直沒有完全地統一。

印度自吠陀時代(前1500—前700或前600),就依出生身份、階級,職業等的不同定其種姓,因此構成其獨特的社會階級製度。古代印度社會分為僧侶(婆羅門)、王侯武士(刹帝利)、農工商庶民(吠舍)、賤民(首陀羅)等四等種姓,其後逐漸產生副種姓與雜種階級,而呈現出宗教、曆史、社會的複雜形態。賤民又稱“不可碰觸者”,飽受歧視,被視為不潔。不同種姓之間嚴禁通婚、共食,且具有極其繁雜的戒律和風俗。

婆羅門的權勢主要來自知識傳授的獨占。長期以來,婆羅門自居為傳統的監護者和改造者、教師、文學作品的作者或編纂者。婆羅門依據“四吠陀”經典而崇尚“神人”“神我”的思想,形成印度曆史文化中心的“婆羅門教”,漸次普及影響到印度人的其它三種姓,即婆羅門、刹帝利、吠舍三階層的思想意識以及始終傾向於出世的沙門(修道人)生活。修行婆羅門教除了主張嚴格的種姓製外,還認為人(首陀羅除外)的理想生活應分為四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