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一、慈母手中線,嚴父筆中情(2)(2 / 3)

1994年12月27日,寶安一家私營企業——寶安福利床業有限公司以寶安工業村的三棟房產作抵押,向我行申請貸款350萬元,經信貸員歐忠誠、劉愛華到工業村調查,經包括我在內的三級審批,並到寶安區公證處、國土局辦理抵押登記,貸出320萬元。到期後該企業無力歸還,銀行遂於1997年起訴至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中院於1997年11月3日判我行勝訴,工業村要以抵押房產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工業村不服,一方麵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並提出該案是詐騙案。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998年5月2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省高院明確指出:該案合同“內容合法,手續完備,而且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應認定為有效。……至於陳連平是否構成詐騙的問題,不是本案審理的範疇,本院不予處理。”另一方麵,工業村在省裏召開黨代會期間組織村民集體上訪,引起省、市高度關注。這樣,區政法部門當作維護一方穩定的大事,以刑事案立案並實行公、檢、法聯合辦案。於是,各種手段出來了:該公司法人代表陳連平被收押,用特殊手段獲取證詞。我行經辦貸款的四人,也分別做了詢問筆錄。

更為離奇的是:1998年8月16日,被公安局收押的陳連平竟用專用信紙寫給我一封信,由陳連平愛人送來,信中說:“到了公安局我才聽人說,你跟金融服務社總經理莊宇瓜分了我支付的70多萬利差,你得了25萬元。你得的那一部分要給回我,我就保你無事。”雲雲。

看了信後,我聯想到1998年6月16日應約到公安局交談貸款經過,經辦幹警閃爍其詞稱我是“客家精英”、“有兩個膽”,和他們事後多次對貸款經辦人員的無禮糾纏,我覺得有人出於某種目的(如認定貸款非法)在演戲。從1998年5月4日至1998年6月24日公安幹警對銀行調查期間,我和支行領導先是積極配合調查,後來看到個別公安幹警比較離譜,我們的態度也越來越強硬,6月17日,王顯耀行長明確告訴經偵隊準備逐級投訴經辦幹警。

1998年10月19日,工業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再審書》,要求法院撤銷終審判決,全案移交區公安局偵查。此後,工業村又向********呈送申訴信。後來,省高院審監庭啟動審判監督程序。1999年6月18日,我們向省高院提交《關於深圳某工業村民委員會提出再審申請的幾點意見》,緊緊抓住工業村自稱“隻取得100萬元貸款”的事實,說明工業村委是知情的,應維持原判。

至此,省法院明令深圳中院恢複執行程序。

1999年7月8日,為響應重新回到談判桌前的工業村委的要求,我向市民銀行總行呈報《關於變通處理寶安福利床業公司貸款抵押物的請示》並獲批準。1999年7月12日早上,在市中級法院牽頭下,xx鎮法庭庭長和中院法官一早就在我辦公室門口等著,邀請我親赴寶安xx鎮人民政府,代表湖貝支行與乙方*區工業村民委員會、丙方xx鎮人民政府(代付款方)簽訂《執行和解協議》。三方簽字後,市中院當即送達1999年7月11日製作好的(1999)深中法執字第b018-153號《民事裁定書》,終結此案。

作為當事人的一方,某區工業村委主任陳勝利在簽合同時極具誠意地邀請我們察看了工業村的村容,中午在全區最好的酒店設宴請我們吃飯。席間,村主任對銀行和我極盡道歉之意。

早在此案終結前開始暗潮洶湧的1998年5月25日,作為貸款經辦當事人的我,以堅定的意誌寫了這樣一段話給我的核心部下:

“作為崗位練兵,現提供省高院170號判決書給諸位一閱。該書至少可以給我們提供以下啟發:

一、表明經濟現象的紛繁複雜。作為經濟管理、計劃管理崗位的員工,應該在經濟分析和企業交往中,不斷鍛煉出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本領,要摒棄人雲亦雲的做法,同時避免感情用事。

二、深圳經濟環境的複雜性。上訴人在一審敗訴後提出並采取了相當極端的措施(判決書引述上訴狀可看出一點),經辦貸款的三個同誌由於工作認真,記憶細致而頂住了是非。否定了‘貸款的公證、登記、審批違法’的論點。

三、維護單位利益的重要性。本行的答辯也頗具水平。抓住了村委上訴狀中‘分貸款’的說法和信貸檔案中保存的工業村委《證明》這兩個要點,表明工業村委抵押的自願行為,否定了‘一直被蒙騙’的說法,從而保全了銀行的債權。一張《證明》成了物證,價值超過了貸款本息的總和。

我們通過學習,應該在行為規範上有所收獲。”

孩子:最近,我查看了我在銀行工作期間的一些工作紀錄、日記和《1994——1996年曆次稽核材料》,那一宗宗介乎於紅燈、黃燈之間的“靈活措施”著實令人膽戰心驚;我手中握著的貸款審批權也使人不敢相信:在金融服務社時期,我是可以批準單筆數額千萬元貸款的兩個核心人員之一;而在市民銀行接管後,麵對支付危機而實施的綜合應對措施,也足以讓人賞心悅目。我數次把個人榮辱與單位的興衰綁在一起:在銀行被責令停業整頓期間,我極盡智慧地與人民銀行協調得以重新營業;在銀行麵臨支付危機的1996、1997年,我逐級呈報的《關於減輕逾期貸款罰息以協補資金的請示》,執行後協調舊貸款戶協助支行存入了1.6億元定期存款;1998年,我又向總行呈報《關於調整我行逾期貸款利率的建議》並經批準,再一次在協調中得到20多個企業的響應,為支行取得了1.77億元的定期存款,從而為銀行的生存贏得了時間。

回首往事,有一句話,我總想說:我出生於相對幸福的年代,綜觀我的前半生,雖然沒有做大官,但我做過大事;雖然沒有機會上那硝煙彌漫的軍事戰場,但我親曆過錯綜複雜的經濟金融領域的存亡之戰。

改革開放時期的深圳,全國各方麵的精英雲集於斯,與此同時,也有不少十分高明的騙子蜂擁而至。貸款決策者不僅手中有權,同時也有責任盡快把錢貸出去,以實現經營業績。因此,身邊不乏企業家和詐騙犯。回顧自己在深圳十餘年的奮鬥史,我能夠十分寫意地寫出這篇文章,就足於說明我是一個頂天立地的漢子。

你知道什麼叫審時度勢、適者生存嗎?當1993年冬,市委組織部和深圳市人事局聯合工作組經考察框定我為深圳特區總公司總經理人選時,我知不可為而不為,在五天內利用幹部年休假迅速到梅林金融服務社當起了信貸員(從調進特區總公司到正式離開整整兩周年);而當我感覺在敏感崗位呆得太久而可能令人生煩的時候便考慮淡出,獨辟蹊徑。因此,就有了“隨意來花藝店”的誕生。

人們或許可以不經意地小看這個花店,但它的意義在於:在深圳這樣人才競爭激烈、高度商業化的城市裏,我們仍然可以找到一條不用求爺爺、告奶奶的生存之路,完全可以用自己的雙手采用簡單勞動的方式養活自己。可以說,這個花店是不會經商的父、母親的神來之筆,它讓父親自調任深圳以來的巨大精神壓力消彌於無形,從此邁著輕鬆的腳步,走在悠然自得的生活之路上。

你知道什麼叫淡定嗎?你的父親在1992年初剛到深圳,每月領取480元工資的時候,工作起來其樂無窮。因為忙,1993年在深圳過春節,到了大年三十的上午,家裏連過年的大米都還沒有買回來。1995年,當我在金融服務社的合同工資每月8500元,而實際績效工資最高時每月能領到八、九萬元時也沒有喜形於色。

我在深圳的經曆,曾經有過挑戰和機會並存、夾著尾巴做人的短暫時期;有過受人尊敬、說一不二的有權無錢時期;有過一字千金、眾人矚目的有權有錢時期;也有過新桃換舊符、等待淡出的過渡時期;以及目前這種悠然自得、采菊東藜下的養花種草時期。無論在什麼時期,我可以說都做到了:第一、以最快的速度自覺轉型。如立即由動嘴為主的組織協調改為親力親為。第二、在思想觀念上以人生階段性過程看待已過的歲月,既不留戀,也不後悔。正所謂:

寵辱不驚,任庭前花開花落;

去留無意,隨天上雲卷雲舒。

——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做到淡對世間功名利利祿、人情冷暖,這是感悟人生真諦有了相當造詣的境界。

b、我的學習abc。我對學習從來都是向往的:早在1964年8月26日,母親為我初上小學報了名,當時叫“破學”,我騎坐在家鄉祖屋門前的圍牆上,逢人便說:“多好啊!再過五天,我要上學了!”此後的讀書階段,每逢星期六中午排隊回家時,我就想,“如果現在是星期一多好啊,又在課堂上課了。”在讀高中時,我曾因期末考試五科得到總分498分,而招來不少同學的妒忌,被人們取綽號“五科一百”。雖然常常在上學路上被各村的小孩哄說,但在學校卻受到老師的重視與偏愛:1972、73年縣裏在一個鎮建設富石水庫,春節期間,教育局組織全縣老師參加義務勞動,我的高中老師把我的考試卷以包年果的方式帶到勞動現場,並在有意無意間遺留在大壩上。

1975年——1992年,我曾經在小學、中專、大專課程任教。其中,中專課程任教超過120課時。1983年10月至12月,我在廣州金融高等專科學校進修期間,為該校完成了一萬多字的《工商信貸》講義第四章的編寫工作。1984年9月,我的第一篇論文《論加強資金管理與提高經濟效益的關係》經著名金融教育家、全國勞動模範王偉民教授圈閱後推薦在省級專業理論刊物《廣東金融研究》上發表,到現在屈指算來,共有36萬字論文、材料、文件被中央、省、市級專業刊物發表或上級主管單位采用。同時,我還以論文作“門票”參加了三次省級經濟金融理論研討會。1986年,我取得中山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證書。1994年,我在全國第一次中、高級專業職稱考試中,順利取得經濟師職稱。從1987年起,我是廣東城市金融學會、深圳審計學會、深圳工程師學會會員,深圳金融經濟專業專家成員。